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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年度報告2019—2020 版權信息
- ISBN:9787208178151
- 條形碼:9787208178151 ; 978-7-208-17815-1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年度報告2019—2020 本書特色
適讀人群 :大眾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是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主要處理世貿組織成員關于世貿組織涵蓋協定項下的貿易爭端,由專家小組和上訴機構兩級機構組成,專家小組負責成員間貿易爭端的事實和法律爭議的**級審理,審理結果以專家組報告的方式對外發布,上訴機構主要負責審理世貿組織成員對專家組報告上訴的法律問題,屬于上訴審理。這些報告的內容比較復雜,上訴機構年度報告將這些復雜的法律問題高度概況,壓縮為幾十頁內容,權威性高和可靠性強。《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年度報告2019-2020》是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蕞新出版的年報,包括對2019-2020年度上訴機構的組成、所審理的上訴案件的主要法律問題,上訴審理仲的程序問題、執行案件合理執行期的仲裁、以往案件的統計和分析以及上訴機構秘書處開展的其他工作的介紹。正因為如此,本年度報告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文獻價值。
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年度報告2019—2020 內容簡介
本書是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近期新出版的年報,包括對2019-2020年度上訴機構的組成、所審理的上訴案件的主要法律問題,上訴審理仲的程序問題、執行案件合理執行期的仲裁、以往案件的統計和分析以及上訴機構秘書處開展的其他工作的介紹。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是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主要處理世貿組織成員關于世貿組織涵蓋協定項下的貿易爭端,由專家小組和上訴機構兩級機構組成,專家小組負責成員間貿易爭端的事實和法律爭議的**級審理,審理結果以專家組報告的方式對外發布,上訴機構主要負責審理世貿組織成員對專家組報告上訴的法律問題,屬于上訴審理。這些報告的內容比較復雜,上訴機構年度報告將這些復雜的法律問題高度概況,壓縮為幾十頁內容,權威性高和可靠性強。正因為如此,本年度報告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文獻價值。
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年度報告2019—2020 目錄
前??言………………………………………………………………………… 1
1??介紹 ……………………………………………………………………… 1
2??上訴機構的組成 ………………………………………………………… 5
3??上訴 ……………………………………………………………………… 8
3.1 上訴機構報告:《美國—大型民用飛機案(第二次申訴) (第 21.5 條—
歐盟)》 (WT/DS353/AB/RW) ………………………………………… 11
3.2 上訴機構報告:《韓國—放射性核素的進口禁令及測試和認證要求案》
(WT/ DS495/AB/R) …………………………………………………… 46
3.3 上訴機構報告:《美國—對中國特定產品的反補貼措施—中國訴諸于
〈爭端解決諒解〉第 21.5 條案》 (WT/DS437/AB/RW) ……………… 60
3.4 上訴機構報告:《韓國—對來自日本的氣動閥征收反傾銷稅案》
(WT/DS504/AB/R) …………………………………………………… 84
3.5 上訴機構報告:《烏克蘭—硝酸銨反傾銷措施案》 (WT/DS493/AB/R)
……………………………………………………………………… 117
3.6 上訴機構報告:《摩洛哥—土耳其某些熱軋鋼的反傾銷措施案》
(WT/DS513/AB/R) ………………………………………………… 131
