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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之夢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2279754
- 條形碼:9787562279754 ; 978-7-5622-7975-4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職業之夢 內容簡介
《職業之夢》取意來自職業教育的五個對接,即專業與產業、職業崗位對接,專業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對接,職業教育與終身學習對接。 《職業之夢》針對高職大學生的特點,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探討了職業與發展、職業與標準、職業與專業、職業與培養、職業與監管等問題,為學生專業與職業深層認知與定位打下了較好的基礎,書中穿插了豐富的案例和延伸閱讀,對廣大青年學生提升自我素質、明確職業規劃、提高就業適應性具有良好的指導作用和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
職業之夢 目錄
**節 職業及職業發展
第二節 職業及職業要求
第三節 職業及人生意義
第二章 職業與標準
**節 技術標準
第二節 管理標準
第三節 工作標準
第四節 質量標準
第三章 職業與專業
**節 職業及職業教育
第二節 專業及專業發展
第三節 專業建設及標準
第四章 職業與培養
**節 職業教育的特色
第二節 培養模式的特色
第三節 現代學徒制特色
第五章 職業與監管
**節 質量保障體系的創建
第二節 質量保障體系的完善
第三節 質量保障體系的運行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
職業之夢 節選
《職業之夢》: (一)教師職業的演化——個案剖析 教師可以說是人類*古老的職業之一了。以教師職業為例,教師成為一門專業(專門職業)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經歷了漫長的歷程。教師職業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非專門化階段、專門化階段和專業化階段。 **階段是非專門化階段。原始社會,由于生產力落后,教育和生產勞動相結合,沒有專門的教師群體。奴隸社會雖然出現了教師職業,但教師憑經驗和模仿就能勝任教師之職。所以,不論是古代東方的官學、僧學,還是西方的教會學校,這些教育實體的出現,并沒有使教師成為專門職業。 第二階段是專門化階段。教師進入專門化階段的標志是師范教育的出現。從世界范圍看,師范教育于17世紀末*早出現在法國。1681年,拉薩爾在法國蘭斯創立了世界上**所師資培訓學校,成為人類師范教育的搖籃。我國的高等師范教育始于1896年盛宣懷在上海創辦南洋公學,該校內設師范院為其他各院培養師資,這是我國*早的近代師范教育機構。1898年,京師大學堂成立,成為國家統一承辦的、獨立設置的、專門培養中學師資的機構,標志著我國“定向型”高等師范教育體制的開端,也被認為是中國高等師范教育體制的*初形式。 第三階段是專業化階段。專業化通常是指一個半專業性職業不斷地滿足一個完全專業性職業的標準的過程。教師專業化包括兩個維度:地位的改善與實踐的改進。前者作為滿足一個專業性職業的制度,從地位方面切入,關注的是教師職業作為一種職業在多大程度上滿足獲得專業性職業的地位問題。后者作為通過改善實踐者的知識和能力來改進所提供的服務的質量的過程,關注的是教師在實施教育的過程中使用了多少專業知識的問題。任何一種職業,如果沒有專業性,便沒有不可替代性,就必然不會受到社會的重視。當前我國教師的社會地位與其所做出的社會貢獻是不相符合的,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教師職業的專業化程度不高,人們對從事教師職業所需要的專業化知識與技能還沒有達成應有的共識。 教師專業化越來越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日益成為世界各國教師教育和師資建設的主要發展趨勢。1966年,國際勞工組織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出的《關于教師地位的建議》,是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對教師專業化做出的說明,提出“應把教師工作視為專門的職業,這種職業要求教師經過嚴格地、持續地學習,獲得并保持專門的知識和特別的技術”。1989-1992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相繼發表了一系列有關教師及教師專業化改革的報告,如《教師培訓》、《學校質量》、《今日之教師》等。1996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召開了以“加強在變化著的世界中的教師的作用之教育”為主題的第45屆國際教育大會,提出“在提高教師地位的整體政策中,專業化是*有前途的中長期策略”。 1998年在北京召開的“面向21世紀師范教育國際研討會”明確提出“當前師范教育改革的核心是教師專業化問題”。我國教育部《關于“十五”期間教師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提出:“‘十五’期間,我國教師教育與改革發展的重要任務是,到2005年初步形成以現有師范院校為主體,其他高等學校共同參與,培養和培訓相銜接的開放的教師教育體系,教師教育體系的重中之重是教師職業朝著專業化發展。” 其實,也就是指教師職業應具有自己獨特的職業要求和職業條件,有專門的培養制度和管理制度。基本含義包括:教師專業既包括學科專業性,也包括教育專業性,國家對教師任職既有規定的學歷標準,也有必要的教育知識、教育能力和職業道德的要求;國家有教師教育的專門機構、專門教育內容和措施;國家有對教師資格和教師教育機構的認定制度和管理制度;教師專業化發展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教育專業化也是一個發展的概念,既是一種狀態,也是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 我國有關法律已經為推進教師專業化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證。1994年我國開始實施的《教師法》規定“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次從法律角度確認了教師的專業地位。1995年國務院頒布《教師資格條例》和2000年教育部頒布《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教師資格制度在全國開始全面實施。2001年4月1日起,國家首次全面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并進入實際操作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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