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清通鑒(全四冊)(精裝)
-
>
明通鑒(全三冊)(精裝)
-
>
跨太平洋的華人改良與革命 1898-1918
-
>
天有二日(簽名鈐印特裝本)
-
>
歐洲至暗時刻(1878-1923):一戰為何爆發及戰后如何重建
-
>
(精裝)奧托·馮· 俾斯麥與德意志帝國建立
-
>
華文全球史:中國文脈
科舉史話 版權信息
- ISBN:9787559650320
- 條形碼:9787559650320 ; 978-7-5596-5032-0
- 裝幀:一般輕型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科舉史話 本書特色
關于科舉制度研究的權威之作! 1.全面研究科舉制度的權威之作《科舉史話》是清史專家王道成教授全面研究科舉制度的權威之作。作者翻閱大量的文獻檔案,梳理了隋唐以來的科舉制度,全面介紹了科舉制度創立、發展、極盛、消亡的發展歷程及關于科舉制度的相關內容。 2.了解明清學校教育的重要著述從明代開始,曾明確規定“科舉必由學校”,科舉與學校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本書在梳理科舉制度時,還詳細介紹了有關學校教育的相關內容,是讀者了解明清學校教育的重要著述。 3.可直觀感受古代科舉考試,加深對科舉制度的認識本書末還附有大量科舉試題示例和主要文體示例,能幫助讀者更直觀地了解八股文,加深對科舉制度的認識。 4.語言簡練,可讀性強本書內容全面,但并不堆砌史料,語言簡練,可讀性強。
科舉史話 內容簡介
本書通過大量的史料, 梳理了唐宋以來的科舉制度, 詳細敘述了科舉制度的源流, 對不同朝代的科舉情況都做了詳略得當的闡述。作者從科舉制度的創立、發展、極盛、消亡等方面介紹了關于科舉制度的相關內容和發展歷程。
科舉史話 目錄
一、科舉制度的創立
實行科舉前怎樣選拔人才
開科取士的雛形
唐代的常科考試
唐代的制科和武舉
二、科舉制度的發展
變化多端的宋代科舉
三級考試制度的確立
鎖院、糊名和謄錄
冷落的制科和武科
元代科舉的中落
三、科舉制度的極盛
明初科舉與薦舉的更迭
學校——科舉的必由之路
明代的鄉試、會試和殿試
明代的武科
四、清代的童試
童試的內容
入學之后
五、清代的*高學府
辟雍的規模和建制
監生與貢生
坐監與撥歷
六、清代的鄉試
鄉試的考場
鄉試的內容
嚴密的科場條規
內外簾官的職責
正榜和副榜
七、清代的會試
會試前的磨勘和復試
從公車赴試到杏榜題名
八、清代的殿試
對 策
讀 卷
金殿傳臚及其他
九、入仕的敲門磚
八股文
試帖詩
十、清代的制科
寬厚優遇的己未詞科
吹毛求疵的丙辰詞科
不景氣的經濟特科
十一、清代的武科
武童試
武鄉、會試
武殿試
十二、清代的科場案
順治丁酉科場案
康熙辛卯科場案
咸豐戊午科場案
十三、科舉制度的消亡
“牢籠志士,驅策英才”之術
歷史的必然
附 錄
清代鄉、會試試題示例
清代科舉考試主要文體示例
1.《四書》文
2.《五經》文
3. 試帖詩
4. 論
5. 表
6. 詔、誥
7. 判 語
8. 策
科舉考試程序圖
科舉史話 節選
四、清代的童試 1644 年以前,滿洲貴族并沒有實行過科舉考試的制度。努爾哈赤在世的時候,對明王朝的知識分子非常痛恨,認為“種種可惡,皆在此輩”(王先謙:《東華錄》,天聰三年)。俘虜中的知識分子,一經查出,“盡行處死”(王先謙:《東華錄》,天聰三年)。 1627 年,皇太極即位,為了發展和壯大自己的力量,對知識分子的作用開始有所重視。天聰三年(1629)八月,他在一篇上諭中寫道: 朕思自古及今,俱文武并用,以武威克敵,以文教治世。朕今欲興文教,考取生員。諸貝勒府以下及滿、漢、蒙古家所有生員,俱令赴考,家主不許阻撓。考中者,則以丁償之。(王先謙:《東華錄》,天聰三年。) 這年九月,舉行考試。從“隱匿得脫”的大約三百名知識分子中選拔了二百人,免除他們的奴隸身份,“一等者賞緞二匹,二等、三等者賞布二匹。俱免二丁差徭,并候錄用”(王先謙:《東華錄》,天聰三年)。這是滿洲貴族用考試的方法選拔和錄用人才的開始。