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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國時期 黔東南“林農兼作”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0388108
- 條形碼:9787520388108 ; 978-7-5203-8810-8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清代民國時期 黔東南“林農兼作”研究 本書特色
本書在查閱古籍、史志材料、刊布的契約文書、深入調研收集的契約以及口述史料的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具體方法如下:**,文獻考證法。第二,田野調查法。第三,計量、定量分析法。通過文書解讀,圍繞黔東南“林農兼作”,分析其產生的原因,解決農林技術、林農地位及利益分配諸問題。
清代民國時期 黔東南“林農兼作”研究 內容簡介
清代民國時期黔東南“林農兼作”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指林業為主、農業為輔的兩種經濟生活方式,二者互為補充;二是指諺語中的“林糧(農)間作”,在林木間套種農作物。黔東南“林農兼作”的興起與其獨特的自然與社會環境聯系緊密,林區杉木栽種主要使用實生苗和萌芽更新技術,一般樹種皆害怕杉木等針葉樹種分泌的化學物質,只有少數闊葉樹種能夠抵抗,因此契約中與杉木混交的樹種多為油茶、油桐等。文書和方志中杉木成材一般需18-20年,在實際套種過程中,為防止林農將精力全部放在農事而忽略林業經營,山主出佃山場時便明確成林時間,*短2年、**8年,以3-5年為常態;“林農兼作”中山主經營山場形式多樣,其中“股”確定了山主對山場的占有,可以繼承、買賣;“林農兼作”下山主和林農可以通過山場、林木、山林斷賣,按契分成,山主、地主及農民還有其他獲利途徑,“林農兼作”因能兼顧各方利益而在黔東南林區存續幾百年。對其深入研究,可重塑林區經濟實態,對林農史、區域經濟史研究產生一定的積極作用,為當今林下經濟提供一定的歷史借鑒。
清代民國時期 黔東南“林農兼作”研究 目錄
一 選題緣由
二 研究現狀
三 研究方法
四 重點、難點及創新點
**章 “林農兼作”及“林農兼作”文書
**節 “林農兼作”及“林農兼作”的具體做法
一 “林農兼作”的含義
二 “林農兼作”的具體做法
三 “林農兼作”效益分析
第二節 “林農兼作”文書
一 根據時代分類
二 按照內容統計
第二章 “林農兼作”的興起
**節 黔東南林區簡況
一 自然條件
二 社會環境
第二節 “林農兼作”的興起
一 木材貿易的繁榮
二 人工林的長周期性
第三章 “林農兼作”下的林農技術
** 節林農作物栽培技術
一 杉木栽培技術
二 油茶和油桐培育技術
三 農作物栽培技術
第二節 林木伐運技術
一 林木砍伐
二 林木運輸
第三節 文書體現的技術要求
一 明確成林時間
二 連片經營
第四章 “林農兼作”下的山主、田主與林農
**節 山主與山場經營
一 山主
二 山場經營
三 山場性質
第二節 田主與田土兼并
一 田土典當
二 田土買賣
三 田土租佃
第三節 林農與山林撫育
一 “來人”與世居林農
二 林農與山林撫育
第五章 “林農兼作”下的利益分配
**節 山權林權斷賣
一 山場斷賣
二 林木斷賣
三 山林斷賣
第二節 土栽按契分成
一 分成比例的統計
二 土栽按契分成
第三節 栽手間、山主間按股分利
一 以股表示股權的分利
二 以一定金額表示股權的分成
第四節 其他獲利途徑
一 山主田主放貸
二 農民的其他獲利途徑
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
清代民國時期 黔東南“林農兼作”研究 作者簡介
張強,男,1982年生,四川儀隴人,歷史學博士,四川輕化工大學人文學院副教授、云南大學中國史博士后流動站在站博士后。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作為副主編參編《抗戰時期自貢富榮鹽場增產趕運檔案匯編》等3部,在《光明日報》(理論版)《貴州社會科學》《山西檔案》《原生態民族文化學刊》《河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等學術期刊發表學術論文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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