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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公民法律常識全知道叢書】村民應知應會法律常識:漫畫案例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50501
- 條形碼:9787521650501 ; 978-7-5216-5050-1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新時代公民法律常識全知道叢書】村民應知應會法律常識:漫畫案例版 本書特色
資深法官講解村民應知應會法律知識
指導農村常見糾紛相關法律、司法解釋的實務應用
助您防范法律風險,解決糾紛
系統梳理與農村常見糾紛有關的重要規定,讓您真正掌握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
本書具有以下四大特色
案例的典型性:聚焦農村生活,涵蓋常見糾紛。
內容的透徹性:深入闡釋法律,指引維護權益。
表達的生動性:案例生動簡潔,解讀通俗易懂。
提示的引導性:樹立法治觀念,維護社會和諧。
《新時代公民法律常識全知道叢書》
【新時代公民法律常識全知道叢書】村民應知應會法律常識:漫畫案例版 內容簡介
本書旨在對廣大農村群眾在日常生活的法律問題提供指南,從大量案件裁判中選擇具有典型和普法意義的進行解讀,本書內容包括農村常見的土地流轉、房屋建設與買賣中高發的法律糾紛以及相鄰關系糾紛,農村常見侵權責任糾紛,離婚、贍養、繼承、分家析產等婚姻家庭糾紛,農民務工引發的各類糾紛等,涵蓋了農村經濟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貼近農村生活實際,為廣大生活居住在農村的人民群眾防范法律風險、應對矛盾糾紛提供有益參考,有效提升人民群眾法律意識,助力鄉村振興建設。
【新時代公民法律常識全知道叢書】村民應知應會法律常識:漫畫案例版 目錄
**章 農村承包土地相關糾紛
1.可以繼承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嗎?
2.未分戶是否可以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3.承包村集體土地之后是否可以不交納承包費?
4.村集體可以將棄耕、撂荒土地另行發包嗎?
5.可以將農用地簽訂租賃合同用于其他用途嗎?
6.村委會“一地二包”,誰*終有權獲得?
7.“外嫁女”能否參與分配征地補償費?
8.農村土地租賃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9.新生兒能獲得自留地征地補償款嗎?
10.耕地補貼款應當由誰來領取?
11.互換承包地的,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歸誰所有?
第二章 農村房屋相關爭議
12.城鎮居民是否可以購買農村房屋?
13.非本村村民購買農村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14.“連環買賣”農村房屋的*后一手買受人是否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權?
15.宅基地搬遷,補償款如何分配?
16.父母已經去世,可以主張父母生前房屋的拆遷利益嗎?
17.因讀書、就業遷出戶籍,城鎮戶籍子女還能繼承宅基地嗎?
18.農村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權與使用權不一致怎么辦?
19.土地租賃合同無效,如何分配違法建筑物的賠償責任?
20.購買了違章建筑怎么辦?
第三章 農村自建房相關糾紛
21.鄰居超越宅基地范圍修建大門,是否可以主張拆除?
22.購買宅基地建房后遭遇拆遷,如何處理?
23.鄰居好意幫忙自家翻建房屋受傷,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24.農村自建房出現質量問題,還需要支付工程尾款嗎?
25.翻建房屋時約定房屋進深和高度一致,但鄰居現在要求房屋院墻也一致怎么辦?
26.家庭共有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出資出力建造的房屋應當歸誰所有?
第四章 農村排除妨害、相鄰關系糾紛
27.高地勢鄰居向自家排放污水,可以用混凝土堵住下水道管嗎?
28.土地被占用十幾年了還可以請求排除妨害、賠償損失嗎?
29.宅基地被侵占了,應該如何維權?
30.鄰居安裝充電箱并將車輛停放路邊充電,可以要求拆除充電箱嗎?
31.前院散水修建過寬,可以要求拆除多余散水嗎?
32.鄰居認為自己拆除了前后院夾道墻影響其排水怎么辦?
33.鄰居門前修建水泥斜坡妨礙出行,能否要求拆除?
34.鄰居多次阻撓翻建房屋,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嗎?
35.前院房屋開窗侵犯自己的“隱私權”怎么辦?
36.前院房頂加裝太陽能光伏板影響正房采光怎么辦?
