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刑事疑難案例精析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80166
- 條形碼:9787519780166 ; 978-7-5197-8016-6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刑事疑難案例精析 本書特色
我一向認為,研究疑難刑事案例,是研究刑法的捷徑。多研究疑難刑事案例,能夠加深加快對刑法規定精神的理解和記憶,因而,無論對于初學刑法的年輕學子,還是刑事司法實務工作者,甚至是學富五車的法學研究人員,都是有利無害的。 ——高銘暄
刑事疑難案例精析 內容簡介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踐。本書選取了實踐中的疑難、典型、復雜案例共110個,每一個案例體現出來的法律適用問題均是實踐中特別值得探討和存在適用難點的問題,包括涉互毆行為能否成立正當防衛、私募違法違規與非法集資犯罪的界限等罪與非罪問題,對走私具體對象不明確的罪名認定、偷換商家收款二維碼行為的定性、以“危機公關”之名獲取財物的定性等此罪與彼罪問題,并存債務型詐騙犯罪停止形態及數額的認定、收受賄賂與“公對公”借款關聯性的判斷等故意犯罪形態、共同犯罪及罪數問題,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的認定、“借用型”受賄的認定等具體個罪的精解,以及不違背單位自首意志的單位成員能否構成自首、共同非法拘禁犯罪中主從犯的認定等定罪量刑問題。
刑事疑難案例精析 目錄
前 言 馬長生
**編 罪與非罪
1 涉互毆行為能否成立正當防衛
2 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3 單位犯罪的認定與否定
4 僅憑產品非法入境、印制張貼虛假內容標簽等不能推定系偽劣產品
5 “BDK”標識與注冊商標“BBK”是否屬于相同的商標
6 先消費后辦理信用卡透支還款的能否認定惡意透支
7 從洋垃圾中分揀出外國殘損硬幣進行加工出售的行為性質
8 持有他人大量信用卡交易虛擬貨幣的是否構成犯罪
9 私募違法違規與非法集資犯罪的界限
1 工程項目真實與否是否影響合同詐騙罪的認定
11 買賣快遞空單號供電商平臺進行刷單炒信的能否認定為非法經營
12 前法律婚后事實婚的是否構成重婚罪
13 已受行政處罰并作為劣跡評價的盜竊行為能否計入“多次盜竊”的次數
14 故意毀壞網絡游戲裝備的是否屬于故意毀壞財物
15 承運人扣箱“留置”以收取拖欠貨運費的能否認定為敲詐勒索
16 通過DNS劫持流量的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17 制作、出租翻墻軟件牟利的是否構成犯罪
18 農用地被首次毀壞復墾未達標后遭二次毀壞時能否認定為犯罪
19 “單招考試”是否屬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20 訴訟前轉移財產的能否認定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
21 持滅火器毆打他人是否屬于“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
22 收受利害單位人員賭資分成的可否認定為受賄
23 父子關系能否阻卻對合型賄賂犯罪的成立
24 承包經營分公司期間行賄是否屬于單位行賄
25 煙草稽查員向銷售假煙者通風報信的是否構成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第二編 此罪與彼罪
26 因自身業務過錯導致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罪名認定
27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不作為間接故意殺人的認定
28 用農藥毒殺魚類致水體大面積污染的定性
29 生產、銷售添加“檸檬黃”玉米饅頭的定罪與量刑
30 “地溝油”犯罪案件的定性
31 對走私具體對象不明確的罪名認定
32 單位實施貸款詐騙的罪名選擇
33 暴力、威脅手段下搶劫罪與強迫交易罪的區別
34 二手車買賣中收取購車款后駕車逃匿的定性
35 員工冒用公司名義與他人簽訂合同騙取財物的定性
36 開發、銷售網絡游戲外掛的刑事責任
37 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綁定他人信用卡并獲取錢款的定性
38 以借打手機為名非法占有手機的罪名認定
39 幫助轉移贓款過程中“黑吃黑”的定性
40 偷換商家收款二維碼行為的定性
41 以掛失方式侵吞借給他人使用的銀行卡內資金的定性
42 佯裝他人代還信用卡后利用副卡盜刷錢款的罪名認定
43 通過系統端口獲取電子面單后獲利的行為定性
44 對代為運輸貨物“偷梁換柱”的罪名認定
45 利用網絡結算平臺的規則漏洞獲取錢財的行為定性
46 搶劫與替人索債、敲詐勒索的區分
47 采用輕微暴力入戶奪取財物的定性
48 公司員工在外部交易過程中侵占對方公司錢款的定性
49 將銀行卡借給公司使用后竊取卡內錢款的定性
50 將保管的他人銀行卡上的存款占為己有的行為性質
51 以“危機公關”之名獲取財物的定性
52 破壞生產經營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之區別
53 “售卡 刷臉認證”型幫助網絡犯罪的罪名認定
54 催收非法債務罪與非法拘禁罪及尋釁滋事罪的罪名關系
55 唆使他人作偽證并頂罪的行為性質
56 在境內多次接應外籍偷渡人員的定性
57 協助犯罪分子潛逃后向公安機關隱瞞潛逃人員去向的定性
58 國有公司經理通過自營公司獲取購銷差價行為的性質
59 國家工作人員在非法、虛假行使職務過程中強行索要財物的性質
