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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洲清官廉史傳略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0529648
- 條形碼:9787520529648 ; 978-7-5205-2964-8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鄞洲清官廉史傳略 本書特色
本書收錄秦置鄞縣(公元前222年)至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曾在鄞縣(寧波)任職的頗有聲望的官吏及在中央朝廷和在外地為官的鄞籍官員,共篩選、搜集33人,采用文學傳記的體裁,以史料為前提,力求生動、翔實,有可讀性。書末增設附錄,收入歷代鄞州(鄞縣)清官廉吏名錄,其中包括在鄞地任職的清官廉吏(35人)、鄞籍御史名錄(60人)、鄞人在朝廷及外地任職的清官(53人),并對他們做了簡單介紹。
鄞洲清官廉史傳略 內容簡介
“堇邑”之地哺育了許許多多的優秀兒女,涌現了一大批出類拔萃的歷史人物。活躍在政治舞臺上的清官廉吏,為鄞州的歷史增光添彩,得到了人民的景仰和敬佩。歷代鄞縣首官及在中央朝廷和外地為官的鄞籍官員,在任期間,絕大多數慈善愛民,為百姓辦了諸多實事.帶來了福祉,諸如興修水利、重視農業、減賦免稅、捐資輔政、建設文教、嚴格執法、抗擊外侵等,做出了有利于政治、經濟、文化、社會事業發展的不凡政績,在老百姓中留下相當不錯的口碑。人民紀念、祭祀他們,建立祠堂和廟宇,如鄞州境內的忠應廟、鐘公廟、楊公殿等,成為寶貴的物質和精神財富。 當前,鄞州正按照“創新創優、提質提效”要求,緊扣當好排頭兵這一目標,抓牢轉型升級這一主線,全力推進高質量發展、建設高品質強區,打造政治生態好、經濟生態好、社會生態好、自然生態好的“兩高四好”示范區。為打響鄞州廉政文化發源地品牌,弘揚“堇邑清風”,為鄞州區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深化治理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領先提供堅強思想保證和文化支撐,由鄞州區紀委牽頭,區委黨史研究室(區政府地方志編研室)聘請專家,通過梳理歷史,研究挖掘出的古代鄞州優秀清官廉吏的事跡,整理編輯成書。 《鄞州清官謙吏傳略》精心挑選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33位清官廉吏廉潔從政的事跡,圖文并茂,內容豐富,可讀性強,是一本頗具現實意義的地方廉政教育讀物。書中為官者的價值取向——廉潔、公正、愛國、恤民、勤政、奉獻,在今天仍具有重要意義,這既是人民對“父母官”的理想期盼,也是百姓對為官者廉潔從政的評判。
鄞洲清官廉史傳略 目錄
為民捐軀鮑郎神
千日鄞令王安石
千秋醇儒曾子固
威震邊陲俞公達
“無責于民”豐相之
一身正氣陳秀實
忠臣能吏汪大猷
為官典范史丞相
學政廉君子樓鑰
人如其名思鐘廉
以橋遺澤薛揚祖
勤勉治業史彌堅
剛德正行袁廣微
直言敢諫王應麟
足智多謀數李亨
保境安民陳本深
洛陽橋畔懷蔡錫
秉正恤民楊守陳
鐵面無私楊守隨
清除隱弊黃仁山
治鄞有方楊以德
忠正剛毅李巡撫
剛直不阿江秉謙
手判口酬沈猶龍
高節忠義陳良謨
毀家紓難錢肅樂
大興惠政張幼學
一生為民陳汝咸
鞠躬盡瘁楊元徽
一腔赤誠宋知縣
二度知縣孔龍章
主鄞十年陳寶麟
鄞州清官廉史名錄
一、鄞州(鄞縣)任職的清官廉吏
二、鄞州籍御史名錄
三、鄞縣人在中央朝廷和外地任職的清官
后記
鄞洲清官廉史傳略 節選
