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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新型疑難復雜案例精選下修訂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3668651
- 條形碼:9787513668651 ; 978-7-5136-6865-1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民間借貸(新型疑難復雜案例精選下修訂版) 本書特色
以案說法,闡述民間借貸實務中的新問題新情況
民間借貸(新型疑難復雜案例精選下修訂版) 內容簡介
在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以“套路貸”、虛假訴訟為主要表現特征的非法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秩序。如何甄別違法犯罪活動,防范化解各類風險,充分發揮民商事案件承辦工作的評價、教育、指引功能,妥善且高效承辦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給司法工作人員帶來了新的挑戰。本書在**版的基礎上增加了民法典相關條例及相應案例,旨在通過精選一些典型案例,以案說法,為當事人維權,公、檢、法工作人員及律師辦案、法考考生備考主觀題、高校教學提供參考。
民間借貸(新型疑難復雜案例精選下修訂版) 目錄
**部分民間借貸——虛假訴訟相關司法解釋
*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深入開展虛假訴訟整治工作的意見》
人民法院整治虛假訴訟典型案例
*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就《意見》回答記者提問
*高法:民間借貸是虛假訴訟高發易發領域,2020年共查處虛假民間借貸糾紛案1772件
*高法:認定為虛假訴訟的案件,不準原告撤訴,依法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虛假訴訟犯罪懲治工作的意見》(附全文)
《關于進一步加強虛假訴訟犯罪懲治工作的意見》的理解與適用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重點難點解讀
“兩高”發布的虛假訴訟司法解釋明確了這些內容
維護司法公信力,依法懲治虛假訴訟——*高人民法院刑四庭負責人就虛假訴訟刑事案件司法解釋答記者問
*高人民法院關于防范和制裁虛假訴訟的指導意見(法發〔2016〕13號)
*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地產調控政策下人民法院嚴格審查各類虛假訴訟的緊急通知(法明傳〔2013〕359號)
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監督規則
8月1日起施行!修訂后的《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監督規則》有哪些變化?
新民事訴訟監督規則若干重點條文解讀
《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監督規則》的理解與適用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浙江省公安廳印發《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解答》的通知(浙高法〔2020〕3號)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關于進一步防范和打擊虛假訴訟有關問題的解答》的通知(浙高法〔2019〕198號)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關于防范和打擊虛假訴訟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浙檢發民字〔2017〕5號)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防范和打擊虛假訴訟工作機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浙高法〔2018〕203號)
浙江高院召開防范和打擊虛假訴訟工作新聞發布會
浙江高院發布防范和打擊虛假訴訟**批典型案例
【新聞發布會】安徽:發布懲防虛假訴訟工作規范性文件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防范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實施細則(試行)(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21年9月12日審判委員會會議通過)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訴訟中防范和制裁虛假訴訟的通知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意見
第二部分掃黑除惡*新指導意見
徹底摧毀黑惡犯罪的經濟基礎,防止死灰復燃!
為依法嚴懲黑惡犯罪提供更加堅實法治保障——“兩高兩部”負責人就辦理掃黑除惡案件的四個意見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理解與適用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國家監察委員會*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嚴懲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問題的通知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黑惡勢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跨省異地執行刑罰的黑惡勢力罪犯坦白檢舉構成自首立功若干問題的意見
全國掃黑辦再發布4個法律政策文件!(全文)
“兩高兩部”《關于依法嚴懲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的意見》
依法嚴懲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典型案例
“兩高兩部”:從重處罰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五類人員
全國掃黑辦開啟第二波掃黑除惡法律政策“網交流”“云溝通”
全國掃黑除惡第三次視頻培訓班收官!釋放了哪些信號?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黑惡勢力刑事案件審理的工作規范(魯高法〔2019〕27號)
北京高院出臺意見完善涉黑涉惡案件辦理機制
黑惡勢力刑事案件財產處置10問——中央掃黑除惡督導在北京
第三部分廣東高院發布“套路貸”典型案例及相關新聞報道
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
健全犯罪線索辦理機制廣東打擊“套路貸”犯罪
廣東高院發布“套路貸”涉黑惡典型案例(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2日)
“殺豬盤”窩點藏邊境被端!廣東警方前8月破刑事案件近15萬起
廣東“套路貸”案件主要集中在廣深莞等地
第四部分*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指導性案例
*高檢印發第二批民事檢察跟進監督典型案例(節錄)
*高檢印發4件民事檢察跟進監督典型案例(節錄)
加強民事檢察跟進監督實現公權監督與私權救濟有效結合——*高人民檢察院
第六檢察廳廳長馮小光就民事檢察跟進監督典型案例答記者問
揭穿億元調解書中的貓膩
民事檢察類案監督典型案例(節錄)
*高檢發布第二十三批指導性案例,聚焦檢察機關依法履職促進社會治理(節錄)
從“檢例第87號”指導性案例看刑民檢察協同互動遏制“套路貸”虛假訴訟
