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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難性損害補償制度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384985
- 條形碼:9787509384985 ; 978-7-5093-8498-5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災難性損害補償制度研究 本書特色
本文擬研究的主要問題是應如何對災難性損害進行補償,進而構建相應的法律制度。在本文看來,對災難性損害進行補償,不同于一般的民法上的損害賠償。對于普通的民事損害賠償,可以通過侵權法或合同法進行救濟,對此有著比較成熟的法律體系,但是,該制度設計是以行為人和受害人的人數都比較少為假設前提的,其表現為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比較簡單,加害行為與受損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比較清晰,損害賠償的金額比較確定,而災難性損害的特點卻與普通民事損害具有明顯的不同,其受害人數眾多,有可能成千上萬,并且,損害的金額亦難以確定,對損害賠償的分配也異常復雜,更為棘手的是,在自然災難性事件中,并不存在加害人,而在人為災難性事件中,雖然存在加害人,但是,加害人往往無力賠償規模如此巨大的損害,并且,有時候,受害人所受損害與加害人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往往并不明確,因而,受害人很難通過侵權訴訟獲得足夠的救濟。災難性損害補償,雖可以采用保險的機制,但是,其異于普通的財產保險。因為,在保險學上,對于損失風險的可保性一直有著嚴格的要求,其通常要求具有大量的同質的相互獨立的損失風險存在,只有這樣,保險人才可運用大數法規則準確地計算出損失發生的概率,進而確定保險費率,并能夠有效率地實現風險的轉移與分散,否則,保險機制就容易在運行中出現偏差。而災難性事件的發生次數非常少,一旦發生,則容易在很大的區域內造成大規模的損害,因此,無論是對于損害的發生概率,還是對損害數額的估計,保險人都有可能缺乏足夠的數據,在這種條件下,保險公司無法采用常規的精算方式來對巨災風險進行評估,因此,對于災難性損害承保,保險公司必須嚴格遵循巨災保險而非普通保險的規則,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其償付能力不受災害的危及,才能保障保險機制的持續運行,也才能保證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在災難發生后真正地得到賠付。正是由于對災難性損害補償無法沿用常規的侵權損害賠償或保險賠付的規則,因而,其具有獨特的研究價值。本文寫作的一個主要目的在于,為構建中國的災難性損害補償制度提供研究基礎和針對性建議。
災難性損害補償制度研究 內容簡介
本文擬研究的主要問題是應如何對災難性損害進行補償,進而構建相應的法律制度。在本文看來,對災難性損害進行補償,不同于一般的民法上的損害賠償。對于普通的民事損害賠償,可以通過侵權法或合同法進行救濟,對此有著比較成熟的法律體系,但是,該制度設計是以行為人和受害人的人數都比較少為假設前提的,其表現為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比較簡單,加害行為與受損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比較清晰,損害賠償的金額比較確定,而災難性損害的特點卻與普通民事損害具有明顯的不同,其受害人數眾多,有可能成千上萬,并且,損害的金額亦難以確定,對損害賠償的分配也異常復雜,更為棘手的是,在自然災難性事件中,并不存在加害人,而在人為災難性事件中,雖然存在加害人,但是,加害人往往無力賠償規模如此巨大的損害,并且,有時候,受害人所受損害與加害人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往往并不明確,因而,受害人很難通過侵權訴訟獲得足夠的救濟。災難性損害補償,雖可以采用保險的機制,但是,其異于普通的財產保險。因為,在保險學上,對于損失風險的可保性一直有著嚴格的要求,其通常要求具有大量的同質的相互獨立的損失風險存在,只有這樣,保險人才可運用大數法規則準確地計算出損失發生的概率,進而確定保險費率,并能夠有效率地實現風險的轉移與分散,否則,保險機制就容易在運行中出現偏差。而災難性事件的發生次數非常少,一旦發生,則容易在很大的區域內造成大規模的損害,因此,無論是對于損害的發生概率,還是對損害數額的估計,保險人都有可能缺乏足夠的數據,在這種條件下,保險公司無法采用常規的精算方式來對巨災風險進行評估,因此,對于災難性損害承保,保險公司必須嚴格遵循巨災保險而非普通保險的規則,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其償付能力不受災害的危及,才能保障保險機制的持續運行,也才能保證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在災難發生后真正地得到賠付。正是由于對災難性損害補償無法沿用常規的侵權損害賠償或保險賠付的規則,因而,其具有獨特的研究價值。本文寫作的一個主要目的在于,為構建中國的災難性損害補償制度提供研究基礎和針對性建議。
災難性損害補償制度研究 目錄
災難性損害補償制度研究 作者簡介
周學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美國弗吉尼亞大學訪問學者。兼任中國保險法學研究會理事、副秘書長。長期從事商法學,特別是保險法學領域的研究。著有《公司審計與專家責任》《保險法總論:原理、判例》(合著),并在《法商研究》《比較法研究》《清華法學》等雜志上發表過多篇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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