3.7 上訴機構報告:《俄羅斯—影響鐵路設備及其零件進口的措施案》
(WT/DS499/AB/R) ………………………………………………… 132
3.8 上訴機構報告:《美國—加拿大超級壓光紙的反補貼措施案》
(WT/DS505/AB/R) ………………………………………………… 147
3.9 上訴機構報告:《澳大利亞—有關適用于煙草制品和包裝的商標、
地理標志和其他簡明包裝要求的相關措施案》 (WT/DS435/AB/R,
WT/DS441/AB/R) …………………………………………………… 151
4??上訴中的訴訟方與第三方 …………………………………………… 184
5??上訴中的程序性問題 ………………………………………………… 185
5.1 上訴程序的合并 …………………………………………………… 185
5.2 保密信息的處理 …………………………………………………… 186
5.3 遲延陳述的處理 …………………………………………………… 189
5.4 提交書面陳述的時限 ……………………………………………… 189
5.5 關于進行口頭聽證的要求 ………………………………………… 190
5.6 過渡 ………………………………………………………………… 193
5.7 延長上訴機構報告散發期限的原因 ……………………………… 193
5.8 上訴的撤回 ………………………………………………………… 194
5.9 法庭之友陳述 ……………………………………………………… 194
6??《爭端解決諒解》第 20.3 條(C)項下的仲裁 ……………………… 195
6.1 《烏克蘭—硝酸銨反傾銷措施案》 (WT/DS493/RPT) …………… 195
7??其他活動 ……………………………………………………………… 202
7.1 數字爭端解決登記(DDSR)/ 爭端在線登記應用程序(DORA) … 202
7.2 約翰·杰克遜 WTO 法模擬法庭競賽 …………………………… 203
7.3 技術援助活動 ……………………………………………………… 205
附件一……………………………………………………………………… 206
附件二……………………………………………………………………… 210
附件三……………………………………………………………………… 214
附件四……………………………………………………………………… 220
附件五……………………………………………………………………… 224
附件六……………………………………………………………………… 227
附件七……………………………………………………………………… 230
附件八……………………………………………………………………… 232
附件九……………………………………………………………………… 235
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習的第四代——譯后記……………………………… 270
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年度報告2019—2020 節選
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習的第四代——譯后記 2001 年 12 月 11 日,中國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的一員。過 去二十年,中國的經濟總量增長了近 10 倍,入世對中國的意義不言而喻, 但成績的取得卻并不容易。按照行業的說法,入世的前五年被稱為是“蜜 月期”,例如中美之間在 WTO 僅有三起爭端發生,其中“鋼鐵保障措施案” 還是中國和歐盟、日本、韓國等共同起訴美國。作為中國入世后成長起來 的一代,研習的經歷沒能趕上這段“蜜月期”,但卻遇上中美經貿關系*為 嚴峻的時期和 WTO 的至暗時 刻。 一、WTO 法初學者 2009年3月18日,“WTO法之父”——喬治城大學約翰·杰克遜(John Jackson)教授造訪上海交通大學,并做了一場題為“國際法與經濟的焦慮 時代” (International Law and Economic Stressful Times)的主題報告。當時 全球經濟仍然處于 2008 年金融危機余波影響之下,這和今天全球經濟受疫 情影響、全球治理面臨困境多少有幾分相似。記憶中上海交通大學對這次 來訪給予很高規格的接待,體現出對這一領域的高度重視。報告主持人是 剛從喬治城大學訪學歸來的胡加祥教授。后來,我有幸跟隨胡老師,專注 于 WTO 法領域的學習和研 究。 2010 年,受胡老師推薦,我有幸獲得約翰·杰克遜教授所在國際經濟 法所的訪學邀請,不過*后并未成行而是轉道澳大利亞,在胡加祥和 Jianfu Chen 教授共同指導下開展研究。