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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執法辦案常用手冊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32620
- 條形碼:9787521632620 ; 978-7-5216-3262-0
- 裝幀:字典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自然資源執法辦案常用手冊 本書特色
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執法人員在執法辦案時需要用到越來越多的法律法規,依據各種各樣的制度規范。這些數以千計的法律法規、制度規范散見于各類法律文件中,體系龐大,內容繁多,不便于執法人員日常執法辦案工作中隨身攜帶和隨時查詢使用。為此,我們選編了這本執法辦案常用手冊。本書輯錄執法辦案常用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以及與具體執法相關的規范性文件,并加大具體執法行為操作性規范的比重。 本書為自然資源執法辦案人員量身定做,既是法律學習的培訓教材,也是自然資源執法辦案的好幫手。
自然資源執法辦案常用手冊 內容簡介
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執法人員在執法辦案時需要用到越來越多的法律法規,依據各種各樣的制度規范。這些數以千計的法律法規、制度規范散見于各類法律文件中,體系龐大,內容繁多,不便于執法人員日常執法辦案工作中隨身攜帶和隨時查詢使用。為此,我們選編了這本執法辦案常用手冊。本書輯錄執法辦案常用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以及與具體執法相關的規范性文件,并加大具體執法行為操作性規范的比重。 本書為自然資源執法辦案人員量身定做,既是法律學習的培訓教材,也是自然資源執法辦案的好幫手。
自然資源執法辦案常用手冊 目錄
綜合
一、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2021年1月22日)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
(2021年11月1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2019年4月2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2017年9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2007年5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2011年6月30日)
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
(2020年8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2017年6月27日)
二、相關解釋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許可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9年12月14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強制拆除問題的批復
(2013年3月27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2年3月26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
(2018年2月6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
(2020年6月22日)
三、辦案規范
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辦法
(2020年3月20日)
自然資源部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序規范
(2021年11月26日)
自然資源行政復議規定
(2019年7月19日)
自然資源聽證規定
(2020年3月20日)
自然資源行政應訴規定
(2019年7月19日)
自然資源統計工作管理辦法
(2020年7月9日)
自然資源標準化管理辦法
(2020年6月24日)
自然資源調查監測成果管理辦法(試行)
(2022年12月8日)
土地管理
一、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錄)
(2018年3月1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錄)
(2020年5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019年8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2021年7月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黑土地保護法
(2022年6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2019年8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2010年12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019年4月23日)
......
二、相關解釋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權編的解釋(一)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
(2020年12月31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國有土地開荒后用于農耕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破產企業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產財產等問題的批復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1年8月7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森林資源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2年6月13日)
三、辦案規范
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辦法
(1998年12月19日)
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會審辦法
(1998年9月29日)
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
(2019年7月24日)
自然資源部關于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的通知
(2019年9月17日)
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發布實施《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的通知
(2012年5月23日)
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的通知
(2022年10月18日)
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辦法(試行)
(2017年3月24日)
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
(2021年11月4日)
土地儲備管理辦法
(2018年1月3日)
土地調查條例實施辦法
(2019年7月24日)
實際耕地與新增建設用地面積確定辦法
(2007年9月5日)
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
(2019年7月24日)
......
礦產資源管理
一、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2009年8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1994年3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
(2016年11月7日)
鄉鎮煤礦管理條例
(2013年7月18日)
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
(2014年7月29日)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
(2014年7月29日)
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
(2014年7月29日)
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
(2019年3月2日)
地質資料管理條例
(2017年3月1日)
二、辦案規范
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實施辦法
(2019年7月24日)
礦產資源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1987年4月29日)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工作方案
(2016年12月28日)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試點工作辦法
(2017年8月10日)
礦產資源統計管理辦法
(2020年4月30日)
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鑒定程序的規定
(2005年8月31日)
礦業權登記信息管理辦法
(2020年6月16日)
......
海洋管理
一、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
(2016年2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2017年11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
(2001年10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
(2009年12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條例
(2013年7月18日)
二、相關解釋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7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22年5月10日)
三、辦案規范
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管理辦法
(2020年10月30日)
海島及海域保護資金管理辦法
(2018年12月24日)
海洋行政處罰實施辦法
(2002年12月25日)
海域使用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
(2008年2月26日)
自然資源部關于取消“海域使用論證單位資質認定”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公告
(2019年4月1日)
海域使用權管理規定
(2006年10月13日)
海洋觀測站點管理辦法
(2019年7月24日)
海洋觀測資料管理辦法
(2017年6月7日)
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海域使用論證材料編制的通知
(2021年1月8日)
海底電纜管道保護規定
(2004年1月9日)
測繪
一、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2017年4月27日)
基礎測繪條例
(2009年5月1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
(2006年5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志保護條例
(2011年1月8日)
地圖管理條例
(2015年11月26日)
二、辦案規范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
(2019年7月16日)
地圖審核管理規定
(2019年7月16日)
自然資源部關于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維護測繪地理信息安全的通知
(2022年8月25日)
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辦法
(2023年3月3日)
公開地圖內容表示規范
(2023年2月6日)
執法監督與違法案件處理
一、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
(2020年12月26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的解釋
(2009年8月27日)
二、相關解釋
*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節錄)
(1999年9月16日)
*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節錄)
(2008年6月25日)
*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節錄)
(2022年4月6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0年6月1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礦業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0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6年11月28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懲處盜采礦產資源犯罪的意見
(2022年7月1日)
三、辦案規范
自然資源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工作規程(試行)
(2022年9月23日)
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合法性判定規則
(2021年11月26日)
自然資源執法監督規定
(2020年3月20日)
自然資源部掛牌督辦和公開通報違法違規案件辦法
(2020年6月22日)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錯案責任追究制度
(2000年12月29日)
重大土地問題實地核查辦法
(2009年6月12日)
自然資源部立案查處自然資源違法行為工作規范(試行)
(2020年12月29日)
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
(2008年5月9日)
查處土地違法行為立案標準
(2005年8月31日)
農用地土壤污染責任人認定暫行辦法
(2021年1月28日)
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暫行辦法
(2020年12月20日)
自然資源執法辦案常用手冊 節選
一、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次修正 ·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 **章總則 **條【立法目的】條文主旨為編者所加,下同。為了規范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行政處罰的定義】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減損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方式予以懲戒的行為。 第三條【適用范圍】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適用本法。 第四條【適用對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并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 第五條【適用原則】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 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第六條【適用目的】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 第七條【被處罰者權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 第八條【被處罰者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其違法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第二章行政處罰的種類和設定 第九條【處罰的種類】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第十條【法律對處罰的設定】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
自然資源執法辦案常用手冊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創建于1989年6月,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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