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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讀本-以案釋法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389560
- 條形碼:9787509389560 ; 978-7-5093-8956-0
- 裝幀:一般輕型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讀本-以案釋法版 本書特色
本套“七五”普法教材系列叢書根據《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將讀者群分為領導干部、公務員,公民、社區居民、農民和企業職工、青少年,根據不同讀者群的不同法律需要精心編寫而成。本套叢書再現生活中的真實案例,以案釋法,具有很強的實用性。本套叢書書用通俗的語言,專業的法律知識,解答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使法律貼近實際、貼近生活。本套叢書旨在幫助各位讀者認識和了解法律,促使大家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本套叢書旨在幫助各位讀者認識和了解法律,促使大家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讀本-以案釋法版 內容簡介
從思想深處轉變“觀念” 用法治思維指導工作
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讀本-以案釋法版 目錄
**章 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知識1.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具體包含哪些內容?2.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有哪些深遠意義?3.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為什么要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4.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為什么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5.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為什么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6.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為什么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7.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為什么要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8.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核心是什么?如何健全其實施和監督制度?9.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如何完善立法體制?10.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如何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11.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如何加強重點領域立法?第二章 依法治國知識1.依法治國是怎么回事?其根本意義是什么?2.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有哪些?3.憲法在依法治國中有著怎樣的重要地位?4.依法治國對完成祖國統一有何重要意義?5.如何做到依法執政?6.如何做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7.如何做到健全依法決策機制?8.如何做到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9.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何重要意義?10.如何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第三章 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知識1.什么是法治思維?其有哪些特點?2.什么是法治方式?其有哪些特點?3.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有哪些聯系?4.領導干部要具備法治思維的必要性有哪些?5.領導干部如何培養法治思維?6.領導干部法治思維的主要表現有哪些?7.如何將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聯系起來并運用到工作中去?第四章 法理學知識1.在我國,法的效力層次有哪些?2.如何理解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3.法律原則與法律規則一樣嗎?4.什么是法治?法治環境需具備哪些條件?5.“權利本位”與“權力本位”有什么不同?6.如何理解法的實施?7.法的適用與法的實施是一回事嗎?8.法的實施與法的實現是一樣的嗎?第五章 憲法知識1.縣級人大常委會的委員有權撤銷本級政府的錯誤命令嗎?2.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可以直接逮捕全國人大代表嗎?3.捏造事實檢舉他人可以被視為行使檢舉權嗎?4.縣長可以干涉人民法院的審判嗎?5.選民是否有權罷免不稱職的人大代表?6.機關領導能否干涉員工的宗教信仰?7.在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中,以威脅選民的手段獲得的人大代表資格是否有效?8.哪些人需要進行憲法宣誓?憲法宣誓誓詞是什么?9.我國的文化產業是為誰服務的?10.國家武裝力量的任務是什么?它與人民的關系是怎樣的?11.憲法規定國家應通過何種形式來發展社會生產力?第六章 行政法律知識1.鄉鎮政府有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嗎?2.受委托的行政機關有權再轉委托行政處罰權嗎?3.當事人因違法行為受到刑事制裁后,行政機關還可以給予行政處罰嗎?4.環保局能夠對違法行為人進行行政拘留嗎?5.行政機關可以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再收集證據嗎?6.行政處罰是否有時間限制?7.行政強制措施可以委托他人進行嗎?8.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實施行政強制執行權嗎?9.在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情況下,誰應當承擔強制執行所需要的費用?10.環保局錯誤責令鋼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是否應予賠償?1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國家承擔賠償責任嗎?12.行政復議期間,可以停止執行該具體行政行為嗎?13.行政復議中,被申請人在收到申請書副本后能否以口頭形式作出答復?14.行政許可被撤回,被許可人只能自擔損失嗎?15.行政許可中,舉行聽證會應遵循怎樣的法定程序?16.有關機關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結信訪事項,應當如何進行處理?17.信訪辦的工作人員將檢舉材料轉交給被揭發人的,會受到怎樣的處罰?第七章 紀檢監察法律知識1.對于黨員的紀律處分包括哪些?2.黨員在哪些情況下會被開除黨籍?3.如何區分有關責任人員的失職、瀆職行為?4.對監察機關作出的監察建議有異議時,應該怎么辦?5.國家公務員對主管行政機關作出的處分決定不服的應該怎么辦?6.辦理與其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監察事項時,監察人員應當回避嗎?7.