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章 德國人所理解的OPP:一個跨學科的分析
**節 引論:研究的問題和方法
第二節 誰和誰合作:OPP伙伴的確定
一 至少各有一個參與主體分別來自政府或民間部門
二 伙伴式的合作需要社會信任機制的配合
三 合作伙伴本來的身份性質不改變
第三節 為何合作:德國OPP伙伴的目標
一 合作伙伴之間沒有目標沖突
二 合作伙伴要完成某項公共任務
第四節 怎么合作:合作伙伴之間的關系和風險分擔
一 德國OPP的形式化
二 持續性的調整需求
三 合作具有“長期性”
四 合作伙伴統籌組建風險共同體
第五節 德國的OPP與新公共治理的關聯性
第六節 小結
第二章 OPP在德國發展的基礎:政府資產管理的民營化
**節 德國政府資產管理的制度和理念支撐
一 德國的“社會市場經濟”和“擔保國家”
二 政府資產管理的分級和分類
第二節 德國政府資產的治理結構
一 德國政府所屬企業的形式和治理結構
二 德國政府資產的治理結構特點
第三節 德國政府資產管理的民營化
一 關于民營化的理論基礎
二 德國實施民營化的法律框架
三 德國政府資產民營化的緣由和方式
第四節 原民主德國區域內政府資產的托管和轉讓
一 政府資產托管局的設立
二 政府資產托管局的法律基礎和目標
三 托管局實施民營化的具體做法
四 托管局推行民營化的工作成果
第五節 小結:借鑒和思考
第三章 德國政府的考量:OPP的政治經濟學分析
**節 導論
第二節 背景:德國政府公共債務問題的治理
一 1949年、1969年《聯邦基本法》和現行《聯邦基本法》關于公共債務的規定
二 德國地方政府債務的治理
三 歐盟法對公共債務的限制
四 對德國現行公共債務立法的爭議和批評
第三節 OPP和傳統公共項目建設方式的比較
一 政府和民間合作伙伴關系的特征
二 較之傳統方式OPP所呈現出的不同
第四節 德國OPP的經濟性比較
一 OPP經濟性分析的法律依據
二 經濟性分析的方法和步驟
三 經濟性分析的變化
第五節 有關OPP經濟性的調查結果和相關經驗
一 德國審計部門的調查結果
二 來自國際的經驗
三 交易成本
第六節 作為規避預算法限制手段的OPP
一 預算限制
二 后續談判
三 防治手段
第七節 小結
第四章 民間合作伙伴的選擇:競爭性對話
**節 導論
第二節 民間合作伙伴選擇的法律淵源
一 德國的公共采購法
二 歐盟的公共采購法
第三節 德國公共采購法和OPP
第四節 競爭性對話在德國OPP項目中的應用
一 應用競爭性對話的法律依據
二 需要應用競爭性對話的公共采購
三 德國應用競爭性對話的流程
第五節 小結
第五章 德國審計系統對OPP經濟性的再分析
**節 引言:從德國審計視角切入的中國背景
第二節 經濟性審查:德國審計系統的看家本領
一 德國特色的審計模式
二 德國審計系統視野中的OPP
第三節 德國遠程公路建設的OPP模式
一 “窮政府”從民間融資的新模式
二 F模式和A模式
第四節 來自德國審計系統的批評
一 花錢并不少:不可避免的額外成本
二 好處并不多:很有限的效率優勢
三 政府債務的隱身衣:與“債務剎車”機制的實質沖突
四 偏袒了壟斷:對整體經濟產生不利
五 政府偏愛OPP:經濟性審查的缺陷
六 在其他領域產生的問題
第五節 小結
第六章 世界金融危機中的德國OPP:政府角色的變遷
**節 導論
第二節 分析的框架:德國政府的角色變遷
第三節 德國政府角色演進的飛躍:擔保國家理念的提出
第四節 責任分配的實現:政府和民間的合作伙伴關系
一 可持續發展目標視角下的OPP
二 國家治理現代化視角下的OPP
第五節 回到問題本身:大政府還是OPP
第六節 小結
第七章 OPP在德國的構建與戰略:從歷史視角的考察
**節 導論:為什么選擇歷史的視角
第二節 OPP的概念和界定:德國學者的貢獻
第三節 德國的法治國原則在構建OPP中的意義
一 OPP的合法性以及公民的法律保護
二 德國OPP的法律框架
三 德國OPP合同模式的構建與變體
四 履行公共任務時民間部門所受的約束
五 公共任務未被如約履行時的解決方案
第四節 基于德國的國家理論對OPP的分析
一 基于擔保國家理念的OPP
二 OPP在德國取得新發展的原因
第五節 OPP在德國發展的前景
一 法律革新的必要和必然
二 德國OPP的發展步驟和戰略
第六節 小結
結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