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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最新修訂)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399439
- 條形碼:9787509399439 ; 978-7-5093-9943-9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最新修訂) 本書特色
內容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憲法制定。2018年12月29日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作出第四次修正。
修改內容如下:
(一)刪去第二條第三款、第九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第三十五條*款、第六十七條、第八十二條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第十六條第三款中的“會同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第五十條中的“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二)將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四款、第十八條第四款、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七條*款、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五條、第七十七條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修改為“衛生行政部門”;將第六十一條*款中的“民政部門”修改為“醫療保障、民政部門”;將第六十九條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職責分工”修改為“衛生行政部門”。內容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憲法制定。2018年12月29日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作出第四次修正。
修改內容如下:
(一)刪去第二條第三款、第九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第三十五條*款、第六十七條、第八十二條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第十六條第三款中的“會同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第五十條中的“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二)將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四款、第十八條第四款、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七條*款、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五條、第七十七條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修改為“衛生行政部門”;將第六十一條*款中的“民政部門”修改為“醫療保障、民政部門”;將第六十九條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職責分工”修改為“衛生行政部門”。
(三)將第四十三條*款修改為:“職業病診斷應當由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職業病診斷工作的規范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二款修改為:“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開展職業病診斷相適應的醫療衛生技術人員;
“(二)具有與開展職業病診斷相適應的儀器、設備;
“(三)具有健全的職業病診斷質量管理制度。”
(四)將第七十九條修改為:“未取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認可擅自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五)將第八十條修改為:“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的機構和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認可或者登記機關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資質認可或者診療項目登記范圍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或者職業病診斷的;
“(二)不按照本法規定履行法定職責的;
“(三)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
為使廣大讀者深入了解、學習這些法律,我社推出下列相關圖書。歡迎征訂!
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最新修訂) 內容簡介
根據2018年1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17部法律的決定,對其中涉及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根據修改決定的內容予以修訂出版,收錄修改決定及改后正文,無加工內容。
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最新修訂) 目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最新修訂)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規的國家標準版本;2、法律、法規的專業性中外文對照文本;3、中外法學著作;4、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法學教科書;5、法律工具書;6、解釋、宣傳、介紹法律、法規的普及性讀物;7、法律、法規中文及中外文對照文本的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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