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一掃
關注中圖網
官方微博
本類五星書更多>
-
>
論中國
-
>
中共中央在西柏坡
-
>
同盟的真相:美國如何秘密統治日本
-
>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
>
中國共產黨的一百年
-
>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 第四卷
-
>
在慶祝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共產黨員紀律學習一本通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7412885
- 條形碼:9787517412885 ; 978-7-5174-1288-5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共產黨員紀律學習一本通 內容簡介
為了幫助廣大黨員干部深入學習理解《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自覺將紀律要求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我們組織編寫了《共產黨員紀律學習一本通》一書。本書結合條例內容,對黨的紀律基礎常識、重點條款特別是新增條款以及常見易混淆問題等進行了詳細闡述。 全書縱向探討紀律的依據和來源,橫向闡明對黨員的紀律教育和要求,在敘述時不僅明確點出新增條款和重要修改內容,還對修改原因、目的等進行了著重解釋分析。本書內容豐富、通俗易懂,旨在幫助廣大黨員干部清楚地知道每條紀律是什么、為什么、怎么辦,*終達到融會貫通。
共產黨員紀律學習一本通 目錄
一、黨的紀律基礎常識
1.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
2.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基礎
3.黨員廉潔自律規范
4.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
5.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遵循的原則
6.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7.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8.對違犯黨的紀律的黨組織的處理
9.警告和嚴重警告處分的影響和后果
10.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1.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影響和后果
12.留黨察看處分的期限、影響和后果
13.開除黨籍處分的影響和后果
14.從輕處分與從重處分
15.減輕處分與加重處分
16.從輕或者減輕處分的情形
17.免予、不予黨紀處分或者不追究黨紀責任的情形
18.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的情形
19.一個違紀行為同時觸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兩個以上條款的處理
20.直接責任者、主要領導責任者和重要領導責任者
21.共同違紀的處理
22.黨員涉嫌違法犯罪的,原則上先處分后移送有關國家機關處理
23.對黨員違反規章制度的處理
24.司法機關改判后對黨紀處分的影響
25.違紀造成經濟損失的計算規則
26.對違紀后下落不明或死亡黨員的處理
27.主動交代
28.受處分影響期滿后無需取消原處分
29.紀律處分必須經過的程序
二、條例重點條款解析
(一)政治紀律
1.在重大原則問題上必須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嚴禁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
3.嚴禁傳播或者幫助傳播有嚴重政治問題的言論
4.不要攜帶、寄遞有嚴重政治問題的資料入出境
※5.不要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資料
※6.不要結交政治騙子
7.不要建“小圈子”,搞山頭主義
8.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不能只表態不落實
※9.不要搞部門或地方保護主義
※10.樹立正確政績觀,不得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11.不要做濫權妄為、陽奉陰違的“兩面人”
12.不準擅自對應當由黨中央決定的重大政策問題對外發表主張
13.要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
14.不得干擾巡視巡察工作
15.不要對抗組織審查
16.不要組織、參加反黨集會、游行等活動
17.不得組織或者參加反黨反社會主義組織
18.嚴禁組織、參加會道門或者邪教組織
19.不得參加民族分裂活動
20.共產黨員不得信仰宗教
※21.不得搞迷信活動
22.涉外活動中言行要得體
23.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
24.不要搞無原則一團和氣
25.遵守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
(二)組織紀律
1.下級黨組織不得擅自改變上級黨組織決定
2.要服從組織分配
3.在黨組織紀律審查中不得提供虛假情況
4.不得隱瞞個人有關事項
5.談話函詢時,要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
6.按要求如實報告個人去向
7.不得違規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
8.不能搞拉票、助選、賄選
9.不得有任人唯親、排斥異己、封官許愿等行為
10.謹防用人失察失誤
※11.在能上能下工作中不要搞好人主義
12.不得違規謀取人事利益
13.不要侵犯黨員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4.不得對批評、檢舉等行為進行阻撓、壓制
15.不準違規發展黨員
16.不得違規取得外國國籍
17.不得違規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
(三)廉潔紀律
