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釋學Ⅰ、Ⅱ:真理與方法(修訂譯本)(全二卷) 版權信息
- ISBN:9787100069250
- 條形碼:9787100069250 ; 978-7-100-06925-0
- 裝幀:60g膠版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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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學Ⅰ、Ⅱ:真理與方法(修訂譯本)(全二卷) 本書特色
《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詮釋學Ⅰ、Ⅱ 真理與方法(修訂本 套裝共2冊)》是關于研究“詮釋學”的專著,具體包括了:人文主義傳統對于精神科學的意義、“體驗”一詞的歷史、藝術作品的本體論及其詮釋學的意義、偶緣物和裝飾品的本體論根據、真理問題擴大到精神科學里的理解問題、以語言為主線的詮釋學本體論轉向等方面的內容。
詮釋學Ⅰ、Ⅱ:真理與方法(修訂譯本)(全二卷) 內容簡介
本書加達默爾的代表作,被稱為現代詮釋學的經典!对忈寣WⅠ——哲學闡釋學的基本特征》為正文,分為三個部分:(1)藝術經驗里真理問題的展現;(2)真理問題擴大到精神科學里的理解問題;(3)以語言為主線的詮釋學本體論轉向。《詮釋學Ⅱ——補充和索引》是有關《真理與方法》的相關論文,包括《真理與方法》出版前后作者關于詮釋學的重要論文31篇。
詮釋學Ⅰ、Ⅱ:真理與方法(修訂譯本)(全二卷) 目錄
導言
**部分 藝術經驗里真理問題的展現
I 審美領域的超越
1. 人文主義傳統對于精神科學的意義
a)方法論問題
b)人文主義的幾個主導概念
α)教化(Bildung)
β)共通感(Sensus communis)
γ)判斷力(Urteilskraft)
δ)趣味(Geschmack)
2. 康德的批判所導致的美學主體化傾向
a)康德關于趣味和天才的學說
α)趣味的先驗特征
β)關于自由美和依存美的學說
γ)美的理想的學說
δ)自然和藝術中美的功利性
ε)趣味和天才的關系
b)天才說美學和體驗概念
α)天才概念的推廣
β)“體驗”一詞的歷史
γ)體驗概念
c)體驗藝術的界限,為譬喻恢復名譽
3. 藝術真理問題的重新提出
a)審美教化質疑
b)對審美意識抽象的批判
Ⅱ 藝術作品的本體論及其詮釋學的意義
1. 作為本體論闡釋主線的游戲
a)游戲概念
b)向構成物的轉化與徹底的中介
c)審美存在的時間性
d)悲劇的例證
2. 美學的和詮釋學的結論
a)繪畫的本體論意義
b)偶緣物和裝飾品的本體論根據
c)文學的邊界位置
d)作為詮釋學任務的重構和綜合
第二部分 真理問題擴大到精神科學里的理解問題
I 歷史的準備
1. 浪漫主義詮釋學及其在歷史學中的應用質疑
a)詮釋學在啟蒙運動和浪漫主義時期之間的本質轉變
α)浪漫主義詮釋學的前史
β)施萊爾馬赫的普遍詮釋學設想
b)浪漫主義詮釋學之后的歷史學派
α)面對整個世界史理想的困境
β)蘭克的歷史世界觀
γ)在J.G.德羅伊森那里歷史學和詮釋學的關系
2. 狄爾泰陷入歷史主義困境
a)從歷史學的認識論問題到為精神科學奠定詮釋學基礎
b)在狄爾泰關于歷史意識的分析中科學和生命哲學的沖突
3. 通過現象學研究對認識論問題的克服
a)胡塞爾和約爾克伯爵的生命概念
b)海德格爾關于詮釋學現象學的籌劃
Ⅱ 一種詮釋學經驗理論的基本特征
1.理解的歷史性上升為詮釋學原則
a)詮釋學循環和前見問題
α)海德格爾對理解前結構的揭示
β)啟蒙運動對前見的貶斥
b)作為理解條件的前見
α)為權威和傳統正名
β)古典型的例證
c)時間距離的詮釋學意義
d)效果歷史原則
2. 詮釋學基本問題的重新發現
a)詮釋學的應用問題
b)亞里士多德詮釋學的現實意義
c)法學詮釋學的典范意義
3. 對效果歷史意識的分析
a)反思哲學的界限
b)經驗概念和詮釋學經驗的本質
c)問題在詮釋學里的優先性
α)柏拉圖辯證法的范例
β)問和答的邏輯
第三部分 以語言為主線的詮釋學本體論轉向
1. 語言作為詮釋學經驗之媒介
a)語言性作為詮釋學對象之規定
b)語言性作為詮釋學過程之規定
2. “語言”概念在西方思想史上的發展
a)語言和邏各斯(Logos)
b)語言和話語(Verbum)
c)語言和概念構成(Begriffsbildung)
3. 語言作為詮釋學本體論的視域
a)語言作為世界經驗
b)語言中心及其思辨結構
c)詮釋學的普遍性觀點
版本
詮釋學Ⅱ目錄:
Ⅰ 導論
1. 在現象學和辯證法之間
——一種自我批判的嘗試(1985年)
Ⅱ 準備
2. 當今德國哲學中的歷史問題(1943年)
3. 精神科學中的真理(1953年)
4. 什么是真理?(1957年)
5. 論理解的循環(1959年)
6. 事情的本質和事物的語言(1960年)
7. 作為哲學的概念史(1970年)
8. 古典詮釋學和哲學詮釋學(1968年)
Ⅲ 補充
9. 自我理解的疑難性
——關于去神話化問題的詮釋學討論(1961年)
10. 歷史的連續性和存在的瞬間(1965年)
11. 人和語言(1966年)
12. 論未來的規劃(1965年)
13. 語義學和詮釋學(1968年)
14. 語言和理解(1970年)
15. 語言能在多大程度上規定思維?(1970年)
16. 無談話能力(1972年)
Ⅳ 發展
17. 詮釋學問題的普遍性(1966年)
18. 修辭學、詮釋學和意識形態批判
——對《真理與方法》再作后設批判性的解釋(1967年)
19. 答《詮釋學和意識形態批判》(1971年)
20. 修辭學和詮釋學(1976年)
21. 邏輯學還是修辭學?
——再論詮釋學前史(1976年)
22. 作為理論和實踐雙重任務的詮釋學(1978年)
23. 實踐理性問題(1980年)
24. 文本和解釋(1983年)
25. 解毀和解構(1985年)
V 附錄
26. 補注I—Ⅵ(1960年)
27. 詮釋學與歷史主義(1965年)
28. 詮釋學(1969年)
29. 第2版序言(1965年)
30. 第3版后記(1972年)
31. 漢斯—格奧爾格·伽達默爾自述(1973)
本書論文版源
譯者注釋
概念、名詞索引(漢—德)
概念、名詞索引(德—漢)
人名索引(漢—德)
人名索引(德—漢)
本書所引經典文獻
譯后記
《真理與方法》(修訂本)譯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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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學Ⅰ、Ⅱ:真理與方法(修訂譯本)(全二卷) 作者簡介
漢斯-格奧爾格·伽達默爾(德語:Hans-Georg Gadamer,1900年2月11日-2002年3月13日),德國哲學家, 曾在大學攻讀文學、語言、藝術史、哲學,1922年獲博士學位。1929年后在馬堡大學、萊比錫大學、法蘭克福大學和海德堡大學任教,主講美學、倫理學和哲學。自1940年起,伽達默爾先后任萊比錫、海德堡、雅典和羅馬科學院院士,德國哲學總會主席,國際黑格爾協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