*高人民檢察院舉行以“打擊虛假訴訟共筑司法誠信”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
關于印發*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四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
*高檢舉行檢察機關加強虛假訴訟監督新聞發布會
民事虛假訴訟指導性案例首發布:打擊虛假訴訟挽回一億余元國有資產損失
虛假訴訟也有“保護傘”和“智囊團”!速覽*高檢發布會干貨
*高檢:有法官受賄賂充當“虛假訴訟”保護傘,民間借貸糾紛成“重災區”
【廳局長訪談】馮小光:訴訟打假如何做到火眼金睛
【檢答網集萃—65】民事檢察監督的虛假訴訟具體包括哪些情形
向虛假訴訟說不!敢于監督、善于監督、精準監督——走近人民檢察系列視頻
虛假訴訟罪具體適用中的兩個問題
假官司行將敗露,當事人想“一撤了之”
讓“假官司”無處遁形!一紙檢察建議催生虛假訴訟共治新格局
*高檢解密:虛假訴訟那些“隱秘的角落”
*高檢:加強多部門溝通加大對虛假訴訟懲治力度
盯準“七寸”,讓更多虛假訴訟現出原形!——民事監督盯準虛假訴訟“七寸”
嚴懲虛假訴訟維護司法權威
業內人士建議完善虛假訴訟檢察監督調查核實機制
虛假訴訟犯罪及律師涉案情況大數據研究報告
【新聞發布會】河北:通報民事虛假訴訟監督專項活動情況
河北:通報民事虛假訴訟專項監督成效
法官提示:虛假訴訟,是在給自己挖坑埋雷!
京師律師學院舉行“套路貸——虛假訴訟等相關司法解釋”學習研討會
“假官司”數量逐年攀升,民間借貸領域高發
檢察院在打擊虛假訴訟、虛假仲裁工作中可以大有作為!
民法典視角下民間借貸虛假訴訟的甄別與防范
企業合規視角下的虛假訴訟
新民事訴訟檢察監督規則虛假訴訟條文解讀
虛假訴訟案件刑事控告涉及法條司法解釋規定匯編(節選)
虛假訴訟檢察監督(節選)
民間借貸(新型疑難復雜案例精選下修訂版) 節選
序言 2020年8月18日,*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了《*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進行**次修正。《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次修正的主要內容包括:①將原來規定的24%和36%的利率上限調整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②將原來24%~36%的利率規定刪除;③取消無約定情形下年利率6%的標準;④增加、完善職業放貸、高利轉貸規定等。 2020年12月23日,為了與《民法典》配套施行,*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了《*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等二十七件民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對規定進行了第二次修正,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第二次修正的主要內容包括:①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對原有條文表述進行了相應修改;②針對修正前后的利息保護問題進行了細化規定。 2020年11月9日,*高人民法院還在征求金融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通過了《*高人民法院關于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適用范圍問題的批復》,明確將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小額貸款公司等七類地方金融組織從規定適用對象范圍中排除。 近年來,隨著人民群眾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的不斷增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民事糾紛后,選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法律途徑保護權利、定分止爭,已經成為解決民事糾紛、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途徑。與此同時,部分個人和單位出于種種目的,故意捏造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虛假民事訴訟,意圖騙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牟取不正當利益。此類行為不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也擾亂了正常的訴訟秩序,損害了司法權威。在極少數民商事案件中,司法工作人員和當事人惡意串通,共同實施虛假訴訟行為,以達到幫助他人逃避合法債務、非法確認馳名商標、規避商品房或機動車限購政策等不正當目的,造成了惡劣影響。 實踐中,以民間借貸為幌子,通過“虛增債務”“制造銀行流水痕跡”“肆意認定違法”“脅迫逼債”“虛假訴訟”等各種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套路貸”犯罪日益猖獗,方式復雜多樣,具有很強的迷惑性和隱蔽性,人民群眾很容易上當受騙,而司法機關也面臨著甄別難、處理難的問題。2018年9月26日,*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公布《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通知》(法〔2018〕215號);*高人民法院亦下發通知,要求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中要加強對民間借貸行為與“套路貸”詐騙等犯罪行為的甄別;2019年4月9日,全國掃黑辦首次舉辦新聞發布會,公開發布*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于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等四個意見;*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并于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20年4月23日發布《關于依法嚴懲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的意見》;2021年3月4日,*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虛假訴訟犯罪懲治工作的意見》,提出了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行為的懲治力度,自2021年3月10日起施行;2021年11月9日,*高人民法院正式發布《關于深入開展虛假訴訟整治工作的意見》,自2021年11月10日起施行。為便于讀者理解和把握,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介紹: 序言一、虛假訴訟的定義 虛假訴訟是指單方或者與他人惡意串通,采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關系,虛構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或者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實作出裁判文書的,或者在未作出裁判文書的情況下,行為人具有虛假訴訟違法犯罪前科,或者多次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具有致使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致使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干擾正常司法活動等情形的,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以捏造的事實做出的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或者以捏造的事實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申請參與執行財產分配的,均屬于《刑法》規定的虛假訴訟犯罪行為。 