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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裁判規則100問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83594
- 條形碼:9787519783594 ; 978-7-5197-8359-4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房屋買賣裁判規則100問 內容簡介
本書具有三個特點:工具性:本書列舉了100個典型法律問題,包括新房買賣常見問題、二手房買賣常見問題、非商品房買賣常見問題和中介合同糾紛常見問題。在房屋交易中,讀者碰到類似的問題或者為避免類似的問題,對照本書目錄按圖索驥,就可以找到答案,或者提前預判可能出現的后果。專業性:書中所有的判例和法院觀點,都來源于法院裁判文書,并附有真實可溯源的案號,我們只是對問題和裁判規則進行了提煉,忠實于裁判文書的觀點。新穎性:本書挑選近幾年前沿案例,盡量能讓讀者與時俱進地一窺法院裁判趨勢。
房屋買賣裁判規則100問 目錄
2.商品房認購協議什么情況下可以被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3.開發商在預售合同附件中減輕逾期交房責任的,是否有效?
4.購房者能否要求開發商返還超備案價銷售的差價?
5.開發商一房二賣,誰有權繼續履行合同?
6.購買商品房后辦理預告登記,購房者可否對抗第三人的查封?
7.開發商能否約定天氣惡劣為不可抗力,并免除開發商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8.開發商與買方共同違法加建,導致逾期辦證,責任應當由誰承擔?
9.業主能否以開發商交房時未通燃氣為由拒絕收房?
10.新房竣工驗收備案并交付業主后,房屋漏水,開發商除應履行修復義務外,還應向業主賠償哪些損失?
11.購買生活消費居住房產時遭受欺詐,買方能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主張懲罰性賠償?
12.商品房消費者買受人請求解除買賣合同,能否要求優先返還購房款?
13.開發商破產案件中,商品房買受人支付房款未過半,其已付房款的返還請求權能否優先于建設工程價款請求權?
14.不符合商品房消費者條件的一般買受人,其對所購房屋享有的權利是否優先于抵押權?
15.樓盤爛尾,預售房屋業主是否可以停止還款?
16.開發商公司已注銷,買受人能否以開發商公司股東為被告,要求股東配合過戶房產?
17.賣方進入破產程序后是否應當繼續履行辦證過戶義務?
18.業主委員會是否有權就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履行和違約問題提起訴訟?
19.購房者無法辦理按揭,購房者能否解除合同并要求開發商退還購房款?
20.簽署的空白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應當履行?
21.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精裝修復式房”實為違法加建隔層的違建房,精裝修約定是否有效?實際成交價應該如何確定?
22.庭審時雙方出具的二手房買賣合同記載交易金額不一致,如何確定交易金額?
23.合同對支付房款期限沒有約定的,買方應當何時支付購房款?
24.買賣合同對購房款的支付金額和支付方式的約定有歧義時,合同能否繼續履行?
25.雙方將付款期限約定為“向有關銀行辦妥抵押貸款手續后的規定期限內”,但買方至今未付款,賣方能否要求買方承擔違約金?
26.因新政導致買方喪失購房資格,買方能否解除合同退回定金?
27.買方在沒有購房資格的情況下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28.賣方明知買方不具備購房資格仍出售房屋,買方是否承擔違約責任?
29.買方簽訂買賣合同后,在履行付款義務前又購買其他房屋并過戶從而喪失購房資格的,是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0.合同約定買方將房屋過戶至指定第三人名下,但買方無法指定有購房資格的第三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買方是否應承擔違約責任?
31.買方已占有房屋,賣方拖延辦理房產證期間買方喪失購房資格的,賣方作為違約方能否解除合同?
32.買方因新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售出已有房產進而未取得購房資格,能否以新冠疫情為由免責?
33.代理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在先,賣方后續公證授權委托未辦妥,代理關系是否有效?
34.共有關系中部分共有權人出賣房屋構成無權處分,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35.夫妻一方出售共有房產,另一方能否要求確認合同無效并要求返還房屋?
