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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歷法.宗教與皇權:明清之際中西歷法之爭再研究/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 版權信息
- ISBN:9787101139389
- 條形碼:9787101139389 ; 978-7-101-13938-9
- 裝幀:70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歷法.宗教與皇權:明清之際中西歷法之爭再研究/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 內容簡介
本研究根據近年來新出版的《清初西洋傳教士滿文檔案譯本》等史料,將明清之際的歷法改革與天主教傳播、皇權政治結合起來分析,從整體上探討三者之間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關系。同時關注17世紀耶穌會士在華傳教事業的政治保障,以及天學管理機構內的中西歷法之爭等問題。既注重宏觀上的整體研究,又力爭在崇禎改歷、康熙歷獄的發生與翻案、容教詔令的頒發等重要事件上提出新見解,全面、系統、辯證地考察明清之際的中西歷法之爭。
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歷法.宗教與皇權:明清之際中西歷法之爭再研究/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 目錄
緒言
**章 中西初識——崇禎改歷中修歷諸家的紛爭
**節 崇禎指揮改歷史實辨析
第二節 崇禎改歷期間西法所報交食數據再辨析
第二章 調適會通——明清之際耶穌會士在改歷中的活動
**節 崇禎改歷中耶穌會士所受朝廷廩給與恩賜探析
第二節 順治年間湯若望管理欽天監事務探賾
第三章 碰撞與沖突——康熙歷獄的發生與審判
**節 五世達賴喇嘛進京朝覲與康熙歷獄的發生
第二節 楊光先告發康熙歷獄的經過考辨
第三節 一場政治斗爭:康熙歷獄的審判過程再辨析
第四章 西法中用——康熙歷獄的翻案
**節 政治權力與天文管理:楊光先任職欽天監探析
第二節 鰲拜被擒與康熙歷獄的徹底翻案
第三節 時分秒制在中國的確立——以九十六刻制為中心的探討
第五章 融合發展——康熙三十一年容教詔令的頒發
**節 信仰、職責與政治——南懷仁對選擇星占術的立場與態度
第二節 南懷仁治理歷法事務探析
第三節 國家治理與君臣之誼——康熙頒布容教詔令的考量
結論
參考文獻
后記
Abstract
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歷法.宗教與皇權:明清之際中西歷法之爭再研究/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 節選
《歷法、宗教與皇權:明清之際中西歷法之爭再研究》: 一、百刻制的歷史演變 百刻制在中國出現的很早,其出現與漏刻的發明和使用是分不開的。《隋書·天文志》說:“昔黃帝創觀漏水,制器取則,以分晝夜。”把漏刻起源上推至黃帝時期。南北朝時期的著作《漏刻經》也提到:“漏刻之作,蓋肇于軒轅之日,宣乎夏商之代。”軒轅就是黃帝。這種說法也認為漏刻起源于黃帝時代,在夏商時期得到了大發展。認為漏刻起源于黃帝時代的說法,因為缺乏考古及文獻的支持,可暫且不論。比較可信的百刻制產生的時代,閻林山認為是商代①,這也是天文學史界的共識②。商代使用漏刻的記載,由于文獻的匱乏,人們現在尚未發現。進入周代以后,有關使用漏刻的記載,開始在文獻中顯現出來。《周禮·夏官司馬·挈壺氏》記載當時管理漏刻的人員配備時說:“挈壺氏,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這一記載昭示著當時漏刻作為一種計時工具,受到了足夠的重視。有了漏刻,百刻制的存在似乎也成為理所當然的事情。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漏刻的使用更為普遍。司馬遷在《史記》中明確記載了先秦時期漏刻的使用情況。《史記》卷六十四《司馬穰苴列傳》記載齊國的將軍田穰苴在籌劃一次戰爭行動時,“立表下漏”。唐代司馬貞《史記索隱》注解這四個字的意思:“立表謂立木為表以視日景,下漏謂下漏水以知刻數也。” 先秦時期不但有使用漏刻的記載,刻作為一種時間單位,在先秦文獻中也出現了。《左傳·哀公十一年》提到孔子的學生樊遲在一次軍事行動中主動請命說:“非不能也,不信子也。請三刻而逾之。”這里的“刻”,就應該是一種時間單位。其所指,只能是百刻制中的“刻”。 考古發現也支持先秦時期百刻制被廣泛采用的觀點。1897年在內蒙古托克托出土的秦漢日晷,以及其后在河南洛陽金村出土的秦漢日晷,其晷面上分布有均勻的刻度線。從刻度線的分布來看,“儀器刻制者顯然是把整個圓周分成了一百等分。這應是分一天為一百刻的反映”。 到了漢代以后,“刻”字被用作時間單位的記載就更多了。《漢書·宣帝紀》中記載五鳳三年(前55年)的一次奇異現象:“神光并見,或興于谷,燭耀齋宮,十有余刻。……三月辛丑,鸞鳳又集長樂宮東闕中樹上,飛下止地,文章五色,留十余刻,吏民并觀。”《史記·樂書》載:“五色成文而不亂,八風從律而不奸,百度得數而有常。”其中“百度”一詞后世注解為百刻。這些都是“刻”作為一種時間單位被廣泛使用的歷史證據。 隨著刻作為時間單位被廣泛使用,漢代開始有人嘗試對百刻制進行改革。漢哀帝時因災異屢現,聽從夏賀良的奏議,下詔改元,推行新的時刻制度:“以建平二年(前5年)為太初(元將)元年,號日陳圣劉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為度。”①然而過了一月有余,漢哀帝的病情并沒有好轉。夏賀良還意圖干涉朝政,奏稱大臣不知天命,應將丞相、御史等人辭退,讓支持夏賀良言論的人輔政。夏賀良的言論激起了大臣們的反對,漢哀帝認為夏賀良的言論毫無征驗,遂治夏賀良等人之罪,恢復百刻制,夏賀良等人被殺。夏賀良是甘忠可的學生,甘忠可曾私造歷法,并將其傳授給了夏賀良。所以,甘忠可也許是*早試圖將百刻制變為一百二十刻制的人。只是,他的嘗試并不成功。 公元8年,王莽奏準“以居攝三年(8)為初始元年,漏刻以百二十為度,用應天命”。王莽此舉仍然受到夏賀良言論的影響,強調要“用應天命”,是一種政治行為。王莽統治的時間比較短暫,他創立的各種制度沒有被后世繼承,此次改百刻為一百二十刻應到王莽政權垮臺為止。 ……
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歷法.宗教與皇權:明清之際中西歷法之爭再研究/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 作者簡介
馬偉華,1984年生,河南澠池人。鄭州大學歷史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中國古代科技史、明清史的研究與教學工作。2012年12月畢業于上海交通大學,獲科學史博士學位。2010年11月至悉尼大學科學史與科學哲學系訪學一年,2015年3月至普林斯頓大學東亞系訪學一年,2018年9月在東吳大學人文社會學院訪學半年。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一項,在《世界宗教研究》《自然辯證法通訊》等雜志發表論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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