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論中國
-
>
中共中央在西柏坡
-
>
同盟的真相:美國如何秘密統治日本
-
>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
>
中國共產黨的一百年
-
>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 第四卷
-
>
在慶祝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近現代國際關系史研究第十九輯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1264742
- 條形碼:9787501264742 ; 978-7-5012-6474-2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近現代國際關系史研究第十九輯 內容簡介
本書是我國知名靠前關系史專家徐藍教授主編的、由“20世紀靠前格局的演變與大國關系互動研究”項目資助的重量基金重大項目。本書為作者近年來在近現代靠前關系史領域探索研究的結晶,內容涉及近代以來的政治、經濟、軍事、思想、靠前組織等領域。
近現代國際關系史研究第十九輯 目錄
從“走私貿易”到“合法貿易”:
18至19世紀中葉英國阿根廷貿易關系的演變
韓裔美國人的朝鮮戰爭記憶研究
蘇聯原子能管理的發展與演變
從“共同歐洲家園”到“歐洲聯邦”
——弗朗索瓦·密特朗與米哈伊爾·戈爾巴喬夫對
美國外交研究
有限的霸權:一戰后美國在中東的石油擴張
“自助互助”與“行動自由”:
從北約的形成看戰后美國外交政策的悖論
卡特政府時期美古秘密接觸的成果與障礙
20世紀東亞的資本、人員和知識流動
“20世紀亞洲的移民、貿易與安全”
——第五屆國際關系史工作坊研討綜述
二戰史研究
山雨欲來風滿樓:
二戰爆發前中國知識界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意象
第二次世界大戰與1945年底英國外貿政策的轉變
研究生論壇
保皇會與抵制美貨運動
技術的政治
——對泰緬鐵路的歷史考察(19世紀80年代至1946年)
宣傳與公共外交史
美國國際新聞報道的專業化進程
——以美國聯合通訊社為中心的考察(1893-1930)
法國與冷戰
法國外交文件選譯(六)
書評
美國史學史佳作、外交史學者**
——評曲升《美國外交史學轉型研究(1970-2018)》
種族問題下的民主與自由市場之殤
——讀《起火的世界》
稿約
近現代國際關系史研究第十九輯 節選
具體的計劃是在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的政府結構中建立一個國家原子工業和能源委員會,以實施長期的核政策、維持核防御平等、發展基礎科學、遵守核武器和核能領域的國際義務和保障等。 然而,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的領導層強烈反對建立共和國間的經濟聯合體,由于隨之而來的蘇聯解體,其余30%的企業脫離了蘇聯的核能聯合體,其中基本上包括了所有的鈾開采企業和近半數的核電站。 由于蘇聯的解體,蘇聯原子能工業部還未經歷任何重大的變革便不復存在了。 作為一個新的國家,俄羅斯聯邦在考慮管理核電綜合體的各種選擇(包括將綜合體的非武器部分與國家原子能委員會合并成為一個經濟集團公司的方案,國家原子能委員會不僅負有實行國家調控所有核工業的職能,還負有直接管理與核武器相關的企業的職能)之后,組建了俄羅斯原子能部,部長為維克托·尼基托維奇·米哈伊洛夫。 建立核電站營運組織的工作在當時俄羅斯業已形成的法律基礎上得以完成。 俄羅斯開展的改革進程,伴隨著私有化以及經濟實體活動中組織形式與法律形式的改變,這為核電站的管理工作創造了新的環境。與其他工業領域一樣,核電站站長一職也引入了選舉的方式,而不是由上級管理任命,同時經濟活動的新規則也得以引入。此外,為確保核電站有效、安全運行,新的規范與新的問題也出現了。 《原子能利用法》的編制工作長期由蘇聯(和后來的俄羅斯)負責。該法規遵循公認的核電工業安全保障方式,其中規定:應組建營運組織,由這種組織開展核電站運行的所有活動,并對之全權負責。 