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蜜蜂的寓言:私人的惡德,公眾的利益
-
>
世界貿易戰簡史
-
>
日本的凱恩斯:高橋是清傳:從足輕到藏相
-
>
近代天津工業與企業制度
-
>
貨幣之語
-
>
眉山金融論劍
-
>
圖解資本論
公司債券和資產證卷化產品發行問答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598290
- 條形碼:9787509598290 ; 978-7-5095-9829-0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公司債券和資產證卷化產品發行問答 內容簡介
固定收益產品是一種理財術語,其發行的理財產品的利率固定不變,目的是回避利率和匯率風險,是增加駕馭經濟不穩定性和控制風險的手段,滿足融資者需求,同時獲取超額收益。固定收益產品一般包括流動性管理工具、存款、政府債券、準政府債券、企業債券。 《公司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問答》主要分析了中國金融市場所能夠提供的各類固定收益類金融資產以及它們的特點,解讀了投資者關心的各種問題,為投資者提供一定指南。 《公司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問答》由深交所培訓中心編著,作為其培訓教材的一種,供企業和投資者學習。
公司債券和資產證卷化產品發行問答 目錄
**章 公司債券常識?
**節 基本概念和制度演進?
1.什么是公司債券?
2.債券品種有哪些?
3.公司債券經歷了哪些制度變化?
4.公司債券發行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第二節 大公募債券
5.什么是大公募?
6.大公募發行條件是什么?
7.大公募信用評級有什么要求?
8.大公募申報材料有哪些?
9.大公募審核程序有哪些?
10.大公募交易和轉讓方式有哪些?
11.大公募資金用途及管理有何規定?
第三節 小公募債券
12.什么是小公募?
13.小公募發行條件是什么?
14.小公募信用評級有什么要求?
15.小公募的專業投資者應滿足什么條件?
16.小公募申報材料有哪些?
17.小公募審核程序是什么?
18.小公募交易和轉讓有何要求?
19.小公募資金用途及管理有何規定?
第四節 私募債券
20.什么是私募?
21.私募發行條件是什么?
22.私募信用評級有什么要求?
23.私募的專業投資者應滿足什么條件?
24.私募申報材料有哪些?
25.私募審核程序是什么?
26.受理階段主要工作有哪些?
27.核對與反饋階段主要工作有哪些?
28.召開核對工作小組會議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29.私募備案有何要求?
30.私募發行、交易和轉讓有何規定?
31.私募資金用途及管理有何規定?
第二章 發行公司債券前期準備?
**節盡職調查
32.盡職調查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33.盡職調查有哪些主要程序和方法?
34.發行人風險因素的盡職調查包含什么內容?
35.發行人基本情況的盡職調查包含什么內容?
36.發行人資信狀況的盡職調查包含什么內容?
37.發行人增信機制的盡職調查包含什么內容?
38.發行人業務狀況的盡職調查包含什么內容?
39.發行人財務狀況的盡職調查包含什么內容?
40.募集資金用途的盡職調查包含什么內容?
41.投資者權益保護的盡職調查包含什么內容?
第二節編制募集說明書
……
下篇 資產證券化
后記
公司債券和資產證卷化產品發行問答 節選
④其他償債措施(如有)包括:不向股東分配利潤;暫緩重大對外投資、收購兼并等資本性支出項目的實施;調減或者停發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獎金;主要責任人不得調離;增加第三方擔保或者追加抵押、質押的資產;提前償付全部或者部分債券本息;暫緩新增債務或者為第三方提供擔保。 (3)爭議解決機制。發行人應披露構成債券違約的情形、違約責任及其承擔方式,并明確發生違約后的爭議解決機制。募集說明書的爭議解決機制應當獨立約定,并應與擔保函(如有)、擔保協議(如有)、受托管理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等文件中的相關約定不沖突。48.募集說明書的發行人基本情況章節應包括什么內容? 發行人應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1)發行人基本情況。發行人應簡要披露以下情況: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設立日期、注冊資本、實繳資本、住所、郵編、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及其聯系方式、所屬行業、經營范圍、組織機構代碼等。 (2)發行人設立及歷史沿革。發行人應簡要披露公司設立及*近三年內實際控制人變化情況、重大資產重組情況及報告期末的前十大股東情況,相關重大資產重組涉及資產評估事項的,還應簡要披露資產評估情況。 (3)發行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情況。發行人應披露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基本情況。實際控制人應披露到*終的國有控股主體或自然人為止。 若發行人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為自然人,應披露其姓名、簡要背景、與其他主要股東的關系及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股權是否被質押或存在爭議的情況,同時披露該自然人對其他企業的主要投資情況。 若發行人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為法人,應披露該法人的名稱及其主要股東。披露該法人的成立日期、注冊資本、主要業務、主要資產情況、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股權是否被質押或存在爭議的情況。 (4)發行人重要權益投資情況。對發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響的參股公司、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應當披露其基本情況、主營業務和*近一年的主要財務數據;對發行人持股比例未達50%但納入合并報表范圍的子公司,應當充分說明原因。 (5)發行人法人治理結構。發行人應披露法人治理結構及相關機構*近三年內的運行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組織結構、治理機制、主要內控制度等。 (6)發行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發行人應列表披露現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情況,至少包括姓名、現任職務及任期、從業簡歷、兼職情況、持有發行人股份/股權和債券的情況。 (7)發行人主要業務情況。發行人應對自身主要業務、面臨的主要競爭狀況、經營方針及戰略開展情況進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報告期業務收入的主要構成,相關產品或服務的運營主體、區域分布;報告期主要產品或服務上下游產業鏈情況,如原材料、能源及供應情況,主要產品或服務的主要客戶情況等,存在對單一客戶或供應商依賴情形的,應充分披露風險;對創新型業務或投資者不易了解的業務,應當充分說明業務模式、盈利模式等。 (8)發行人所在行業分析。發行人應分析所在行業的基本情況、競爭格局、未來發展趨勢、行業政策等。對于房地產、產能過剩等行業的發行人,還應根據相關規定補充披露。 (9)發行人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發行人應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披露關聯方、關聯關系、關聯交易,并說明關聯交易的決策權限、決策程序、定價機制。 對于往來占款和資金拆借占發行人資產規模比例較大的,應就相關往來占款或資金拆借情況(包括形成原因、對手方與發行人關系、金額、期限、回款安排及報告期內回款情況)、決策權限、決策程序、定價機制等(關聯方往來參照企業會計準則中“關聯方披露”的相關披露要求執行)在募集說明書中進行詳細披露,并進行風險提示,影響重大的進行重大事項提示。必要時還應明確披露債券存續期內是否還將涉及新增非經營性往來占款或資金拆借事項,如有,應進一步披露相關事項應履行的決策程序和持續信息披露安排。 (10)信息披露事務與投資者關系管理。發行人應披露信息披露事務及投資者關系管理的相關制度安排。 發行人根據自身風險特征和風險因素,承諾財務指標、事先約束條款等的,應在募集說明書等有關文件中有針對性地合理設置投資者保護契約條款,并明確約定觸發情形和處置機制。 (11)公司違法違規及受處罰的情況。 ……
- >
隨園食單
- >
有舍有得是人生
- >
中國歷史的瞬間
- >
人文閱讀與收藏·良友文學叢書:一天的工作
- >
唐代進士錄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故事新編
- >
李白與唐代文化
- >
煙與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