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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 成才 成功---大學生學習生活400問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0728438
- 條形碼:9787560728438 ; 978-7-5607-2843-8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成長 成才 成功---大學生學習生活400問 內容簡介
本書從大學生入學報到到就業實習, 從專業學習到素質提高, 從人際交往到心理健康等涵蓋了大學生在校期間將要接觸到的方方面面的問題。內容包括: 山東大學概況 ; 新生如何取得學籍? 等。
成長 成才 成功---大學生學習生活400問 目錄
1.山東大學概況
2.山東大學(威海)概況
第二章 學籍管理
3.新生如何取得學籍?
4.學校在學制上是怎樣規定的?
5.新生因病不能繼續學習怎么辦?
6.學校對于違反規定入學者是怎樣處理的?
7.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如何辦理注冊手續?
8.課程的分類有哪些?
9.什么是學分制?
10.學分是如何確定的?
11.什么是成績警示制度?成績警示是處分嗎?
12.什么是創新學分制度?
13.創新學分如何申請和記載?
14.什么是免聽課制度?
15.我校對學生選課有哪些規定?
16.公共體育課的學習是如何規定的?
17.關于課程考核有哪些規定?
18.關于課程重修有哪些規定?
19.平均學分績點如何計算?
20.學校對第二學位和第二專業是如何規定的?
21.學校對轉學有何規定?
22.學校對轉專業是如何規定的?
23.轉專業的程序有哪些?
24.轉專業后的學籍管理和教學安排有哪些規定?
25.學校對學生休學方面的規定有哪些?
26.學生退學的條件有哪些?
27.學生獲得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條件有哪些?
28.在標準學制年限內未修滿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時應怎么辦?
29.學歷證書遺失應如何處理?
30.學校對在校學生出國學習有哪些規定?
31.學生證、乘車優惠卡和校徽的管理有哪些規定?
……
第三章 表彰獎勵
第四章 素質拓展
第五章 規章制度
第六章 組織發展
第七章 助學措施
第八章 保險理賠
第九章 心理健康
第十章 公寓管理
第十一章 校園網與一卡通
第十二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三章 就業考研
附件 常用咨詢電話和咨詢方式
成長 成才 成功---大學生學習生活400問 節選
《成長·成才·成功》: 144.學生對學校作出的違紀處理決定有異議時,應該如何申訴? (1)山東大學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訴處理委員會”)是負責受理和處理學生申訴的專門機構,隸屬于山東大學學生工作委員會。申訴處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團委,負責處理日常事務;申訴處理委員會辦公室有權要求各院部、各職能部門對申訴過程中的審核調查工作予以協助和配合。申訴處理委員會主任由校團委書記兼任,申訴處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校法律事務辦公室負責人作為常務委員,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作為臨時委員。學生違紀處理委員會成員不應參加申訴處理委員會。申訴處理委員會成員,系申訴人的近親屬的,與申訴事項有利害關系的,與申訴人、被申訴機關的負責人(代表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事件公正審查的,應當自行回避;申訴人和被申訴的機關也有權要求其回避。 (2)學生對學校的處理或者處分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學校處理或者處分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申訴原則上應由學生本人提出,有申訴權的申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時,其法定監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代為申訴。 申訴人提出申訴時,應當遞交以下材料: ①申訴書。包括申訴人的基本情況、申訴請求、申訴的主要事實和理由、申訴人簽名、提起申訴的日期、申訴人的通信地址。 ②學校作出的處理、處分決定書或決定書復印件等相關證據材料。 ③申訴人的身份證明、住所地、家庭住址、聯系方式;委托他人代理的,還應當提交載明委托事項、權限的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3)申訴處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接收學生的書面申訴材料。申訴處理委員會根據《山東大學學生申訴處理辦法(修訂)》對申訴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及時告知申訴人。 (4)申訴處理委員會應在作出受理決定次日將申訴申請書副本送達對申訴人作出處理或者處分決定的部門。作出處理或者處分決定的部門應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答復,并提交當初作出處理或者處分決定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申訴人可以查閱作出處理或者處分決定的部門的書面答復、作出處理或者處分決定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除外。 (5)申訴處理委員會應當對申訴進行復查,根據申訴具體內容可采用書面復查和聽證會兩種復查方式。申訴處理委員會不論采取何種復查方式,均應在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15日內作出復查結論,并將復查結論送達申訴人。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限期內作出復查結論的,經學校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5日。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認為必要的,可以建議學校暫緩執行有關決定。 (6)在申訴委員會作出復查結論之前,學生可以撤回申訴;申訴一經撤回,應當終止申訴事項的復查,申訴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再提起申訴。 (7)申訴人對處分復查決定有異議的,可在接到結論文本之日起15日內向山東省教育廳提出書面申訴。 (8)申訴期間對申訴人的處理或處分決定不停止執行 145.如何申請解除處分? 處分期滿,經學生本人申請、院(中心、所)審核、學校學生違紀處理委員會批準,處分可按期解除。 對應屆畢業學生的處分,自處分決定下達之日起至畢業不滿處分期限的,可依程序提前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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