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法》學習與應用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27220
- 條形碼:9787521627220 ; 978-7-5216-2722-0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醫師法》學習與應用 本書特色
全面解讀醫師法條文,幫助讀者學習、應用醫師法新規定
解讀《醫師法》條文
比較《醫師法》與《執業醫師法》新變化
附錄有關法律、法規、規范
《醫師法》學習與應用 內容簡介
本書圍繞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醫師法》,采用與《執業醫師法》比較的方式,系統梳理了《醫師法》在醫師執業資格考試和醫師注冊、醫師執業規則、培訓和考核、醫師保障措施以及醫療事故法律責任等方面的立法變化。全書在原《執業醫師法》的基礎上,就《執業醫師法》實施過程中顯現出的立法問題、社會發展變化對原有規范的挑戰、此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積累的好經驗,以保障醫師合法權益,規范醫師執業行為,加強醫師隊伍建設,保護人民健康,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為主軸,在保障醫師合法權益及待遇、完善醫師的職責和義務、完善醫師考試注冊管理制度、完善醫師教育培訓和考核制度、完善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深入分析。本書用醫務人員能夠接受的語言,化繁為簡,不講空洞的大道理,注重解讀法律條文制定的淵源和背景,讓醫務人員從被動的被說教轉變為主動地學習應用。
《醫師法》學習與應用 目錄
**章 概 述
**節 歷史沿革 / 002
第二節 《執業醫師法》存在的主要不足 / 005
一、《執業醫師法》法律名稱中“執業”二字使用不當 / 005
二、醫師執業管理規定滯后 / 006
三、醫師教育培養制度不夠健全 / 006
四、醫師職責和權利義務需要進一步明確 / 007
五、缺乏具體可行的醫師執業保障措施 / 007
第三節 《醫師法》立法基本原則的變化 / 008
第二章 總則的立法變化
**節 立法目的和宗旨的立法變化 / 010
第二節 職業精神與執業法律保護 / 013
第三節 醫師節、表彰、獎勵及政府職責的立法變化 / 014
第四節 職稱和崗位聘任制度的立法變化 / 016
第五節 醫師協會的立法變化 / 019
第三章 考試和注冊的立法變化
**節 考試的立法變化 / 024
一、報考條件的變化 / 025
二、確認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者中醫醫師資格的變化 / 028
第二節 注冊的立法變化 / 030
一、注冊執業類別、范圍的新規 / 031
二、多地點執業的新規 / 032
三、不予注冊情形的變化 / 034
四、注銷注冊,廢止醫師執業證書規定的變化 / 036
五、新增無須辦理相關變更注冊手續的規定 / 037
六、重新注冊規定的變化 / 037
七、中醫師個體行醫的特別新規 / 038
第四章 執業規則的立法變化(上)
**節 權利和基本義務的立法變化 / 043
一、醫師在執業活動中享有權利的立法變化 / 043
二、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應履行的基本義務的立法變化 / 044
第二節 親自實施診療行為義務的立法變化 / 049
一、病歷規范 / 049
二、禁止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的新規 / 051
第三節 說明義務的立法變化 / 053
一、知情同意權與說明義務 / 053
二、說明的對象 / 054
三、說明的內容、時間、程度和明確同意 / 057
四、未盡說明義務的主要情形 / 061
第五章 執業規則的立法變化(下)
**節 開展藥械臨床試驗和科研的新規 / 066
第二節 緊急救治的新規 / 068
一、將“對急危患者”的緊急救助改為“對需要緊急救治的患者”的緊急救助 / 068
二、緊急醫療救助未盡說明義務責任的新規 / 069
三、非規范醫療環境下法定緊急救助義務的新規 / 071
第三節 履行的診療技術規范的新規 / 073
一、使用合法藥械和診療方法的義務 / 073
二、合理用藥義務和超說明書用藥的新規 / 075
第四節 附條件開展“互聯網 醫療”服務的新規 / 078
第五節 不必要的檢查、治療禁止性行為的新規 / 083
第六節 應急征調義務、報告義務的立法變化 / 085
一、應急征調義務的立法變化 / 085
二、報告義務的新規 / 086
第七節 其他執業規則立法的變化 / 087
一、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范圍的立法變化 / 087
二、醫學生、醫學畢業生參與臨床診療活動的立法新規 / 087
三、加強對醫師醫德醫風教育和完善醫師崗位責任監督管理的
新規 / 088
第六章 培訓和考核的立法變化
**節 培訓制度的立法變化和新規 / 093
一、國家層面建立醫師培訓制度的新規 / 093
二、建立健全住院醫師、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畢業后醫學教育制度新規 / 097
三、繼續教育的立法變化 / 101
四、定向培養、委托培訓醫學生的新規 / 102
第二節 考核制度的立法變化 / 106
第三節 政府監管醫師考核工作管轄權限的立法變化 / 107
第七章 保障措施的立法新規
**節 國家層面保障措施新規 / 111
一、人事、薪酬、職稱、獎勵制度的新規 / 111
二、專門針對疾病預防控制人才隊伍建設的新規 / 112
