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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法規學習匯編系列】黨和國家機關常用黨內法規匯編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20313
- 條形碼:9787521620313 ; 978-7-5216-2031-3
- 裝幀:一般輕涂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黨內法規學習匯編系列】黨和國家機關常用黨內法規匯編 本書特色
1.選取的黨內法規文本均為公開發布的正式文本。 2.收錄黨和國家機關工作相關*新黨內法規及規范性文件。 3.將相關黨內法規根據黨內法規制度體系“1+4”的基本框架,在黨章之下分為黨的組織法規、黨的領導法規、黨的自身建設法規、黨的監督保障法規,方便讀者檢索。
【黨內法規學習匯編系列】黨和國家機關常用黨內法規匯編 內容簡介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內法規制度不斷豐富和完善,到2021年,我國基本形成了以黨章為根本、以準則條例為主干,覆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 黨和國家各級機關地位重要,肩負的責任重大,機關黨的建設具有特殊重要性,對其他領域黨建起著表率和風向標作用。要堅持不懈推進黨的政治建設,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為此,本書特別整理和匯編黨和工作相關的黨內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全書根據《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第二個五年規劃(2018-2022年)》所確定的黨內法規的制度結構,從根本遵循和黨的組織、黨的領導、黨的建設、黨的監督保障法規制度等方面展開,匯編黨和工作中必須掌握的重要黨內法規,供廣大黨和學習使用。
【黨內法規學習匯編系列】黨和國家機關常用黨內法規匯編 目錄
中國共產黨章程
(2017年10月24日)
一、黨的組織法規
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
(2021年5月22日)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
(2020年9月30日)
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
(2015年12月25日)
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
(2018年10月28日)
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
(2019年11月29日)
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
(2019年4月6日)
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
(2017年3月1日)
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
(2018年12月28日)
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
(2020年12月28日)
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
(2020年7月13日)
中國共產黨黨徽黨旗條例
(2021年6月26日)
二、黨的領導法規
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
(2020年12月21日)
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
(2019年1月13日)
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
(2019年8月19日)
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
(2019年8月5日)
三、黨的自身建設法規
(一)政治建設
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1980年2月29日)
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2016年10月27日)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
(2019年1月31日)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
(2019年1月31日)
(二)思想建設
中國共產黨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條例
(2019年10月25日)
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
(2017年1月30日)
(三)組織建設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2019年3月3日)
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
(2019年5月6日)
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
(2018年11月20日)
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
(2020年3月9日)
中央和國家機關黨小組工作規則(試行)
(2019年4月22日)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
(2019年3月28日)
(四)作風建設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2013年11月18日)
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
(2017年12月20日)
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
(2017年12月5日)
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
(2017年12月5日)
(五)紀律建設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
(2015年10月18日)
四、黨的監督保障法規
(一)黨的監督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2016年10月27日)
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
(2019年4月7日)
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2017年7月1日)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2019年8月25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2018年8月18日)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
(2019年1月1日)
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
(2020年1月21日)
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
(2019年5月13日)
中國共產黨組織處理規定(試行)
(2021年3月19日)
黨組討論和決定黨員處分事項工作程序規定(試行)
(2018年11月29日)
(二)保障
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
(2020年12月25日)
【黨內法規學習匯編系列】黨和國家機關常用黨內法規匯編 節選
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批準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發布) **章總則 **條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推進黨的組織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提高黨的組織工作質量,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黨的組織工作是以黨的組織體系建設、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人才隊伍建設、黨員隊伍建設為主要內容的實踐活動,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實現黨的全面領導、完成黨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證,是黨領導人民不斷奪取革命、建設、改革勝利的優良傳統和獨特優勢。 第三條黨的組織工作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加強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為主線,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以組織體系建設為重點,著力培養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干部,著力集聚愛國奉獻的各方面優秀人才,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為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第四條黨的組織工作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 (二)堅持組織路線服務政治路線;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 (四)堅持黨的群眾路線; (五)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 (六)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 (七)堅持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 (八)堅持實事求是、公道正派; (九)堅持依法依規、科學規范。 第二章領導體制和職責 第五條組織工作實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各級黨委(黨組)分級分類領導,組織部門專門負責,有關方面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領導體制。 黨中央以及地方黨委設置組織部,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黨組織設置組織工作機構或者專職工作崗位,專門負責組織工作。 中央組織部指導各級組織部門工作,上級組織部門指導下級組織部門工作。 第六條黨中央決定組織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制定組織工作重要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對組織工作重大戰略、重大改革、重大舉措、重大事項作出決策,全面領導黨的組織體系建設、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推薦、提名、任免干部。 黨中央一般每5年召開1次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對一個時期的組織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第七條地方黨委對本地區組織工作負主體責任。