這個時間段,中國與 WTO 深度融入,并 開始在 WTO 框架下積極應對經貿爭端。因此,也成為 WTO 法研究的黃金 期,博士第二年便在《法商研究》 《環球法律評論》和《東方法學》等刊物發 表了一系列學術成 果。 回國后,有機會在商務部 WTO 司進行了一段時間的實習研修。這一 時期,區域性貿易談判開始活躍起來,自己協助部里同事從事一些區域性 談判資料的收集。同時,正好趕上中國入世十周年的重大紀念活動,其間 271 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習的第四代——譯后記 有機會協助邀請國家領導人出席“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十周年高層論壇” 的基礎性事宜。一轉眼就是十 年。 二、WTO 法的實踐 2016 年以來,WTO 主要成員在經貿領域的博弈日趨激烈,突出表現之 一便是如何對待《中國入世議定書》第 15 條相關條款的到期問題。由于美 國、歐盟和中國對條款存在截然不同的理解,中國于 2016 年 12 月在 WTO 分別起訴了美國和歐 盟。 這一議題也越來越多地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記得在一次國際會議 上,一位曾經擔任白宮顧問的經濟學家論及這一問題時,因為沒有其他中 國學者在場,在互動環節自己以提問的形式向其請教,目的之一是希望一 些問題得到澄清。之后,我有幸與周圍歡老師一起合作撰寫了一篇與該議 題相關的學術文章。寫作期間,為了更好地了解中國入世談判的歷史,特 地到上海 WTO 咨詢中心查閱資料,其中一些資料是工作人員從書庫的藏 書中找到的。有一次拜訪歐盟委員會時,接待的貿易官員事后還特別發郵 件說,有關第 15 條相關條款的到期爭議,他們也在研究對此問題的不同理 解,并且我們的文章已被他們收錄,作為處理該案的閱讀參考資 料。 緊接而來的是 2018 年 3 月 8 日,特朗普簽署命令,認定進口鋼鐵和鋁 產品威脅到美國國家安全,決定分別按 25% 和 10% 的稅率進行征稅。某 種程度上,這可看作是“中美貿易摩擦”的事件開端,國內專家學者積極討 論思考中國如何應對。出于專業的敏感性,我和楊國華、周圍歡老師就本 案的應對開展分析研討。記得那時候我們三個人分屬三個時區(歐洲、中 國和澳大利亞),因此可以 24 小時流水作業,以*快的速度形成了本案應 對的基本思路。*初想法是在核心期刊以學術論文的形式呈現,不過,發 現時間可能來不及,因此冒著放棄發表的風險,**時間將案件應對的主 要分析思路通過公眾號發布。這一研判思路與中國官方后續發布的應對舉 措基本吻 合。 2020 年,有幸受邀擔任 WTO 年度貿易報告的外審專家。年度報告畢 竟是 WTO 官方出版物,在選材和措辭上必須有所講究。在當時形勢下,報 告難免會觸及一些相對敏感的議題,但是作為外審專家需要保持客觀中立。 為了做好這份工作,暑假里用了一周完整的時間,研習這份報告,*后提出 了 50 多處修改建議。報告于 2020 年 11 月正式發布,和之前的初稿還是有 272 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年度報告 2019—2020 較大變 化。 三、WTO 法研習的第四代和下一代 2017 年 9 月,我**次來到 WTO 總部參加 WTO 公共論壇,真實地 感受到 WTO 是怎樣的一個存在。公共論壇更像是一個“世界大擂臺”,各 種活動超過 100 場,來自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實務界和理論界人士在 4 天里 紛紛登場。不過直到今天,由中國學術機構參與主辦的活動仍然非常有限, 有時可能只有 1—2 場。當時正好參加了楊國華老師召集主辦的一場活動, 同行的還有北師大的廖詩評教授等。活動結束后,楊老師召集從國內來的 中國學者在 WTO 大樓門外敘聊;楊老師鼓勵說:你們是 WTO 研習的第四 代……當時的情景還歷歷在 目。 2019 年 9 月,我帶領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生代表團參加 WTO 公共論壇。 從時間上算,這批學生比我**次參加WTO公共論壇提前了15年。其間, 還帶領部分學生拜訪了世界知識產權和聯合國貿發會(UNCTAD)等國際 組織,希望他們更深刻地了解一個多元、全球化的世界,多參加這類活動, 加強國際對話的專業能力。記得有一天,同行的陳慶升老師告知,我們有 學生在公共論壇上發言了。我特別激動和欣慰,由衷地為我們學生點贊。 接下來的幾天,又不斷有我們學生的提問發言。