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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與記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44784764
- 條形碼:9787544784764 ; 978-7-5447-8476-4
- 裝幀:一般純質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歷史與記憶 本書特色
近三四十年來,記憶已經成為歷史研究的核心議題。關于記憶,存在著種種紛繁的意象。作者問道:我們是將記憶視為結構性框架、生產性過程,還是一連串圖像?是將它描述為已逝的碎片,還是連接過去與當下存在的線縷?是將它比作一張刻印頭腦中過去經歷的蠟版,還是一間儲藏圖像的倉庫,抑或是一座迷宮、一幅全息圖像?在這些意象之間做出的選擇,為我們往后的思考設定了軌道。 在歷史學界所謂“記憶的轉向”(turn to memory)的大背景下,杰弗里??丘比特的這部作品堪稱記憶史研究的指導之書。一方面,作者不吝筆墨,大力厘清“歷史”和“記憶”這兩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術語,為全書敘述奠定堅實的基礎。另一方面,作者本人的專攻領域雖為現代史,在寫作此書時卻并不囿于一己研究經驗,而是在主題遴選上著眼于歷史學家的普遍關切,寫出一部歷史研究者和愛好者都值得一讀的力作。
歷史與記憶 內容簡介
近年來,“記憶”已成為歷史研究領域的核心概念!坝洃洝币辉~既代表著一個新的、獨特的研究領域,又代表著一種嶄新的途徑,借之可以將歷史概念化,成為更普遍的探索領域。本書針對關于記憶的各種探討和理論,提供了容易進入又發人深思的引介,所涉及的主題凝聚著歷史學家的普遍關切。全書關注記憶在所謂歷史過程中的角色,考察了個體與集體之間、作為遺存的記憶與作為重構的記憶之間,以及記憶與歷史作為各種回顧性知識形式之間的關聯。
歷史與記憶 目錄
引言
**章 歷史與記憶:一種想象的關系
過去與現在
歷史與記憶:聯系與區隔
歷史與集體記憶
歷史與紀念
后續
第二章 記憶與個體
定義與方法
作為重構的記憶
記憶、自我與敘事性
第三章 社會中的記憶
記憶與社會互動
記憶、群體與社會歸屬
記憶與文化技策
社會記憶理論的建立:巴特萊特、阿爾布瓦克斯及其他
第四章 記憶與傳遞
傳統
傳播媒介
物質和環境方面
第五章 社會記憶與集體過去
事件及其后世遭遇
關聯與紀念
沖突與爭論
個體的和集體的過去
處于危機中的記憶?
索引
歷史與記憶 節選
**章 歷史與記憶:一種想象的關系 對于安娜??康姆內那(以及其他與她類似的歷史學家)來說,是時間造成了遺忘;歷史書寫卻有選擇地但也相當明確地預先阻止了它。而當現代歷史學家探索其學科在紀念方面的潛力時,他們不認為時間具有顯著的作用,也不認為歷史書寫的職能有那么明確。他們沒有將集體的遺忘視作時間將任何沒有穩固在書寫中(或其他紀念設施,例如紀念雕塑中)的內容掃除出意識的結果,而是至少部分地將其視為政治選擇、權力差異、文化傾向的結果。不僅如此,他們還認為歷史不是自動保存記憶的機制,而是這樣一個學科,它所采用的方法和步驟不僅有助于獲得記憶,也同樣會帶來遺忘。他們強調,任何歷史敘事都是基于選擇的——在保留下一些事情的同時,也在抑制其他的事情;在關注一些群體的發展或利益的同時,也在暗地里(如果不是在明面上的話)排擠另一些看待問題的視角,或將它們邊緣化;在宣揚一類記憶的同時,也在阻斷另一些回憶的方式。因此,他們在歷史中看見的,是一個強大的政治工具——一個潛在的解放和啟蒙工具,而同時也能用于壓迫和控制。簡單來說,當現在的歷史學家們致力于保存或拯救那些特定的事跡、族群、觀點或經歷,使其免于遺忘之時,他們會考慮到某種由意識形態建構的遺忘,而在建構這一遺忘時,其他派別的歷史書寫或許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因此,通常來說,拯救記憶的行為是具有歷史編纂學的特點的——它帶有歷史修正主義或反修正主義的成分。保存關于大屠殺的記憶不僅意味著將其固定在書寫中,使其在親身見證或經歷了大屠殺的那代人去世后仍能繼續存在,更意味著將其作為記憶的對象來捍衛,抵御大屠殺的否認者所培養起來的對歷史的惡意理解。對于口述史家來說,他們的任務不僅是通過搜集和分析口述證詞來恢復與如果不這樣做就有可能消失的記憶之間的聯系,更是揭示出這些記憶——例如工人、女性或受壓迫的族群的記憶——是如何被慣常的歷史書寫中的策略和傾向性所排斥和邊緣化的。 下面這個例子或許有助于更充分地說明,關于記住與遺忘的語言是如何表達對這些問題的關切的。