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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與教育 版權信息
- ISBN:7303081623
- 條形碼:9787303081622 ; 978-7-303-08162-2
- 裝幀:暫無
- 冊數(shù):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自由與教育 內容簡介
本書提醒我們,教育中知識的選擇、對知識理解的控制、有效的教學方法和考評方式等,都有可能成為受教育者思想自由的障礙。同時,作者回答了“什么樣的教育可以增進受教育者的思想自由”這個問題。 本書還提出和討論了學校的紀律與學生的自由、教師的學術自由和教學自由等問題,其中有些問題,在我國似乎還沒有引起公眾和研究者的足夠重視。作者對不同主體自由之間的關系進行的分析,也讓我們可以感覺到一點新意。 在以上問題的研究中,本書借鑒和吸收了現(xiàn)代西方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一些成果,開闊了理論視野,為研究有關問題提供了新的視角。教育學實質上是一門“形式的學科”,它是在借鑒和吸收其他學科的思想和方法的過程中逐漸生成和發(fā)展的。借鑒和吸收其他學科新的思想和新的方法研究教育問題,是應該提倡的,而且是必須提倡的。
自由與教育 目錄
導論 自由的涵義
一、“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
二、自由是對人們行為的限制不存在的狀態(tài)
三、自由的主體與馴服的主體
四、不同的善
五、教育中的自由問題
**章 教育與學生的思想自由
一、教育:造就自由的主體還是馴服的主體
(一)教育是造就自由的主體的重要途徑
(二)教育可以塑造馴服的主體
(三)教育的道德和價值觀問題
二、對知識的控制與選擇
(一)教育中知識傳遞的途徑和方法
(二)教育中知識的選擇與控制
(三)選擇與控制教育中的知識的方法
三、學生對知識的理解
(一)理解的條件
(二)教育中的知識傳遞與理解
四、教育技術
(一)教育技術
(二)作為一種教育技術的“教化”
(三)“教化”與學生的思想自由
五、考試
(一)我國古代的科舉制度對讀書人的思想控制
(二)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六、自由教育的思想傳統(tǒng)
(一)古代學者的自由教育思想
(二)近代自由教育思想的發(fā)展
(三)20世紀的自由教育思想
(四)自由教育的思想基礎及其與思想自由的關系
第二章 學校紀律與學生的自由
一、在教育中受教育者是否應有自由
(一)古代教育對受教育者的嚴格管理
(二)近代以來教育對兒童自由的尊重
(三)在教育中給受教育者多大程度的自由是一個問題
二、學校紀律的有關法律問題
(一)學校與學生的法律關系
(二)三個典型案例
第三章 家長在子女教育中的權力與自由
一、政府管理教育的權力與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權力
(一)對兒童的教育是公共事務還是家庭事務
(二)父母教育權與政府教育權的分配方案
二、父母對子女教育權力的實現(xiàn)
(一)多樣化的教育
(二)擇校問題
(三)父母執(zhí)行對子女的教育權時遇到的問題
第四章 學術自由
一、學術自由的思想淵源和含義
(一)學術自由的思想淵源
(二)學術自由的含義
二、學術自由的保障
(一)為什么要保障學術自由
(二)學術自由的法律基礎
(三)教師聘任制度和學術自由的保護
三、學術自由的限制
(一)概念的限制
(二)學術道德
(三)學術自由在與人類其他積極價值的競爭中受到的限制
四、教學自由
(一)教學自由的內容和保護教學自由的理由
(二)教學自由的限制
第五章 學校自治
一、大學自治與學術自由
(一)大學自治:歷史的視角
(二)大學自治的內容和范圍
(三)大學自治與學術自由的關系
二、大學自治的保障與限制
(一)大學的法律性質及大學自治的法律基礎
(二)政府對大學的控制
(三)市場的力量
(四)大學自治與學校的社會責任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
自由與教育 節(jié)選
**章 教育與學生的思想自由
自由行為是主體的行為,主體是社會歷史的產(chǎn)物,而“抽象的普遍化理性主體”是不存在的。教育在造就自由的主體方面,承擔著重要的責任。這一章討論教育培養(yǎng)自由主體問題,自由主體的特征就是思想自由。
在自由與教育的關系中,*值得關注的問題是教育培養(yǎng)自由的主體,還是培養(yǎng)馴服的主體。在現(xiàn)代社會,培養(yǎng)自由的主體的意義不言而喻。然而,教育本身是一個中性的工具,它不僅可以培養(yǎng)自由的主體,也可以按照統(tǒng)治者的要求,培養(yǎng)馴服的主體。在教育實踐中,培養(yǎng)自由的主體,涉及教育過程的每個環(huán)節(jié)。
一、教育:造就自由的主體還是馴服的主體
一般認為,教育有助于受教育者行使他們的自由。這個判斷在一些時候是正確的。接受適當?shù)慕逃粌H可以提高人們行使自由的能力,而且可以擴展他們自由的范圍。但是,我們也可以看到,對教育來說,培養(yǎng)自由的主體并不是當然的事情,教育常會成為統(tǒng)治者馴服臣民的手段。從我們通常使用的教育概念的基本含義分析,我們甚至可以發(fā)現(xiàn),教育概念和自由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內在的沖突。
(一)教育是造就自由的主體的重要途徑
盧梭說:“人是生而自由的,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我認為,這句話的后一半道出了一些事實,但前一半缺乏根據(jù)。為什么能說“人生而自由”或自由“是人性的產(chǎn)物”呢?阿克頓勛爵說:“自由不是天賦的而是后天習得的”。當人出生在世上的時候,他僅是一個自然物。作為一個自然物,僅僅是依照遺傳物質攜帶的程序和信息,顯示他的自然本性,沒有主體性可言,也沒有自由可言。但與其他自然物相比,人的遺傳物質攜帶的信息決定了人有極大的發(fā)展?jié)摿Α⒖伤苄院涂山逃浴K谏鐣猩L,與其他人交往和交流,接觸和接受社會文化,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成為一個社會的人,可以成為自由的主體。在這個過程中,教育發(fā)揮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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