36.買方將定金交付給中介公司是否視為買方向賣方履行定金交付義務?
37.買方逾期一天支付定金,賣方可否請求解除合同,追究違約責任?
38.第三人代買方支付了定金,是否需要與買方一同承擔違約責任?
39.買方因無法申請信用貸款按時支付首付款的,是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0.銀行不接受“雙拼房”用于貸款抵押,買方因此不能獲得貸款,買方是否應承擔違約責任?
41.銀行改以建設部門發布的二手房成交參考價格作為貸款的依據,影響買方的貸款金額,是否屬于不可抗力?
42.買方逾期付款在先,賣方房產被查封在后,*終誰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3.新冠疫情發生后,買方簽訂合同且逾期付款,其能否以新冠疫情為由主張免責?
44.買方多支付購房款,賣方未及時退還的,是否應支付遲延付款違約金?
45.房產過戶后,買方未履行付款義務,賣方能否解除買賣合同并要求退還房產?
46.買方為學位購買學區房,賣方因自身疏忽遺漏曾出租的事實導致學位被鎖定的,應當承擔何種責任?
47.賣方存在信用卡逾期,導致贖樓費用過高,買方不愿意承擔高于正常贖樓的費用,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買方可否請求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
48.辦理產權續期到70年的手續導致贖樓時間延長,增加的短期借款利息應當由誰承擔?
49.賣方房產被查封而無法過戶,買方可否要求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50.買方逾期付款期間房屋被查封,買賣雙方如何分擔違約責任?
51.夫妻一方購房,其配偶是否應對購房款以及違約金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52.賣方能否以買方“假離婚”為由拒絕繼續履行合同?
53.案涉房屋外的過道、樓梯等地方有人員非正常死亡,能否認定案涉房屋為兇宅,賣方對此是否有主動告知的義務?
54.因房屋被強制執行,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裝修等損失由誰承擔?
55.買方明知所購房屋帶有租約,后續與承租人未能達成合同解除協議的,是否可向賣方主張違約金?
56.房屋已被出租,賣方延期交付,違約金按照租金損失計算還是按照合同約定計算逾期交房違約金?
57.賣方未及時配合辦理水、電、燃氣過戶是否屬于違約?是否應承擔合同約定的延期交房違約金?
58.同小區房產阿里拍賣市場成交價能否作為違約金調整的依據?
59.賣方逾期交房時,買方已經主張逾期交房違約金的,能否再主張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金?
60.賣方將房屋出售給他人構成根本違約,買方認為實際損失超過合同約定的20%違約金時,可否主張房屋*終出售給案外人價格與原合同價格差價為實際損失?
61.一房二賣,且二位買家都在不同程度實際使用房屋的,如何確定先占有方?
62.買方能否以誤將二手房當作新房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為由解除合同?
63.有解除權一方以訴訟的方式請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時,雙方合同什么時候解除?
64.合同涉及多方主體,行使單方解除權時通知存在遺漏,該如何確定房屋買賣合同解除時間?
65.一方在協商過程中回復“謝謝”,能否視為對對方退還購房定金的請求作出同意?
66.在微信上對交房時間協商變更一致,是否視為對合同約定的變更?
67.法院判決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后買方拒不付款,賣方能否再次起訴并請求解除合同?
68.既簽訂買賣合同又簽訂租賃合同,后買賣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賣方能否要求買方支付占有使用費?
69.賣方拆除別墅違規重建后被行政部門責令拆除,買方購買該房產后能否辦理過戶手續?
70.無購房資格的買方簽署的《房屋代持協議》是否有效?
71.借名買房,實際出資人能否要求登記權利人過戶給自己?
72.無購房資格的人與有購房資格的人簽署的合伙購房協議是否有效?
73.買方沒有及時要求賣方將房屋變更登記在自己名下,后房屋被查封,買方能否享有排除強制執行的權利?
74.買賣房屋被另案查封,買方能否排除強制執行?