圍繞全球經貿問題的討論, 同樣是當年的那個會議室,地上坐滿了來自不同國家的與會者;所見所聞, 我想對學生的成才和成長而言一定有著不同尋常的意義。目前,這批學生 中,有的回來之后便拿到了國際組織的實習邀請;有的已經開始在國內外 名校專門從事國際治理方面的學習和研究,或許 WTO 研究的下一代正在 慢慢形成。本報告的翻譯和出版,歷時兩年多時間,要特別感謝張子琳、劉 雨馨、莫江婷、郜夢昕、徐如萱、范家堯、鄭琎、沈逸豪、榮金慧、王雨彤、 歐陽仲琳、盛歆宇、張鑫苗、倪家杰、栗靚和馬新元等提供的各類協助;感 謝上海人民出版社王吟女士疫情期間的積極協調和幫助。同時由于能力水 平所限,翻譯中也難免出現不足。 四、不忘初心,使命彌艱 中國從 1986 年正式提出“復關”申請到 2001 年入世,歷經了整整 15 年。2021 年 9 月 16 日,中國正式提出申請加入 CPTPP 談判,有學者將其 273 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習的第四代——譯后記 比作的是“第二次入世”,這期間必然會遇到一些挫折。這或賦予了我們這 一代甚至是下一代人更多的使命。未來中國深度融入世界、參與全球治理, 需要更多的學人以扎實的專業知識素養、開放的思維與世界開展對話,在 這方面我們正在不斷進 步。 2021 年是中國入世 20 周年。有幸在 WTO 上訴機構前主席趙宏法官 的指導下,從事《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年度報告(2019—2020)》的翻譯 工作。趙宏主席對譯稿進行了耐心的修改,有些地方批改的痕跡密密麻麻, 她的敬業精神讓人欽佩,成為自己前行鼓舞和動力。當前上訴機構正處于 停擺階段,翻譯時很認真地去體會著上訴機構法官們的離任演講詞,心情 異常復雜。他們堅守信念、彼此鼓勵。在此,謹以譯著的問世,作為一名 WTO 研習者獻給中國入世二十周年遲來的禮物。由衷欣慰的是,2022 年 6 月,WTO 第 12 屆部長級會議在瑞士成功舉行,并取得了“1 + 4”的豐碩成 果,再次體現出 WTO 多邊貿易體制在全球動蕩時期的強大韌性。在此,也 期待 WTO 上訴機構不久將重新恢復運轉。 彭德雷 2022 年 7 月
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年度報告2019—2020 作者簡介
內容提要(200-1000字): 世界貿易組織(WTO)是制訂并執行國際貿易規則的唯一全球性國際組織。其核心是WTO協議,該協議由WTO成員通過談判商定并簽署生效。WTO的職能包括運營全球貿易規則體系、提供貿易協定的談判場所、解決成員間的貿易爭端以及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支持。譯者彭德雷,法學博士(中澳聯合培養),華東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華理-臨港自貿區研究院研究員,上海市WTO法研究會秘書長,世界貿易組織年度貿易報告中國外審專家;曾任華東理工大學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副處長。兼任上海交通大學亞洲法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理事、中國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理事、上海市國際法研究會理事等。 入選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首批“上海青年法學法律人才”“上海教育法學人才”以及“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庫等。主持國家社科基金課題2項、其他省部級課題等8項。近年來,出版專著2部、譯著1部;在核心期刊Journal of World Trade(SSCI),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Chinese Economy, Journal of WTO and China,《法商研究》、《法學》、《比較法研究》、《環球法律評論》、《當代法學》、《東方法學》、《上海交通大學學報》、《國際貿易問題》、《國際經貿探索》、《太平洋學報》中英文核心期刊等發表學術論文50多篇;提供決策咨詢專報、要報若干,并被采納。科研成果獲得安子介國際貿易研究獎、中國法學會WTO法研究會優秀論文一等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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