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的組織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執行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關于組織工作的決策部署、指示要求,按照權限制定組織工作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研究部署本地區組織工作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 (二)領導同級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等黨的組織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下級黨組織開展組織工作; (三)領導本地區黨的組織體系建設,加強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 (四)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任免和管理干部,向地方國家機關、政協組織、人民團體、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等推薦重要干部; (五)貫徹人才強國戰略,統籌協調有關方面共同參與和推動本地區人才工作; (六)完成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組對本單位組織工作的領導職責,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中央組織部和地方黨委組織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在黨中央以及本級黨委領導下,具體負責落實黨的組織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權限和分工制定、起草組織工作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推進組織制度貫徹落實; (二)研究組織工作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提出完善制度機制的政策建議,為黨中央以及本級黨委決策提供參考; (三)負責黨的組織體系建設,加強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 (四)負責干部工作和干部隊伍的統一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分工負責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具體工作; (五)負責人才工作的指導協調和人才的聯系服務; (六)負責公務員工作的統一管理; (七)負責離退休干部工作的統一管理; (八)統一管理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九)完成黨中央以及本級黨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黨的組織體系建設 第九條堅持馬克思主義建黨原則,健全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的組織制度,完善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組織體系,實現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不斷增強黨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 第十條按照黨章規定建立健全黨的各級各類組織,形成包括黨的中央組織、地方組織、基層組織在內,涵蓋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機關、黨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嚴密組織架構。 適應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及時調整和優化黨組織設置。為執行某項任務臨時組建的機構,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成立臨時黨組織。除另有規定外,一般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規范和理順基層黨組織隸屬關系。 第十一條黨的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是黨的組織體系的大腦和中樞,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健全黨中央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完善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機制,嚴格執行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制度。 第十二條黨的地方委員會在本地區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全面領導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全面負責本地區黨的建設,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保落實職責。堅持和完善黨的地方組織工作制度,健全議事決策和監督機制,增強整體功能,提高領導水平,把黨的地方組織建設成為堅決聽從黨中央指揮、管理嚴格、監督有力、班子團結、風氣純正的堅強組織。 第十三條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堅持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大力加強企業、農村、機關、學校、醫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等基層黨組織建設,推進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創新,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選優配強黨組織帶頭人,把各領域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推動改革發展的堅強戰斗堡壘。 黨支部是黨的基礎組織,是黨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單元。全面推進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加強基礎工作,完善基本制度,提升基本能力,落實基本保障,充分發揮黨支部直接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監督黨員和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職責作用。黨員人數較多或者黨員工作地、居住地比較分散的黨支部,應當按照便于組織開展活動原則,劃分若干黨小組。 第十四條黨組在本單位發揮領導作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職責。堅持和完善黨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規則和決策機制,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督促推動本單位領導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時全面落實黨組決策,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本單位貫徹落實。 第十五條圍繞建設信念堅定、政治可靠、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紀律嚴明、作用突出的黨員隊伍,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監督、服務工作。 發展黨員應當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嚴格程序、嚴格把關,保證新發展黨員質量。加強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建設,加強發展對象、預備黨員的教育培養。 黨員教育應當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組織開展黨內集中教育和黨員經常性教育,堅持組織培訓和個人自學相結合,引導黨員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不懈奮斗。 黨員管理應當嚴格做好黨籍管理、組織關系管理、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日常監督、組織處置等工作,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結合不同群體黨員實際,組織引導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加強黨內激勵關懷幫扶,保障黨員民主權利,開展黨內表彰,做好關愛服務黨員工作。 第十六條堅持民主集中制,完善發展黨內民主和實行正確集中的相關制度。堅持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完善黨內選舉制度,落實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和黨的各級組織任期等制度。建立健全包括組織設置、組織生活、組織運行、組織管理、組織監督等在內的完整組織制度體系,完善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制度。 第十七條嚴格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堅持和完善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制度,健全“三會一課”、主題黨日、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落實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發展積極健康的黨內政治文化,確保黨的組織生活經常、認真、嚴肅,不斷增強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不斷增強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第十八條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不斷完善組織紀律各項要求,深入開展紀律教育,加強對組織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為,提高紀律的權威性和約束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執紀必嚴、違紀必究。
【黨內法規學習匯編系列】黨和國家機關常用黨內法規匯編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主辦的中央級法律類專業出版社和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法律專業信息服務提供商。中國法制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2019年2月改制為中國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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