三、加強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和服務能力建設的立法新規 / 113
四、提高鄉村醫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的立法新規 / 114
五、對優秀醫師表彰的立法新規 / 116
第二節 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立法新規 / 118
第三節 醫療機構應當為醫師提供勞動保護的立法新規 / 121
第四節 社會保障的立法新規 / 122
一、醫療風險保險分擔機制的立法新規 / 122
二、對新聞媒體行為自律的立法新規 / 126
第八章 法律責任的立法變化
**節 違反醫師資格考試規定的法律責任立法變化 / 130
一、新增違反考試紀律處罰的立法新規 / 130
二、非法取得醫師資格證書或者醫師執業證書的處罰的立法變化 / 130
三、對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醫師執業證書處罰的立法新規 / 131
第二節 對醫師違反執業規則處罰的立法變化 / 132
一、違反醫政管理、執業義務法律責任的立法變化 / 132
二、新增超注冊范圍執業的法律責任規定 / 133
三、新增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倫理規范從事醫療、科研活動法律責任的規定 / 134
第三節 非法行醫法律責任的立法變化 / 135
第四節 違反治安管理法律責任的立法變化 / 136
第五節 醫療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法律責任的立法
變化 / 137
第六節 其他法律責任聯系條款的立法新規 / 138
第九章 附則的立法變化
一、刪除了《執業醫師法》第43條“老人老辦法”的規定 / 140
二、新增中專學歷“老人老辦法”的規定 / 141
三、軍隊制定具體執行辦法、境外人員的執業管理規定變化 / 141
四、開始實施時間的立法變化 / 142
結語 / 143
參考文獻 / 144
附錄 / 145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2021年8月20日) / 145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2016年12月25日) / 156
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2003年8月5日) / 164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2011年7月2日) / 170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2015年3月6日) / 175
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2011年7月1日) / 180
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2021年6月30日) / 187
附件 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 / 192
關于印發《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的通知(2022年2月14日) / 198
關于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2013年12月31日) /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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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法》學習與應用 作者簡介
孫東東,男,1959年12月20日生。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北京大學司法鑒定室主任。 主要研究成果: 1. 著作類:《衛生法學》(第二版)(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1年2月;《醫療損害賠償訴訟實務》(主編之一)(第一版),中國法制出版社2012年1月第1版;《〈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實施問題調研文集》(主編文集),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12年9月版;《醫療告知手冊》(修訂版)(主編著作),中國法制出版社2014年4月版。 2. 論文類:《精神障礙患者非自愿住院醫療與強制醫療概念之厘清》(與曾德榮合作),《證據科學》2014年第22卷;《醫療損害賠償訴訟難題及審判對策》(與張鵬 合著),《證據科學》2011年第19卷(第3期);《“被精神病”相關問題的法學思考》,《中國心理衛生雜志》2012年第2期;《建立民間救援組織機制》,《北京觀察》2012年第8期;《精神障礙者的依法診療與權利保護》,《中國心理衛生雜志》2013年第5期;《自知力缺損精神障礙患者知情同意權的法學理論與實務》,《中國心理衛生雜志》2013年第8期;《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及其相關問題》,《中國心理衛生雜志》2013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