二、“套路貸”的定義 “套路貸”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與被害人簽訂“虛假、陰陽借款合同”等明顯對其不利的各類合同,通過“制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等方式“強立債權”“虛增債務”,進而向被害人索要“虛高借款”的行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向被害人索 “債”過程中,還往往采用暴力、脅迫、軟暴力、虛假訴訟等非法手段。 “套路貸”表象是民間借貸,本質上是以此為幌子,誘騙或者迫使被害人陷入借貸圈套,通過各種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犯罪行為。“套路貸”與以獲取高額利息為目的的高利貸行為存在根本區別。 三、“套路貸”犯罪的表現形式 (1)制造民間借貸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額貸款公司、投資公司、咨詢公司等名義對外宣傳,吸引被害人借款,繼而以違約金、保證金、中介費、行業規矩等各種名目誘騙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空白合同,以及房屋抵押合同、房屋買賣委托書等明顯不利于被害人的各類合同,制造民間借貸假象。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還要求對前述合同辦理公證手續,為之后的虛假訴訟準備證據。 (2)制造資金走賬流水。為制造將全部借款交給被害人的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將虛高借款金額轉入被害人的銀行賬戶,制造與借款合同一致的銀行流水。實際上,被害人并未取得或者并未完全取得轉入銀行賬戶內的前述錢款。 (3)單方造成違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設置各種違約條款、制造違約陷阱、刻意躲避還款等方式,使被害人不能依照合同還款,造成被害人違約。 (4)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被害人無力償還虛高借款時,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本公司或者其指定的關聯公司、關聯人員為被害人償還虛高借款,繼而與被害人簽訂更高額的虛高借款合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過轉單平賬、以貸還貸的方式不斷壘高借款金額。 (5)軟硬兼施,惡意討債。在被害人無力償還虛高借款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過暴力、脅迫、軟暴力、虛假訴訟等手段索取債務。 “套路貸”犯罪的主要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形式,凡是符合以民間借貸為幌子,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本質特征的房貸、車貸、手機貸、校園貸、裸貸等,都應當認定為“套路貸”犯罪,應依法予以打擊。 四、“套路貸”的社會影響 “套路貸”的蔓延,不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權益,而且其中摻雜的暴力、威脅、虛假訴訟等索款手段容易誘發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輟學、自殺、賣房抵債等嚴重后果,由此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因此,如果民眾有相關資金需求,一定要選擇手續完備、證照齊全的正規公司借貸。在簽訂相關合同前,要注意多方核查公司經營資質等營業狀況及涉訴情況。簽訂合同時,借貸人要對容易引起糾紛的還款時間、支付方式、利息等進行清晰、明確的約定。借貸人如果發現存在顯失公正的格式化不平等條款,應拒絕簽字,并提出交涉、要求修改;還款時盡量選擇有跡可循的轉賬方式,并注意留言標明資金用途,如果采用現金方式還款,要注意讓對方及時出具收條,切忌“空口無憑”。如果不幸陷入“套路貸”騙局,要注意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要出于好面子等心理或在不法分子恐嚇下一味地忍氣吞聲,甚至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走上“不歸路”;如果遭遇不法分子的電話恐嚇、深夜拍門等暴力催收,要盡快報警,并且要注意保留雙方往來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關鍵證據,同時,積極出庭應訴,避免法官不能準確界定真實的借貸金額,進而影響被害人自身合法權益的有效保護。被害人要保護好自己,待自己脫身后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并將相關的材料交給警方。同時,被害人要注意保存相關的證據,如借款時的通話錄音、借款合同、銀行轉賬、催款電話錄音、短信或者聊天記錄等。 在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以“套路貸”、虛假訴訟為主要表現特征的非法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秩序。如何甄別違法犯罪活動,防范化解各類風險,充分發揮民商事案件審判工作的評價、教育、指引功能,妥善且高效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給司法工作人員帶來了新的挑戰。本書旨在通過精選的典型案例,以案說法,為當事人維權,公、檢、法工作人員及律師辦案,法考考生備考主觀題,高校教學提供參考,并向中國人民大學虛假訴訟治理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獻禮! 中國人民大學虛假訴訟治理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王朝勇 2022年8月5日于京師律師大廈
民間借貸(新型疑難復雜案例精選下修訂版) 作者簡介
王朝勇,律師、仲裁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研究生兼職導師,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合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研究生兼職導師,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碩士研究生實務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實務導師,中國人民大學虛假訴訟治理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高級研究員,中國政法大學企業合規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高級研究員。著有《開設賭場罪——類案釋解與法律實務》《說贏就贏——虛假訴訟案件一本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一本通》《民間借貸——新型疑難復雜案例精選》《說贏就贏——虛假訴訟案例指導》《掃黑除惡——司法觀點與辯護要點》《說成就成——律師點評大要案》《說過就過——司法考試通關大全》《企業合規實戰案例解析》《中學生法治教育讀本》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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