根據作者張純如自己的說法,她的《南京大屠殺》一書即以記憶對記憶的否認為內核。張純如自己對于1937年日軍南京暴行的*初認識來源于關于中日戰爭的家族記憶,這份記憶是由她的父母——從中國來美國的**代移民——傳給她的。在海外離散華人(Chinese diaspora)之中重新浮現的記憶,以及與之相關的信息增強了她作為歷史學家對于南京事件的興趣。她寫作一本以該事件為主題的書的*早動機,在一定程度上明顯是紀念性的——“為了給南京數十萬個無字的墳墓題上我的碑文”。但她寫下這一碑文的愿望并非僅僅來源于她所接觸到的記憶表達,更來源于她的震驚:這樣的記憶,以及它們所涉及的事件,竟然被戰后世界,尤其是日本的主流政治文化和歷史編纂傳統抑制到了這種程度。她在著作的*后一章試著在譴責的同時去分析這樣的抑制機制;整本書所汲取的教訓既來自現在能被記起的事件,也來自這樣的事件被遺忘的方式。 在一本這樣的著作中,“遺忘”這一概念攜帶著強烈的情感指控。它的精確含義其實往往很難捉摸。張純如將南京大屠殺稱為“二戰中被忘卻的屠殺”,但她自己的書其實就引用了很多人的證詞,對于這些人來說,1937年發生的這些事情明顯仍然屬于在世的記憶(living memory)!斑z忘”所指的是缺乏公眾的承認——歷史學家創作出關于過去的故事,政治家在演講中引用它們,教科書把它們教給上學的孩子,公共紀念碑讓人們不斷想起它們——但在這些故事中,南京大屠殺事件及其受害者卻未被給予應有的位置。這不是意識隨著時間流逝的消逝,不會因偶然原因被重新想起,而是一種不公正的形式或表達,它大聲呼喚著我們去改正。那些人的經歷曾被遺忘,對于他們的道義要求,社會有多種方式可以表達認可——經濟補償、財產歸還、公開道歉或贖罪,以及懲罰那些對過去暴行負有責任的人——但對于歷史學家,這首先意味著,在歷史記載中確立正義。 真相、正義和記憶(或對遺忘的預防)長久以來都是緊密交織的概念。補償和懲罰依賴于記憶;即便是赦免、“原諒和忘卻”也依賴于*初的記憶。即便在正義無法(或不愿)對犯罪者施以懲罰的地方,也至少需要記憶去防止錯誤和傷害落入忘川——就好像沒有發生過一樣。至少從某一立場來看,如果這些事情被忘記了,那么受損失的將是真相本身:“如果大規模罪行的受害人不能留下他們的樣貌和名字,如果無人知曉他們在人生的*后時刻所處的時間、地點以及死亡的方式,那么他們就是在真相的光亮之外,就是被遺棄在遺忘之中。留下的這個世界是不完整的;它的整體性被打破,它的真實性也大打折扣!闭材匪??布斯在分析這樣的感受時寫道。為了給過去一個真實的描述,讓這樣一些事情不被遺忘不僅被理解為抽象的正義的要求,也被理解為一種更人性的道德義務的實現:切斯瓦夫??米沃什曾說,“活著的人受命于死去而永遠沉寂的人:去保存有關過去的真相”。這樣一種觀點在20世紀得到了深化,因為人們意識到極權政治追求茨維坦??托多羅夫所說的“清除記憶”(the blotting out of memory)的決心;這至少體現在三個層面:刪除對先于他們發生的事態的記憶,刪除對他們自身罪行的記憶,以及刪除這些罪行的受害者的記憶。在戰爭審判和真相委員會的時代,記憶、正義與歷史真相之間的修辭和概念聯系被再次反復拿到公共議論的臺面上來,不出意外,它們有力影響了一些歷史學家談論自己的學科及其社會功能的方式。另一方面,一些評論家則暗示了可能的“記憶倫理的陷阱”,就什么應該被記住來說,對某一特定理解的遵循,在某些情況下其實很可能是與當下歷史準確性或歷史正義的要求相矛盾的。 將正義與記憶等同起來的問題之一是,記憶在實際上總是有選擇性的。我們可以有意做出決定,不讓一些關于苦難與不公的故事,以及這些苦難與不公的受害者被遺忘;甚至,如果愿意,我們也可以調整我們的歷史實踐去確保這一結果;但是在為一些人做出這樣的決定時,我們肯定不會為了其他人做出同樣的決定。甚至,托多羅夫指出,對“記憶之職責”(例如,與法國戰時過往相關的“記憶之職責”)的當代呼吁,所涉及的并不是盡可能詳盡地確立關于過去的事實這一愿望,而是“在這些事實中做出選擇,并捍衛這種特定的選擇,它確保其主角始終要么是英雄、要么是受害者,而不讓其他的選擇來賦予它們不那么光榮的角色”。換句話說,記憶作為一項道德義務的概念,在運用中總是有所偏頗的,它不僅是要確立應當被記住的內容,也想要固定住回憶的方式。
歷史與記憶 作者簡介
杰弗里??丘比特 英國約克大學歷史系高級講師(reader),同時任職于約克大學18世紀研究中心和公共史學研究中心。研究興趣包括19世紀法國政治史、思想史、宗教史、文化史,社會記憶諸問題,以及現代社會與歷史之間的關聯在政治、社會和文化層面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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