天聰八年(1634)四月,皇太極又令禮部對通曉滿洲、蒙古、漢書文義的知識分子進行考試,取中舉人十六名。每人賜給衣服一套,免除四丁徭役, 并宴于禮部以示嘉獎(王先謙:《東華錄》,天聰八年) 。但是,這時的考試,不僅和當時明王朝實行的科舉制度不同,也沒有形成一定的制度。 1644 年,清王朝建立之后,范文程建議采用明王朝科舉取士的制度。他在奏疏中說:“治天下在得民心。士為秀民,士心得,則民心得矣。請再行鄉、會試,廣其登進。”(《清史稿》卷二三八《范文程傳》。) 企圖通過科舉取士來籠絡知識分子,消除廣大人民對滿洲貴族的反抗情緒。他的建議,得到了清統治者的采納,決定于順治二年(1645)秋八月舉行鄉試,三年(1646)春二月舉行會試。并且規定:“嗣后以子、卯、午、酉年鄉試,丑、辰、未、戌年會試。奉特旨開科,則隨時定期。”(《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三三○《禮部·貢舉·鄉會試期》。)清代的科舉制度從此開始了。 童試的內容 清代的學校,和明代一樣是科舉的必由之路。府、州、縣學的學生,稱為生員。未取得生員資格的知識分子,不論年齡大小,都稱為儒童或童生。童生要取得生員的資格,必須經過縣試、府試和院試。這一系列的考試,總稱為童試。 縣試,由各縣的知縣(隸屬于府的各州、廳為知州、同知)主持。考試的日期,通常是在二月。考試前一月,知縣出示考試日期,應考的童生向本縣署禮房報名,填寫姓名、籍貫、年齡、三代履歷。報考童生須五人聯保,并由本縣一名廩生做擔保人, 開具保結,以證明考生確系本縣籍貫,身家清白,非倡優皂隸子孫,未居父母之喪,方準應考。考試分四場或五場:**場為正場,第二場為招復,亦稱初復,第三場為再復,第四、五場為連復。每場一天,黎明前點名入場,限當日交卷。考試的內容,主要是《四書》文、試帖詩、《性理》論或《孝經》論。此外,還要默寫《圣諭廣訓》百余字。**場錄取從寬,凡被錄取者都可參加府試。以后各場是否續考,聽憑自愿。每場考試之后,都要發榜,稱為“發案”。前面的三場或四場,寫成圓形,人們稱之為“圈”或“團”。取在五十名以內的為**圈。圈分內外兩層,外層三十名,內層二十名。也可不分內外,列四五十名為一大圈。圈的中心,用朱筆寫一“中”字。“中”字的一豎,上長下短,據說是“取其似‘貴’字頭,為吉祥也”( 章中如:《清代科舉制度·童試》)。外層正中提高一字寫的為**名,其他名次,由左依次遞數。因為,卷上的考生姓名是經過彌封的,發案時只能寫座位號,所以,被錄取的考生稱為出圈或出號。*后一次發榜,才將所有被錄取的考生,依名次排列,用真名實姓發案,稱為長案。長案的**名稱為縣案首。*后一名之下,用朱筆畫一鉤,形似椅子的椅面和靠背,表示到此為止,這末一名就被戲稱為“坐紅椅子”。 考試結束后,由縣署造具名冊送交本縣儒學署,并申送本府或直隸州、廳參加府試。 府試,由各府的知府(各直隸州的知州,直隸廳的同知)主持。考試日期多在四月。因故未參加縣試的童生,必須補試一場,才能參加府試。報名、填寫履歷,取具同考五人互結,廩生保結,以及考試的場次、內容、方法、出圈、出長案都和縣試略同。只是,在府試時,除了原有的一名認保廩生之外,還要添派一名廩生作保,稱為派保。府試錄取的**名稱府案首。考試完畢,由府(直隸州、廳)造具清冊申送學政,參加院試。 院試,是童試中*關鍵的一次考試。順治(1644—1661) 初年,直隸、江南設提督學政,其余各省設提學道。雍正四年(1726)將各直省學政一律改為學院。所以,由學政主持的考試, 稱為院試。 學政的職責是“掌一省學校士習文風之政令”(《清朝文獻通考》卷八五《職官考》九)。三年一任, 于子、卯、午、酉年八月由皇帝親自選派,“一經領敕,次日即行赴任”(《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三六八《禮部·學校·學政關防》)。到任之后,就要依次巡視所屬學校,**年舉行歲試, 第二年舉行科試,歲試和科試都稱院試,從童生中考選生員,就是歲試和科試的基本任務之一。 童生的入學考試,清初用《四書》文、《孝經》論各一篇,《孝經》題少,又從《性理》《太極圖說》《通書》《西銘》《正蒙》中命題。后來規定,正場試《四書》文二,復試《四書》文、《小學》論各一。雍正(1723—1735)初,科試加經文。