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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學篇/中國教育名著叢書 版權信息
- ISBN:9787107262456
- 條形碼:9787107262456 ; 978-7-107-26245-6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勸學篇/中國教育名著叢書 內容簡介
張之洞四歲人塾,十二歲中秀才,十五歲中舉,十九歲考取覺羅官學教習。1860年入山東巡撫文煜幕府。1861年4月回南皮,后到任丘為人做家庭教師。1862年人河南毛昶熙幕府。同年12月,其族兄張之萬署理河南巡撫,張之洞入署為草疏言事。1863年入都會試,中探花,賜進士及第,授翰林院編修。 1867年7月,張之洞充浙江鄉試副考官。8月,簡放湖北學政。1870年11月卸職回京,充翰林院教習庶吉士。1873年7月任四川鄉試副考官。9月,簡放四川學政。1876年12月卸任返京,充文淵閣校理。1879年3月,補授國子監司業,9月,補左春坊中允,10月,轉司經局洗馬。1880年6月轉翰林院侍讀,晉為右春坊右庶子。8月,充日講起居注官,9月轉左春坊左庶子。1881年3月,補翰林院侍講學士,6月,充咸安官總裁,7月,擢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1881年12月,張之洞補授山西巡撫。1884年5月,調署兩廣總督。1889年8月,調補湖廣總督。1894年11月,原兩江總督劉坤一北調主持軍務,張之洞暫署兩江總督,1896年2月回湖廣本任。1901年,清廷設主持“新政”的督辦政務處,張之洞遙為參與督辦政務大臣,11月賞加太子少保銜。1902年7月,兼充督辦商務大臣。10月,劉坤一去世,張之洞再次署理兩江總督,12月,魏光燾調補兩江總督,張之洞重返湖廣本任。 1907年6月,張之洞補任協辦大學士。8月,授大學士,仍留湖廣本任。9月,補授軍機大臣,進京視事,奉旨管理學部事務。1908年7月,兼充督辦鐵路大臣,12月,賞加太子太保銜。1909年2月,任清德宗實錄修纂總裁官。10月4日病逝。享年72歲。 張之洞是一位瑕瑜互見的政治家。 早在步入仕途之前,張之洞就追隨其父張瑛,在貴州參加了鎮壓農民起義的戰爭,把自己與清政府緊緊地聯系在了一起。1862年,他在河南毛昶熙幕府,又參與鎮壓捻軍起義。步入仕途之后,他對清政府更加忠心耿耿,亦步亦趨。例如,他在湖廣任上鎮壓“自立軍”,殺害唐才常等。而當他進入軍機以后,對清政府就不僅是單純地追隨,而是開始參與清政府的決策了。所以,晚清政府對民族、對人民犯下的諸多罪行,如對外割地賠款、屈膝賣國,對內殘酷榨掠、血腥鎮壓,或是作為執行者,或是作為決策者,張之洞都難辭其咎。
勸學篇/中國教育名著叢書 目錄
勸學篇·上(內篇)
同心**
教忠第二
明綱第三
知類第四
宗經第五
正權第六
循序第七
守約第八
去毒第九
勸學篇·下(外篇)
益智**
游學第二
設學第三
學制第四
廣譯第五
閱報第六
變法第七
變科舉第八
農工商學第九
兵學第十
礦學第十一
鐵路第十二
會通第十三
非弭兵第十四
非攻教第十五
跋:張之洞,《勸學篇》與福澤諭吉《勸學篇》之比較研究
勸學篇/中國教育名著叢書 節選
《中國教育名著叢書:勸學篇》: 自漢唐以來,國家愛民之厚,未有過于我圣清者也。請言其實: 三代有粟米、布縷、力役之征,盛唐有租庸調①三等之賦,*稱善政,已列多名。以后秦創丁口之錢,漢行算緡之法②,隋責有司以增戶口,唐括土戶以代逃亡。唐及五季③、宋初有食鹽錢,中唐、北宋有青苗錢④,宋有手實法⑤,金有推排民戶物力之制,皆出于常例田賦力役之外。明萬歷行一條鞭法⑥,丁、糧尚分為二。明季又有遼餉、剿餉、練餉⑦。至我朝,康熙五十二年奉滋生人丁永不加賦之旨,雍正四年定丁銀并人錢糧之制,乾隆二十七年停編審之法⑧,于是歷代苛征一朝豁除,賦出于田,田定于額。凡品官士吏、百工閑民,甚至里宅貨肆、錢業銀行,茍非家有田產、運貨行商者,終身不納一錢于官。順治元年,即將前明三餉除免。康熙中,復減江蘇地丁銀四十萬。雍正三年,減蘇松一道地丁銀四十五萬,南昌一道地丁銀十七萬。乾隆二年,減江省地丁銀二十萬。同治四年,減江南地丁銀三十萬,減江南漕糧五十余萬石、浙江漕糧二十六萬余石。初制已寬,損之又損,是日薄賦,仁政一也。 前代賜復蠲租,不過一鄉一縣。我朝康熙、乾隆兩朝,普免天下錢糧八次,普免天下漕糧四次。嘉慶朝復普免天下漕糧一次。至于水旱蠲緩,無年無之,動輒數百萬。損上益下,合而計之,已逾京垓以上。是日寬民,仁政二也。 歷代賑恤,見于史傳者為數有限,或發現有之倉,或移民就食。宋河北之災,富弼⑩僅勸民出粟十五萬斛,益以官廩,曾鞏僅請賜錢五十萬貫,貸粟一百萬石;杭州之災,蘇軾僅請度牒數百道。本朝凡遇災荒,仁恩立霈,動輒巨萬。即如光緒以來,賑恤之舉,歲不絕書。丁丑、戊寅@之間,晉、豫、陜、直之災,賑款逾三千萬金。此外,畿輔,蘇、浙、川、楚各省,每一次輒數百萬,或百余萬,從古罕聞。以今日度支之匱乏、洋債之浩繁,而獨于賑恤之款雖多不惜,甚至減東朝之上供,發少府之私錢,出自慈恩,以期博濟。是日救災,仁政三也。 前代國家大工大役,皆發民夫,行赍居送,官不給錢。長城、馳道、汴河之工無論矣,隋造東都,明造燕京,調發天下民夫工匠,海內騷動,死亡枕藉。以及漢鑿子午,梁筑淮堰,唐開廣運,宋議回河,民力為之困敝。本朝工役,皆給雇值,即如河工一端,歲修常數百萬,有決口則千余萬,皆發庫帑。沿河居民,不惟無累,且因以贍足焉。是曰惠工,仁政四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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