1.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行為
2.不準搞權權交易
3.切莫縱容、默許身邊人借“勢”謀利
4.黨員干部配偶、子女等不得“掛名”拿工資
5.禁止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等
6.不得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
7.不得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
8.不得違規借款、借物、借貸
9.禁止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10.不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響公務的宴請、旅游等
11.不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
12.不要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13.不要違規兼職或兼職取酬
14.離崗后不得違規從業
※15.離崗后不得利用原職權影響違規謀利
16.黨員領導干部配偶子女等不得違反經商辦企業禁止規定
17.不要違規謀求特殊待遇
18.分配、購買住房不得侵犯國家、集體利益
19.不要侵占公私財物
20.不要違規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或進行營利活動
21.不要違規組織、參加公款宴請
22.不準用公款旅游
23.不要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
(四)群眾紀律
1.不要超標準、超范圍向群眾籌資籌勞
2.不要干涉群眾生產經營自主權
3.不要在民生保障事項中優親厚友
4.不得縱容涉黑涉惡活動
5.杜絕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假作為
6.不要侵犯群眾知情權
(五)工作紀律
※1.新官不能不理舊賬
※2.工作中要敢斗爭、善擔當
3.不得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4.要正確履行用餐管理職責
※5.要按照規定受理、辦理信訪事項
6.對受處分黨員要做好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
※7.切勿濫用問責
※8.不得進行統計造假
9.上級檢查時要如實報告工作
10.不得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
11.不要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執紀執法活動
※12.對干預和插手行為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和登記
13.不準泄露、打探干部選拔任用事項
14.在考試、錄取工作中不得泄露試題
15.臨時出國(境)不得擅自延長
出國(境)期限
(六)生活紀律
1.不要鋪張浪費、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
2.要重視家風建設
※3.在網絡空間也要注意言行
三、常見易混問題辨析
1.在黨內組織秘密集團和在黨內培植個人勢力是一回事嗎?
2.以老鄉、同學、戰友為名建小圈子,是講哥們兒義氣的表現嗎?
3.拉幫結派和搞好團結,二者有什么區別?
4.拒不執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與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有什么區別?
5.匿名誣告、有意陷害他人,違紀還是違法?
6.黨員參加會道門或者邪教組織與參加一般迷信活動,有什么不同?
7.搞一團和氣,是真團結還是假團結?
8.個人獨斷專行與敢于擔當有什么區別?
9.干部檔案造假,僅僅是誠信問題嗎?
10.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與不如實填報有什么區別?
11.黨紀中侵犯黨員選舉權與刑法中破壞選舉罪有什么不同?
12.違規送禮和行賄有什么不同?
13.在婚喪喜慶事宜中,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與借機斂財有什么區別?
14.如何區分違規從事有償中介活動行為與介紹賄賂罪?
15.合法借款和以借為名的受賄有什么區別?
16.“個人請客公家買單”的行為,是違規公款吃喝還是貪污侵占公款?
17.如何區分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與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行為?
18.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與變相私分國有資產有什么區別?
19.赴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開展黨建活動與以此為名組織公款旅游有什么區別?
20.工會組織春游秋游等活動與用公款旅游如何區分?
21.違反會議活動管理規定行為與公款旅游行為有什么區別?
22.私車公養是違紀還是違法?
23.違規接待與違規組織、參加公款宴請有什么區別?
24.黨員干部吃飯“打白條”,只是誠信問題嗎?
25.吃拿卡要與索賄有什么區別?
26.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僅是工作態度問題嗎?
27.工作失職行為與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有什么區別?
28.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中,漏報和瞞報有什么不同?
29.以會議貫徹會議,只是工作方法問題嗎?
30.在涉外活動中言行不當與在公共場所言行不當處理有何不同?
31.生活作風問題,只是個人小節嗎?
展開全部
書友推薦
- >
山海經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朝花夕拾
- >
李白與唐代文化
- >
羅庸西南聯大授課錄
- >
我從未如此眷戀人間
- >
隨園食單
- >
詩經-先民的歌唱
- >
月亮與六便士
本類暢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