冬天日短, 試《四書》文、經文各一。不久, 又定科試除試《四書》文、經文外, 增策、論題, 仍用《孝經》。乾隆(1736—1795) 初年,復試兼用《小學》論。乾隆中葉以后,試《四書》文、經文各一,增五言六韻詩一首。 歲試和科試,都在各府或直隸州、廳的治所舉行。一切有關考試的組織工作,都由各府的知府,各直隸州、廳的知州、同知負責,稱提調官。考試的試場,在學政的“駐扎衙門”,或稱考棚,或稱貢院。據《欽定大清會典事例》記載:考棚有堂,上設公座,堂外甬道東西兩側設考案,以《千字文》橫列編號,每額懸粉牌一面,大書某字號,懸燈于上。考案前后左右各相距二尺,案腳用長竹編結,以防移動,案上貼紙,上寫某字幾號。考試這一天,照例是黎明前點名入場,發給試卷,考生按卷面鈐印的座位號入座,隨將大門、儀門封鎖。堂上擊云板,試場立即肅靜。差役執題目牌在甬道上往來行走,使考生看清題目。視力有缺陷的考生,可以站起來請求教官將題目高聲朗誦兩三遍,但不能離開座位。在考試過程中,有兵丁嚴密監視,如有移席、換卷、丟紙、說話、顧盼、吟哦等情況,一經發現,即行查究。巳時,二門上擊鼓三聲,許飲茶水、上廁所一次。未時,大門外擊鼓三聲,堂上巡綽官擊云板三聲,高呼:“快謄真!”申時,大門外再次擊鼓,堂上擊云板,不論是否謄完都必須交卷,不交者收卷扶出。交卷時,考生將卷面寫有本人姓名的浮簽揭下,記明座號。受卷官每收一卷,發給一牌,積至三十人,開門一次,收一牌,放一人。學政閱卷取錄,只憑座號發招復團案,復試已定, 被取錄者的卷子均須鈐蓋學政關防,發交提調官拆出卷后編號, 經檢驗與編號冊姓名相符,然后填榜發案,錄取的**名稱為院案首。 生員的錄取名額,與當地文風的高下、錢糧丁口的多少有十分密切的關系。清代初年,將府、州、縣學分為大、中、小三類。順治四年(1647)定:大學四十名,中學三十名,小學二十名。順治十五年(1658)又定:大府二十名,大州、縣十五名, 小州、縣四名或五名。康熙九年(1670)再定:大府、州、縣仍照舊額,中學改為十二名,小學七名或八名(《清朝文獻通考》卷六九《學校考七·直省鄉黨之學一》)。后來又屢有增廣和永遠增廣的名額,到了清代后期,錄取的名額也就越來越多了。 被錄取的新生,須填寫履歷表,當時稱為親供。填寫的內容包括姓名、年齡、籍貫、三代履歷,并須注明身材、面貌,由各屬教官審核并蓋上印鑒后,匯送學政。學政在考棚大堂召集新生行簪花禮。留州、縣的稱州、縣學生員,撥往府學的稱府學生員。各府、州、縣接到學政發下的新生名單(俗稱紅案)后,即通告新生于某日雀頂藍袍(《清朝文獻通考》卷六九《學校考七·直省鄉黨之學一》),齊集官署大堂設宴簪花,并由各府、州、縣官率領,到文廟拜謁孔子,到學宮明倫堂拜見學官,算是正式入學了。府、州、縣學的學宮,都有一個半圓形的水池,稱為泮水,所以稱府、州、縣學為泮宮,稱入學為入泮。《詩·魯頌·泮水》說:“思樂泮水,薄采其芹。”所以又稱入學為采芹。明代稱初入學的人為附學生員,清代沿襲了這一名稱,稱為附生。此外,還有庠生、茂才、博士弟子員等名稱,而*普遍的稱呼則是秀才。
科舉史話 作者簡介
王道成,1933年生,四川省高縣人。1955年,畢業于四川大學中文系。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歷任清史研究所清代后期教研室副主任、主任,清史研究所副所長。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他是清代皇家園林研究的權威專家,在清代政治史、文化史的其他研究方面也卓有成就。主要著作有《〈紅樓夢〉與清代封建社會》《頤和園》《圓明園》《科舉史話》《垂簾興風云——慈禧太后》《圓明園研究四十年》;主編《近代京華史跡》《圓明園:歷史·現狀·論爭》《圓明園重建大爭辯》,及“圓明園劫難記憶譯叢”28種;發表學術論文近百篇。
- >
李白與唐代文化
- >
唐代進士錄
- >
上帝之肋:男人的真實旅程
- >
我與地壇
- >
小考拉的故事-套裝共3冊
- >
中國人在烏蘇里邊疆區:歷史與人類學概述
- >
大紅狗在馬戲團-大紅狗克里弗-助人
- >
隨園食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