37.鄰居飼養信鴿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怎么辦?
第五章 農村常見侵權糾紛
38.家門口散養的犬只將村路上經過的行人咬傷誰來承擔責任?
39.“好意同乘”出車禍,駕駛人賠償責任可以減輕嗎?
40.農用車違規載人發生交通事故誰來承擔責任?
41.達到退休年齡的受害人是否可以要求賠償誤工費?
42.無人機噴灑農藥造成相鄰地塊農作物受損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43.拆除農村自建房引發事故,侵權責任如何劃分?
44.用微信辱罵他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45.與人爭執導致對方疾病突發,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46.自家門口安裝監控侵犯鄰居的隱私嗎?
47.雙方打架互毆要怎么承擔賠償責任?
48.鄰居壘建的水泥墻有極大安全隱患,可以自行拆除嗎?
第六章 農村婚姻關系常見法律問題
49.通過“假結婚”辦理戶口,有哪些風險?
50.訂婚后未結婚,是否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51.家庭生活中,日常家事代理權的范圍是什么?
52.夫妻一方喪失勞動能力后,另一方是否對其有扶養義務?
53.婚姻存續期間建造的農村房屋,離婚時能否分割?
54.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能否在離婚時予以分割?
55.離婚時,孩子應當由誰撫養?
56.離婚后撫養孩子的一方去世,撫養權歸誰?
57.未達法定婚齡“結婚”,婚姻效力如何?
58.遺囑中沒有給胎兒預留份額如何處理?
59.約定由爺爺奶奶撫養孫女,母親是否應當給付撫養費?
60.彩禮的歸屬應當是女方父母還是女方本人?
第七章 農村分家、繼承常見法律問題
61.家庭成員自行分家析產并簽訂了分家單后,是否可以反悔?
62.遺囑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63.遺囑處分了夫妻或家庭共有財產還有效嗎?
64.遺贈扶養協議的簽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65.接受遺贈還有時間效力的要求嗎?
66.“父債”需要“子償”嗎?繼承人可以放棄繼承嗎?
67.放棄繼承是否需要經過夫妻另一方的同意?
68.城鎮戶籍的子女能否繼承農村房屋?
69.作為遺產的農村房屋只能由兒子繼承嗎?
70.“外嫁女”是否還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71.子女的贍養義務有哪些?
72.遺囑所涉及特定財產在繼承開始前非因被繼承人原因發生形態變化的,所涉部分遺囑效力如何認定?
73.如何確定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的效力優先性問題?
第八章 農村勞務相關糾紛
74.沒有簽訂勞務合同,能否認定事實勞務合同關系?
75.農民工可否直接向工程建設的發包人或總承包單位主張工資?
76.村委會雇用人員的合同性質如何認定?
77.無償幫工的過程中受傷,被幫工人是否需要賠償?
78.提供勞務時受到損害,如何賠償損失?
79.受雇于包工頭的工人在參與農村建房時受傷,是否可以要求房主賠償?
80.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后意外受傷,是否可以獲得誤工費賠償?
81.勞務過程中造成雇主經濟損失的情況應當如何處理?
第九章 其他農村常見糾紛
82.個人之間的借款沒有簽訂書面借條,借款關系是否成立?
83.個人之間的借款能約定多少利息?
84.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日期,應當如何處理?
85.購買假冒偽劣農藥是否可以要求商家承擔賠償責任?
86.“買青山”交易引發的糾紛如何處理?
87.在沒有約定時,農產品買賣合同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如何承擔?
88.農產品買賣合同約定不明,定金能退嗎?
89.網絡平臺上銷售農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平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90.網上訂購的農藥延遲發貨,給農民造成的損失需要賠償嗎?
91.購買的農業生產服務存在問題,如何主張權利?
92.購買農業投入品等生產性消費是否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新時代公民法律常識全知道叢書】村民應知應會法律常識:漫畫案例版 相關資料
第一章 農村承包土地相關糾紛
4.村集體可以將棄耕、撂荒土地另行發包嗎?
