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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規制視域下我國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模式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313204615
- 條形碼:9787313204615 ; 978-7-313-20461-5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風險規制視域下我國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模式研究 本書特色
劉志欣著的《風險規制視域下我國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模式研究》以風險規制理論為視角,通過對我國政府重大突發事件應對案例的分析,從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規制三個環節進行研究,描述我國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模式的基本格局,并在比較借鑒國外制度與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優化我國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模式的思路。 研究試圖運用風險規制理論框架對以下問題展開研究:我國政府對哪些風險作出回應(風險識別)、回應在文本與制度上如何體現(風險評估)、政府如何進行回應(風險規制)。
風險規制視域下我國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模式研究 內容簡介
本書從風險規制視域下我國政府應急管理的回應實踐研究著手,通過對政府應急管理回應的風險選擇背景、風險應對路徑、風險制度變遷過程的研究,提出應然狀態下我國政府應急管理的回應模式,并就我國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時需要關注的應急管理開始和結束的判定標準、應急預案與法律規范的關系、應急管理回應模式的主要制度構造、應急管理行為的司法審查等四個核心理論問題進行研究。
風險規制視域下我國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模式研究 目錄
**節 問題的緣起及提出
第二節 研究意義
第三節 研究思路與研究內容
第四節 資料來源與主要研究方法
第二章 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模式概述
**節 概念界定:風險規制與應急管理
第二節 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模式
第三節 政府應急管理理論研究綜述
第四節 風險規制與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模式
第五節 本章小結
第三章 風險識別:政府應急管理的主要突發事件類型
**節 風險識別的界定及流程
第二節 風險識別方法
第三節 我國風險識別的主要政策文件
第四節 我國公共領域的主要風險類型
第五節 案例介紹:近年來我國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
第六節 本章小結
第四章 風險評估:政府應急管理策略評價
**節 風險評估概述
第二節 風險評價
第三節 損害程度評價
第四節 風險緩解評價
第五節 我國風險評估的政策文件
第六節 本章小結
第五章 風險規制:政府應急管理行動方案
**節 風險規制概述
第二節 我國風險規制的主要政策法規
第三節 風險規制主體
第四節 風險規制指揮體系
第五節 風險規制行動方案
第六節 本章小結
第六章 我國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模式的優化及完善
**節 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模式中存在的問題
第二節 國外政府應急管理的制度與實踐
第三節 優化我國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模式的若干思路
第七章 結語
主要參考文獻
索引
風險規制視域下我國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模式研究 節選
《風險規制視域下我國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模式研究》: 三、公共衛生事件 (一)公共衛生事件的概念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2003)第2條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了界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公共衛生事件與事故災難有許多共同特征,如均為人為原因造成、均表現為對公眾身心健康的傷害等。因此,有學者認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在事故災難基礎上的特殊劃分。④但公共衛生事件與事故災難又有所不同:一是發生領域不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集中于醫療衛生領域,事故災難則涉及交通、環境、安全生產等各個領域;二是致災因子不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致災因子主要是生物性的,而事故災難致災因子則主要是技術性。 (二)公共衛生事件的主要類型 根據<><> 四、社會安全事件 (一)社會安全事件的概念 社會安全事件“是指重大群體性事件、嚴重暴力刑事案件、恐怖襲擊等一切發生的嚴重威脅社會治安秩序和公民生命財產安全,需要采取應急特別措施進行處置的突發事件”。①社會安全事件是突發公共事件的主要類型之一,它是“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與公共利益產生負面影響,并且會導致公眾在心理上產生恐懼與不安全感的突發公共事件”。②具體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襲擊事件、金融安全事件、環境群體性事件、民族宗教突發群體事件、學校公共安全事件、網絡安全事件及其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社會安全事件等。與其他突發事件主要涉及國內領域不同,社會安全事件經常會涉及國際層面的安全和關系問題。 (二)社會安全事件的主要類型 我國社會安全事件的主要類型包括群體性事件、個人極端行為事件、恐怖主義事件、網絡安全事件等四大類。在社會轉型過程中,影響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的因素比較多。群體性事件是總量比較大的社會安全事件。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行為有:沖擊、圍堵國家機關,聚眾堵塞國家交通樞紐,非法聚會、游行、示威,大規模械斗,聚眾上訪、請愿,影響民族團結的大規模事件等。我國群體性事件的參與人次“從1994年的73萬人次上升到2004年的376萬人次。……規模比較大的群體性事件和暴力性的沖突也時有發生”。⑧進入21世紀后,隨著全球范圍內恐怖主義及極端主義勢力抬頭,我國暴力恐怖事件也時有發生,對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構成嚴重威脅,因此,恐怖主義事件也成為我國社會安全事件的關注重點之一。 ……
風險規制視域下我國政府應急管理回應模式研究 作者簡介
劉志欣,1980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博士后研究人員,上海工程技術大學社會科學學院教授、法學博士,主要從事應急管理法學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上海市政府決策咨詢項目、市科委軟科學項目、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等省部級以上課題10余項,參與國家863計劃重大項目、國家社科基金等10余項省部級以上課題的研究。在《二十一世紀》(香港)、《交大法學》《災害學》《中國社會科學報》等期刊報紙上發表論文20余篇,出版《《中央與地方行政權力配置研究》(獨著,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14)等著作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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