查詢涉案人員的存款屬于監察機關的權限嗎?8.有關部門可以拒絕采納監察建議嗎?9.辦理監察事項中發現犯罪的,檢察機關應當如何處理?10.對于出具偽證的被監察人員,我國法律是如何歸責的?11.對于監察機關所提問題保持沉默的被監察人員,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12.哪些原則是一名共產黨員需要堅持的?13.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監察機關在調查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時可以采取哪些措施?14.關于公務員向監察機關申訴的期間,法律是如何規定的?15.對于因違法監察而造成的損害,可以請求賠償嗎?第八章 國家安全與保密法律知識1.什么是國家安全,應堅持怎樣的國家安全觀?2.哪些部門有權搜集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3.對即將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的事件,情況緊急,可以越級上報嗎?4.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有多久?5.哪些情形下國家秘密應當被解密?6.涉密人員出境應當如何處理?7.對涉密信息系統的管理,應嚴防出現哪些行為?8.保密工作責任制是怎么回事?9.單位組織保密培訓有必要嗎?10.只有單位負責人才能成為定密人嗎?11.定密人的職責有哪些?12.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需要通過什么途徑進行傳遞?13.單位載有國家秘密的計算機壞了,可以請外單位的人員來修嗎?14.銷毀載有國家秘密的設備或文件時,應該怎樣做?15.泄密事件發生后,應該立即采取什么措施?第九章 刑法知識1.收受了別人的錢財,卻沒有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構成受賄罪嗎?2.濫用職權作決定,造成了損失,是犯罪嗎?3.國家工作人員擁有巨額財產卻說不清該財產來源的,能否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4.局長兒子收受賄賂為行賄人謀取不當利益構成犯罪嗎?5.“剝奪政治權利”是指什么?6.緊急避險適用于職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嗎?7.自首可以減輕處罰嗎?8.挪用扶貧資金應該從重處罰嗎?9.暴力阻礙警方解救被拐賣的婦女構成犯罪嗎?10.偽造國家機關印章是否違法?11.可以隨意將禁止出口的文物送給外國友人嗎?12.窩藏他人盜竊來的贓物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13.醉酒駕車是犯罪嗎?第十章 知識產權法律知識1.合作的作品,誰享有著作權?2.合作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如何計算?3.妻子可以發表丈夫生前未發表的作品并署自己的名字嗎?4.委托作品的著作權歸誰所有?5.一稿多投合法嗎?6.作品被他人抄襲,作者可以告出版社嗎?7.為了教學、科研而翻譯他人已發表的文章是侵權行為嗎?8.取得美術作品的所有權就取得了該作品的著作權嗎?9.離職后,以前的發明創造是否還屬于職務作品?10.可否將其他地區的地理標志作為本地商品的商標予以使用?第十一章 訴訟法律知識1.威脅證人作證,會承擔怎樣的法律后果?2.難道因自然災害導致上訴期被延誤就不能上訴了嗎?3.原判決是否會因為當事人申請再審而停止執行?4.當事人故意毀損法院查封的財產,要承擔什么責任?5.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民事訴訟,何地法院有管轄權?6.民事訴訟中,在微博上發現自己的名譽權受到侵犯,該證據應如何保留?7.刑事訴訟中,辯護律師對與委托人有關的情況和信息有權予以保密嗎?8.刑事訴訟中,被告人有權自行辯護嗎?9.上訴不加刑原則的含義是什么?10.被訴行政機關的負責人在行政訴訟中因事不能出庭的,應該如何處理?11.行政訴訟中,證明原告起訴超期的責任證明由誰承擔?12.行政訴訟中,原告舉出的證據不成立,被告需要繼續證明其行為合法嗎?13.行政訴訟中,被告無故缺席需作缺席判決的,被告提供的證據可以作為定案依據嗎?14.行政訴訟中,復議機關在復議程序中新搜集到的證據能否證明原行政行為合法?15.法院判令行政機關重作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可否就同一理由再次作出相同的處罰?第十二章 社會保障與救助法律知識1.在國外看病的費用是否納入基本的醫療保險?2.養老保險待遇會適時調整嗎?3.退休時,養老保險累計繳納不足十五年,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嗎?4.所有的藥品都可以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嗎?5.在退休后,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嗎?6.允許設立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庫的地區應該符合哪些條件?7.自然災害發生后,政府有通報自然災害的損失情況的義務嗎?8.應該獎勵在救災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嗎?9.政府在自然災害預警啟動后,應該采取哪些必要的措施呢?10.政府應該怎么處理因救災所征用的挖掘機?損壞的需要賠償嗎?11.對救災物資挪用、私分的,根據法律規定應當如何處理?12.用人單位吸納就業救助對象,政府會給予哪些優惠政策?13.殘疾人如果選擇自主創業,國家對其有何幫扶政策?14.社會救助服務內容可以被政府承包出去嗎?第十三章 教育、就業、醫療衛生法律知識1.就業專項資金的用途有哪些?2.政府有義務幫助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嗎?3.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舉辦招聘會,可以向勞動者收費嗎?4.政府應該建立怎樣的就業援助制度?5.教育經費支出應該得到特別的“照顧”嗎?6.教育專項資金應著重用到哪些方面?7.城鄉建設規劃包含學校的基本建設嗎?8.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應堅持怎樣的原則?9.城鄉醫療救助基金有哪些來源?10.對貧困落后地區如何支付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第十四章 市場經濟法律知識1.地方政府可以對外來產品收取高價管理費嗎?2.糧食的訂購價格是由誰來決定的?3.單位內的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可以隨意拍賣嗎?4.內幕交易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5.政府能對本地品牌進行價格保護嗎?6.限制外地產品流入本地,是不正當競爭嗎?7.政府采購招投標中,能偏向本地企業嗎?8.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與供應商存在利害關系的采購人員是否需要回避?9.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向供應商索求回扣的行為是否違法?第十五章 生態環境保護法律知識1.環境保護應該堅持哪些原則?2.對改善環境有功的單位,政府應該給予獎勵嗎?3.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是怎么回事?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環保工作上受誰監督?5.法律對加強農業環境的保護是如何規定的?6.對于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有關人民政府應該怎么做?7.對于農村飲水保護等,政府應該安排財政預算嗎?8.發布環境質量等信息、公布環境違法者名單是政府的法定責任嗎?9.上級發現下級人民政府中的有關工作人員有違法行為的,應該如何做?10.政府工作人員收到舉報信后無動于衷,應該受到處分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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