情景再現
馬某是小馬村村民,20世紀80年代,馬某一家按人口分得家庭承包地,后馬某將一家的戶口遷出小馬村。等馬某到退休年齡時,馬某又將一家的戶口遷回小馬村。但由于馬某一家一直未對20世紀80年代分得的承包地進行耕種,小馬村村委會已將馬某一家的承包地收回并發包給村集體其他人耕種。后馬某以小馬村村委會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承包地收回導致其沒有獲得政府補貼為由,要求小馬村村委會賠償經濟損失15萬元。那么,馬某是否可以得到賠償?
法官答疑
對土地進行適時耕種,是承包方的義務,耕地的棄耕、撂荒是國家不允許的。農村土地承包發包方已將承包地另行發包給第三人,承包方以發包方和第三人為共同被告,請求確認其所簽訂的承包合同無效、返還承包地并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但屬于承包方棄耕、撂荒情形的,對其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上述情景中,馬某因自身原因將其承包地棄耕、撂荒,小馬村村委會為保證耕地的有效利用和糧食收益,將馬某棄耕、撂荒的土地收回另行發包給第三人,并無過錯,無須賠償馬某的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因發包方違法收回、調整承包地,或者因發包方收回承包方棄耕、撂荒的承包地產生的糾紛,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發包方未將承包地另行發包,承包方請求返還承包地的,應予支持;
(二)發包方已將承包地另行發包給第三人,承包方以發包方和第三人為共同被告,請求確認其所簽訂的承包合同無效、返還承包地并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但屬于承包方棄耕、撂荒情形的,對其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前款第(二)項所稱的第三人,請求受益方補償其在承包地上的合理投入的,應予支持。
法官提示
第一章 農村承包土地相關糾紛
4.村集體可以將棄耕、撂荒土地另行發包嗎?
情景再現
馬某是小馬村村民,20世紀80年代,馬某一家按人口分得家庭承包地,后馬某將一家的戶口遷出小馬村。等馬某到退休年齡時,馬某又將一家的戶口遷回小馬村。但由于馬某一家一直未對20世紀80年代分得的承包地進行耕種,小馬村村委會已將馬某一家的承包地收回并發包給村集體其他人耕種。后馬某以小馬村村委會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承包地收回導致其沒有獲得政府補貼為由,要求小馬村村委會賠償經濟損失15萬元。那么,馬某是否可以得到賠償?
法官答疑
對土地進行適時耕種,是承包方的義務,耕地的棄耕、撂荒是國家不允許的。農村土地承包發包方已將承包地另行發包給第三人,承包方以發包方和第三人為共同被告,請求確認其所簽訂的承包合同無效、返還承包地并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但屬于承包方棄耕、撂荒情形的,對其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上述情景中,馬某因自身原因將其承包地棄耕、撂荒,小馬村村委會為保證耕地的有效利用和糧食收益,將馬某棄耕、撂荒的土地收回另行發包給第三人,并無過錯,無須賠償馬某的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因發包方違法收回、調整承包地,或者因發包方收回承包方棄耕、撂荒的承包地產生的糾紛,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發包方未將承包地另行發包,承包方請求返還承包地的,應予支持;
(二)發包方已將承包地另行發包給第三人,承包方以發包方和第三人為共同被告,請求確認其所簽訂的承包合同無效、返還承包地并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但屬于承包方棄耕、撂荒情形的,對其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前款第(二)項所稱的第三人,請求受益方補償其在承包地上的合理投入的,應予支持。
法官提示
《“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明確提到,要改善撂荒地耕種條件,有序推進撂荒地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通過這些規定可以看出,對土地進行適時耕種,是承包方的義務,耕地的棄耕、撂荒是堅決不允許的。還需要強調的是,如果土地是在承包方棄耕、撂荒的情況下被收回并流轉的,對于承包方不給予賠償。而且,承包方還應該補償第三人在承包地上的合理投入。
【新時代公民法律常識全知道叢書】村民應知應會法律常識:漫畫案例版 作者簡介
薛德勝
河北大學法學碩士,2010年進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工作,一直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審理各類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曾榮獲北京法院模范法庭干警等稱號。
鞠麗雅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2021年入職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現任漷縣人民法庭四級法官助理。
魏冕
北京化工大學法學碩士,2023年入職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現任漷縣人民法庭四級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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