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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凈值人群婚姻家事法律實務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28579
- 條形碼:9787521628579 ; 978-7-5216-2857-9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高凈值人群婚姻家事法律實務 本書特色
結合大量典型案例 按婚姻家庭、繼承、執行、涉外分類 剖析94個實務要點 為高凈值人群提供專業法律意見
高凈值人群婚姻家事法律實務 內容簡介
高凈值人群的婚姻家事的特點是,除了傳統的房屋和存款之外,更多的還涉及股權、股票、信托、境外財產、境外上市公司等的分割和繼承,因此更加關注房屋和存款之外的婚姻家事+股權的法律結合等。此外,高凈值人群還往往有境外的資產,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更加復雜。本書針對該人群的糾紛,按照婚姻家事邏輯,以婚姻協議、婚內財產處分、夫妻債務、離婚股權分割、其他財產分割以及同居關系等,將知識體系化,以專業的團隊進行專業的分析,提供專業的解決方案 。
高凈值人群婚姻家事法律實務 目錄
高凈值人群婚姻家事法律實務 節選
001 名為離婚協議實為財產分割協議,是否有效? 裁 判 要 旨 離婚訴訟中達成的離婚協議, 雖名為離婚協議, 但無自愿離婚的約定, 協議內容主要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 該協議實為財產分割協議, 合法有效。 案情簡介 廖某某與陳某某系夫妻關系,婚后因感情破裂,一方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在法院判決離婚之前,雙方自愿簽訂了《離婚協議》,約定了有關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的內容。 離婚后,廖某某與陳某某因離婚后財產糾紛,再次訴至法院。法院認定雙方達成的《離婚協議》有效,并依據該協議對離婚時未分割的剩余財產進行了分割。 廖某某對一、二審判決不服,向*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高法院)申請再審,主張《離婚協議》系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原審法院以該協議為依據分割財產屬于認定事實錯誤。*高法院經審理后,裁定駁回廖某某的再審申請。 裁判思路 本案的爭議焦點之一是,雙方當事人簽訂的《離婚協議》是否有效。*高法院對此的裁判思路如下: 首先,關于協議的性質。廖某某與陳某某簽訂《離婚協議》時,廖某某已向相關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案件正在法院審理中。根據《離婚協議》的內容,該協議主要涉及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的內容,并無自愿離婚的約定,因此該協議雖名為離婚協議,但實為財產分割協議。 其次,關于協議的效力。該協議上有雙方當事人及見證人的簽字,協議的形式和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廖某某以該協議**頁沒有其簽名、沒有加蓋騎縫章、形式不完備等為由,認為該協議屬陳某某偽造,但未提供相應的證據證實。此外,廖某某亦未合理解釋該協議第二頁上其簽名真實,且寫明雙方各執一份的情況下,其無法提供該協議原件的事實。 綜上,*高法院認為《離婚協議》應為合法有效的協議。
高凈值人群婚姻家事法律實務 作者簡介
繆衢,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婚姻家事與財富管理委員會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律碩士,荷蘭萊頓大學歐盟法與國際商法法學碩士。2007年開始從事法律工作,擁有15年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曾在北京某法院擔任法官多年,審理兩千余件案件。 陳夏,美國執業律師,持紐約州及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律師執照,紐約美通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合伙人律師。 陳夏律師于2004年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碩士后,在北京從事律師職業,成功為公司客戶代理商業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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