第三編 故意犯罪形態、共同犯罪及罪數
60 以威脅方式強奸她人的著手的認定
61 拐騙兒童后在出售過程中被查獲的是否既遂
62 住家保姆盜竊主人物品后藏于衣帽間及保姆房間的既未遂認定
63 并存債務型詐騙犯罪停止形態及數額的認定
64 收受按揭房屋的既未遂標準及數額認定
65 國有公司改制過程中隱匿未轉移產權房的既未遂認定
66 “挪而未用”屬于既遂還是未遂
67 見危不助的消極不作為行為能否與積極作為行為成立事中共犯
68 實行過限行為的認定與處罰
69 內外勾結騙取單位財物的定性
70 內外勾結型貪污與濫用職權之界分
71 制售假冒偽劣煙草專賣品犯罪的罪數確定
72 非法銷售真煙和非法銷售假冒偽劣卷煙并存時如何定性
73 竊取信用卡信息資料后偽造信用卡并使用的罪數認定
74 因挪用公款收受他人賄賂的行為如何處理
75 收受賄賂與“公對公”借款關聯性的判斷
76 同一主體的單位行為和個人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的是否兩罪并罰
77 手段行為與目的行為觸犯不同罪名的是否均應從一重處
78 數罪并罰中時間差的處理
第四編 個罪精釋
79 強制提取的血樣可以作為危險駕駛罪的定案依據
80 醉駕后脫逃的性質認定
81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認定
82 食品銷售時保質期限應如何計算
83 非法獲取內幕信息人員的認定
84 “港股通”證券犯罪的刑事管轄和法律適用
85 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的認定
86 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的追訴時效與注冊會計師職業謹慎義務的認定
87 非法生產、銷售賭博機的刑事責任認定
88 傷人案件中“糾集者”主觀罪過的認定
89 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中“侵入”的內涵
90 將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的定性
91 虛假訴訟罪主觀惡意的認定
92 組織賣淫罪與容留賣淫罪及協助組織賣淫罪的界限
93 事后查獲的毒品能否認定為販賣的毒品
94 刑法中“以公共財產論”的私人財產的認定
95 “借用型”受賄的認定
96 國家出資企業中受委派從事公務人員的認定
97 受國有公司事業單位委托從事公務的人員性質
98 離職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影響力進行“權錢交易”的認定
99 反復挪用同筆公款的數額認定
第五編 量刑情節
100 形跡可疑型自首的認定
101 供認收款行為但辯稱非受賄行為的能否認定為自首
102 被通過鎖定網絡IP地址找到后作如實供述的能否認定為自首
103 對犯罪主觀故意的否認是否構成自首
104 未如實供述加重情節的能否認定為坦白
105 不違背單位自首意志的單位成員能否構成自首
106 作案時間跨越前罪刑罰執行期間的連續犯的累犯認定
107 因請托他人幫助逃避法律制裁而被騙繼而檢舉他人詐騙行為的能否認定為立功
108 非法進入合租房內盜竊是否屬于“入戶盜竊”
109 以嫖娼為名進入賣淫女的住所實施搶劫的能否認定為“入戶搶劫”
110 盜竊后持槍抗拒抓捕是否屬于“持槍搶劫”
后 記
刑事疑難案例精析 作者簡介
馬長生,1944年6月生于山東省莘縣,1961年7月從莘縣一中應征入伍,1964年從濟南軍區某部考入北京政法學院,畢業后曾任內蒙古額爾古納左旗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研究室副主任、檢察員,湖南省委政法委調研處處長,湖南省綜治辦副主任,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副院長、法學研究員,湖南師范大學正校級督導員、法學院教授,湘潭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長沙理工大學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曾被聘為湖南省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委員,多年兼任湖南省法學會副會長、刑法學研究會會長。曾被中國人民大學國際刑法所、北京師范大學刑科院先后聘為特約研究員、兼職教授。先后出版法學著作、教材(含主編、合著)20余部,發表論文、調查報告等140多篇,其中獲獎20多項。系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首屆中國法學優秀成果獎獲得者。
羅開卷,法學博士、博士后,現任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三級高級法官,上海法院審判業務專家,曾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刑庭副庭長。在《法商研究》《現代法學》《政治與法律》《法律適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報》等刊物公開發表論文100余篇。已出版專著3部即《新型經濟犯罪實務精解》《貪污賄賂罪實務精解》和《侵犯財產罪實務精解》,合著《國際恐怖主義及其防治研究》,參與編寫《刑事審判方法》等著作10余部。
- >
龍榆生:詞曲概論/大家小書
- >
伊索寓言-世界文學名著典藏-全譯本
- >
月亮虎
- >
月亮與六便士
- >
我與地壇
- >
苦雨齋序跋文-周作人自編集
- >
詩經-先民的歌唱
- >
我從未如此眷戀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