75.深圳市原集體所有土地上的“綠本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賣方是否可以請求返還房屋?
76.購買“綠本房”,是否可以請求辦理過戶?
77.安居房具備“綠轉紅”的條件,買家能否要求賣家交付房產并協助辦證?
78.無合法產權手續、報建手續,僅有歷史遺留問題申報回執的房屋且已經交付占有,當事人可否請求確認合同無效、返還房產?
79.無合法產權手續、報建手續,且從未交付占有,當事人可否請求確認合同無效、返還房款?
80.約定買賣建房指標的合同是否有效?
81.購買未取得房產證的拆遷安置房(回遷房)合同是否有效?
82.離婚時經濟適用房如何進行財產分割?
83.無經濟適用房購房資格者借名申購經濟適用房,借名合同是否有效?
84.買賣尚未滿足上市交易條件的經濟適用房,效力如何?
85.安居房永久租賃是租賃還是買賣關系?合同是否有效?合同不能履行的責任由誰承擔?
86.人才安居房買賣合同無效,一方能否向另一方主張房屋增值損失?
87.買賣房改房,辦證需補交的地價款等房屋差價款由誰承擔?
88.居間人隱瞞買賣雙方的購房意愿,以自己名義向賣方購買房屋并轉賣給買方賺差價的,是否構成違約?應承擔何種責任?
89.中介公司未如實告知房產評估價,導致買方簽合同后無能力履行而造成損失的,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0.中介公司未核實房產狀況,導致買方按揭貸款年限縮短,無力承擔月供金額,是否應當向買方承擔賠償責任?
91.買方實際購買的房子與中介公司帶看的房子不一致,僅為同戶型,買方是否有權要求中介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92.中介公司未及時告知或詳細解讀相關政策法規,導致交易方受到損失的,是否應當對該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93.中介公司未仔細審查交易雙方的授權手續,給交易一方造成損失的,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4.中介公司未告知房屋學位使用情況,給買方造成損失的,是否應當返還居間服務費?
95.中介公司配合提供虛假證件,導致買方房貸未審批通過無力付款,中介公司是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96.中介公司的關聯公司申請查封案涉房屋導致買方遲延取得房產證的,中介公司是否應當返還傭金并承擔違約責任?
97.賣方出售房屋后,承租人因優先購買權受損請求賣方賠償,中介公司是否對賣方損失承擔責任?
98.中介公司居間一房二賣,導致委托人受到欺詐的,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9.中介公司未告知買方房屋存在權利瑕疵,導致買方無法取得案涉房屋的,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0.中介公司稅費估算錯誤,導致交易方所承擔稅費超出預期,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1.部分購房款被中介騙走,買賣合同能否繼續履行?
后記
房屋買賣裁判規則100問 作者簡介
周科,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管委會委員,股權高級合伙人,盈科粵港澳大灣區房地產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兼任深圳市律師協會第十屆房地產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湛江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參與組織編寫《深圳市律師辦理二手房交易法律業務操作指引》。
駱訓文,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工程房地產法律事務中心秘書長,武漢大學民商法碩士。兼任廣東省律師協會土地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深圳市律師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委員,深圳市律師協會主辦的《深圳青年律師文摘》原執行主編。主理的公眾號“訓文律師”發表原創法律文章百余篇。參與編寫《深圳市律師辦理新建商品房交易法律業務操作指引》及《深圳市律師辦理二手房交易法律業務操作指引》。
王林欣,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畢業于湖南大學法學院,曾長期供職于深圳某頭部地產公司。擅長房地產法律全領域業務,參與編寫《深圳市律師辦理二手房交易法律業務操作指引》。
胡維剛,廣東深大地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級合伙人、執行合伙人,畢業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專業領域為房地產法律實務,致力于房地產全流程法律服務方案解決,參與編寫《深圳市律師辦理新建商品房交易法律業務操作指引》及《深圳市律師辦理二手房交易法律業務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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