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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010196428
- 條形碼:9787010196428 ; 978-7-01-019642-8
- 裝幀:一般輕型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研究 本書特色
本書從理論維度對公民素養教育體系進行了完善與革新,同時,對我國中小學生的公民素養進行了實證調查研究,對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現狀進行了文本分析,在此基礎上構建了我國中小學生的公民素養教育體系。 本書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歷史與現實相融通、域內與域外相借鑒,有助于我們更好地理解公民素養教育,并將其落實到中小學教育教學過程之中。
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研究 內容簡介
本書從理論維度對公民素養教育體系進行了完善與革新,同時,對我國中小學生的公民素養進行了實證調查研究,對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現狀進行了文本分析,在此基礎上構建了我國中小學生的公民素養教育體系。 本書首先梳理了公民素養教育興起的背景及其歷史發展,以及在公民素養教育發展的過程中所形成的較有代表性的公民素養教育思想流派,分析了不同學科視角下的公民素養教育觀以及公民素養教育與思想政治教育、德育等相關概念的關系,剖析了公民素養教育的內涵及其內在構成。其次,對我國中小學生公民素養的現狀進行了實證調查分析,對我國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進行了文本分析。再次,以英國為例對國外的公民素養教育進行了分析,指出了值得我們學習借鑒之處。很后提出了公民素養教育的價值取向是培養積極公民,闡明了積極公民的思想來源與特征,并在前述研究的基礎上建構了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的目標、內容以及實施策略體系。
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研究 目錄
**章 公民素養教育的興起與發展
**節 公民素養教育興起的背景
第二節 公民概念的歷史變遷
第三節 公民素養教育的歷史發展
第二章 公民素養教育的理論流派
**節 自由主義公民觀及其教育
第二節 共和主義公民觀及其教育
第三節 社群主義的公民觀及其教育
第四節 多元文化主義的公民觀及其教育
第三章 公民素養教育的內涵與構成
**節 不同學科視角下的公民素養教育觀
第二節 公民素養教育與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的關系剖析
第三節 公民素養教育的內涵
第四節 公民素養教育的內在構成
第四章 我國中小學生公民素養及教育現狀
**節 我國中小學生公民素養的現狀調查
第二節 我國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的文本分析
第五章 國外公民素養教育的經驗與啟示——以英國為例
**節 英國公民素養教育發展的歷程回顧
第二節 英國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的現狀
第三節 英國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對我國中小學生公民素養
教育的啟示
第六章 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的價值取向
**節 積極公民: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的價值取向定位
第二節 積極公民教育思想的源泉
第三節 積極公民的內涵與特征
第七章 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體系建構
**節 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體系建構的必要性
第二節 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目標體系的建構
第三節 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內容體系的建構
第四節 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實施策略體系的建構
參考文獻
后記
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研究 節選
《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研究》: (一)個人地位至高無上,國家應奉行中立原則 在自由主義看來,無論是在本體論上還是在價值論上,社會個體都是**位的,社會和國家只能是第二位的。個人是本源,社會和國家都是派生的,個人具有優先性。因此,自由主義強調個體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具有*高的價值,個體優先于共同體。個人是目的,社會和國家只是手段。自由主義認為,原初狀態的人是單子式的存在、“無牽無掛”的個人,每一個人都處于一種孤立的狀態。社會不是擁有公共善的共同體,而是為了個人利益相互妥協的產物,是以社會契約聯系起來的松散聯合體,它不是自然的產物,而是基于人們的同意和約定,是人們理性設計的作品。國家等社會機構是人為的,是為了保護個人權利的權宜之舉。因此,自由主義秉持國家中立的主張。所謂國家中立,是指國家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公共領域,國家的觸角不能伸到私人領域。格羅斯曾言:“國家和政府只能在公共行為領域里合法地行動,而在已經劃分為私人性質的領域里就不具有權威。”①國家中立性的另一層含義是指國家在各種互競的善觀念中,不能作出何者為優何者為劣的判斷。關于這一點,以羅爾斯的論述為代表:“各個個人是從不同的方面確定他們的善的,許多事物可能對一個人來說是善而對另一個人則不是善。而且,在什么是各個個人的善的問題上,不存在達成一項公認的判斷的緊迫性。在正義問題上使達成一致判斷成為必要的理由并不存在于價值判斷中。”②因此,在自由主義者看來,每個社會個體都有權利去追求自己的自由,只要不侵犯他人的利益以及不違反公共規范,個人的行為都可以看作正當的、合法的。正如密爾指出的,任何人的行為,“在僅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獨立性在權利上是絕對的”,“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須對社會負責”。③而為了保護個人的獨立性,自由主義主張國家的功能應被定位為“守夜人”,成為*弱意義上的國家(minimal state),它只能保護個人的權利和利益免受侵害,不能干涉公民個人的生活。 (二)社會個體人人平等 自由主義認為,每個社會個體都擁有平等的地位和價值,擁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在自由主義看來,不應該根據社會個體的教育程度、財富狀況、種族、膚色和民族等因素而將社會個體劃分為三六九等,主張每一社會個體都是平等的。也正因如此,在羅爾斯的《正義論》中,平等的自由原則被作為公平正義的首要原則,保證每個個體享有平等機會是自由民主社會的基本要求。而差異性原則被安排在辭典序列的第二位,不能逾越平等自由原則。當然,考察公民地位的發展歷史,可以發現,社會個體的這種平等理念并非一開始就有。在先于自由主義公民理論的共和主義公民理論中,公民身份具有排斥性。比如,在古希臘的雅典城邦中,婦女、外邦人和奴隸都被剝奪了公民身份,沒有參與政治生活的權利,只有擁有財產的成年男子才配擁有公民身份。在當下的社會生活中,我們認為每個人都是生而平等的,每個人都有同等的地位與價值。但是,在前現代社會中,人們經常強調人的先天不平等,如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就認為人是生而不平等的。只是隨著人類社會逐漸趨向文明,“生而平等”的理念才取代“生而不平等”的理念。公民社會地位的平等性取代排斥性的過程與自由主義的興起及其主張不無關系。正如基思·福克斯所言,“現代公民身份本質上趨向平等主義,但這并不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取向,只有隨著自由主義傳統的發展——我把自由主義等同于‘現代性’——公民身份才形成這樣一種普遍平等的取向。”①自由主義公民理論的普遍性和平等性主要來源于每個社會個體都擁有平等的社會地位這一理念。當然,這一理念在古希臘斯多葛派的著作中也有所體現,只是囿于社會的發展和時代的局限,這種理念在當時并未占據主導地位。隨著資產階級的興起,在自由主義興起之后,公民身份的平等內涵才得以真正凸顯和踐行。 ……
中小學生公民素養教育研究 作者簡介
張家軍,漢族,河南省商城縣人,教育學博士、博士后,美國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訪問學者,現為西南大學教育學部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課程與教學論、教育社會學、教育基本理論。在《教育研究》《教育學報》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100余篇,出版獨著、合著學術著作9部,參編、翻譯著作10余部,主持國家及省部級課題12項,主研國家及省部級課題10余項。獲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一等獎1項、二等獎2項,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二等獎1項,重慶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1項,深圳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學術著作一等獎1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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