《鄞州清官謙吏傳略》: 追根溯源尋宦跡 查找資料,發現與李亨同名同姓又載人史冊的還真不少,*有名的當數唐肅宗李亨,唐玄宗李隆基第三子,唐朝第七位皇帝,也是**個在京師以外登基再進入長安的皇帝,至德元載(756)至寶應元年(762)在位。明代同名同姓的就有三位,一位是江西吉安人李亨[洪武八年(1375)進士],一位是四川人李亨[宣德八年(1433)進士],一位就是山西澤州人李亨[洪武十八(1385)年進士]。 同一朝代同名同姓又都是進士的,在歷史上是較為罕見的。明代來鄞縣當知縣的,據同治《鄞縣志》記載,為澤州人李亨。但蹊蹺的是,《澤州府志》卷六《選舉志》中記載,澤州人李亨是洪武二十九年(1396)舉人,且官至寧波府通判,這就產生了歧義。 眾所周知,明代是科舉取士的鼎盛時期。其中,洪武十八年共有472名進士,卻在《國朝歷科題名碑錄集》中僅記載293名。進士題名之舉自唐代開始興起,到了宋代,進士刻石題名,由朝廷出資,立碑于貢院,各地郡縣效仿;明代進士題名碑沿用元之制,立于南京、北京國子監,而立于南京國子監的進士題名碑今不復存在,亦即洪武十八年進士題名碑在內的前十二榜刻石皆不存。由于年代久遠,不存原因較多,但其他十一榜皆有題名碑錄、登科錄等刊印,出入不大,獨獨洪武十八年進士的名錄卻難以找到完整的登科錄,致使該榜進士名錄殘缺不全。*為可信的原因就是洪武十八年榜進士題名碑是在“靖難之役”結束后,朱棣奪權登上皇位后予以毀壞,故導致無人再敢公開刊刻或流傳該榜登科錄。據明代俞憲《皇明進士等科考》卷二之《洪武十八年進士名錄》記載,山西澤州人李亨為該年進士。 再者,同治《鄞縣志·職官表》中,有這樣一段話:“李亨,《嘉靖志》職官二十一年任,《名宦傳》在三十一年,《成化志》同,未知孰是。”若按《嘉靖志》職官表二十一年任的話,那么《澤州府志》二十九年舉人即是有誤,因此李亨是洪武十八年進士是可信的。但據同治《鄞縣志·名宦》卷中記載:“永樂初元,以父喪去職,后升蘇州同知,民至今慕之。”然而據《姑蘇志》記載,歷任蘇州知府的李亨為吉安人,非澤州人,于洪武十年四月任職,十一年七月去職,為舉人才,也是因丁憂離任。這也在洪武《蘇州府志》中得到佐證,但其出身又與洪武八年進士不符。看來多部志書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信息偏差,使歷史上知鄞縣的李亨,出現了撲朔迷離的任職情況,也與江西吉安的李亨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身份交叉記載。 *為可信的信息是,明洪武年間到鄞縣任知縣的,是洪武十八年進士,山西澤州人李亨,至于后續他官至何級,去了哪里任職,則又需要另一番論證了。 正風肅紀性清廉 與其宦跡撲朔迷離不同,李亨在鄞任職的事跡倒有記載。李亨到鄞縣任職時,縣衙屬吏多有貪污擾民的無賴,為了整頓這一局面,用現在的話說,李亨進行了一場正風肅紀的活動。李亨首先進行了地毯式搜查,將屬吏挨個考察了個遍,一旦查出有貪贓枉法、違規違紀、擾亂百姓之吏,即刻將其罷免。由于這場正風肅紀行動查處了不少屬吏,職位得以空缺,但縣衙還需要正常運轉,李亨在罷免的同時選取民戶中青年才俊補充力量,讓那些有理想有抱負而又一身正氣之輩發揮他們的作用。而且他并非直接選來就用,也根據青年才俊各自的擅長特點選擇合適的崗位讓他們任職,真可謂“量身定制”。李亨這一不拘一格降人才,廣納群賢,用賢能的舉措,在鄞縣土地上營造了一種選賢用能之風,使鄞地百姓對其贊賞不已。 李亨來之前,由于一些沉疴宿疾,鄞地官府在征收稅賦時壓根就沒有標準,這給屬吏提供了尋租空間,有的甚至中飽私囊,私自增加百姓稅賦,使得百姓苦不堪言、敢怒不敢言,也使得當時官場作風極為紊亂,嚴重偏離為官之道。李亨來了以后體察民情,迅速摸排當地整體稅賦情況,結合明代官方稅賦制度,制定出一套切實可行的當地稅賦標準,并將標準與制度置于縣衙廳堂之上,凡是涉及百姓利益之處,一律按照規定標準嚴格落實。百姓無不稱其公平恰當,不偏不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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