在與國家財產委員會長期合作的過程中,俄羅斯原子能部試圖找到這樣一種營運組織的組成形式,即它既能夠在任務的內容與目標方面行之有效,又可以為當時俄羅斯的立法和監管框架所接受。 俄羅斯原子能部與核電站運行相關的管理機構領導人,其積極性和主動性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推動建立一個完善的管理系統,只能是對解決實際問題有所幫助。在新的經濟環境下,電站工作人員的物質條件明顯得到改善,與此同時,負責領導他們的機關專家,也就是俄羅斯原子能部的工作人員,則有著嚴格的工資限制,因而導致了管理人員中的高流動性,該部的結構便難以保證達到合格的管理水平。經濟實體向上層建筑的地位過渡,本來是可以從根本上改變這種差異的。 原來的情況是這樣的,即每一座核電站都要符合“國有企業”的現行規章制度。 消除核電站相關企業的獨立地位,并以聯合所有核電站的形式建立新企業,這種方案在當時是一項艱難的決定,得不到核電站管理層的支持。向每個核電站的營運組織賦予領導的權力,就破壞了整個體系的統一,對建立統一的運行基礎設施和保障統一的技術政策都起到阻礙作用。 由于總統令的籌備工作,1992年3月在原子能部框架內組建的“俄羅斯核電”康采恩獲得了“營運組織”的授權(1992年9月7日第1055號俄羅斯聯邦總統令《關于俄羅斯聯邦核電站營運組織》)。*終,一個特殊的解決方案得以議定,即在保留各個國有核電站企業的情況下,創建一個國有康采恩企業,在統一的管理下,這個國有康采恩企業能夠聯合所有核電站的活動。如此一來,預計康采恩(及其管理部門)與核電站(及各管理處)之間的權力分配將由專門的規章制度來確定,該項規章制度將確保整個聯合體作為一個統一的機構進行運作,這種統一的機構負有運營組織的職能(就是說,康采恩是所有核電站聯合起來的形式。在這種情況下,以其他的術語來說,核電站可以被看作一個統一的“企業”——康采恩的眾車間,總統令為這些車間保留了作為獨立經濟實體——工業企業的特權)。 組建“俄羅斯核電”康采恩背后的推動者是葉夫根尼·伊萬諾維奇·伊格納堅科,后來他成為康采恩的總負責人,埃里克·尼古拉耶維奇·波茲迪舍夫當選為康采恩的總裁,鮑里斯·瓦西里耶維奇·安東諾夫在康采恩中分管核電站的運行工作。 由于電站與康采恩權力劃分的相關文件準備了多年,這一目標其實已經被康采恩的領導層有意撇下,結果總統令規定國有企業“俄羅斯核電”康采恩仍留在康采恩的行政管理機關范疇內。所有進一步的實際工作,直到2000年底都是在前述目標與康采恩存在形式之間的這種矛盾下進行的。 保障核電站各方面活動的管理局,從原子能部的機關中轉入康采恩轄下,并且作為獨立的國有企業。所有在運行、在建設、在規劃、業已封存(除列寧格勒核電站外)的核電站,同保障著核電站運行的企業和組織一起被納入康采恩的活動中(在形式上,這些國有企業和國有組織的聯邦財產是在經濟管轄權的基礎上分配給“俄羅斯核電”康采恩的),其中包括:(1)“能源”科學生產公司(下轄全俄核電站運行科學研究所);(2)“全蘇原子能技術工業”生產公司;(3)“原子能維修”生產公司;(4)“巴拉科沃原子能渦輪機維修”生產修理企業;(5)“庫爾斯克原子能渦輪機維修”生產維修企業;(6)“原子能機器修理”工廠;(7)“原子能備件”生產公司;(8)實驗和動力設備的實驗工廠。
近現代國際關系史研究第十九輯 作者簡介
徐藍,1947年11月生于北京。歷史學博士。首都師范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校務委員,世界史學系主任, 關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重點學科和 重點學科世界史學科負責人(2002-2007、2007-2011、2014-至今)。長期從事世界近現代史、 關系史、第二次世界大戰史等領域的教學與研究工作
- >
羅庸西南聯大授課錄
- >
月亮與六便士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故事新編
- >
新文學天穹兩巨星--魯迅與胡適/紅燭學術叢書(紅燭學術叢書)
- >
上帝之肋:男人的真實旅程
- >
自卑與超越
- >
人文閱讀與收藏·良友文學叢書:一天的工作
- >
伯納黛特,你要去哪(2021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