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處罰法》適用辦案手冊:2022年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26209
- 條形碼:9787521626209 ; 978-7-5216-2620-9
- 裝幀:80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新《行政處罰法》適用辦案手冊:2022年版 本書特色
依據解讀、操作指引、法規查用“一本通”行政執法專家莫于川教授聯合資深執法人員共同編寫軟精裝印刷,美觀耐用,便于攜帶,隨時查閱逐條分析適用要點:解讀法律條文適用,著重闡釋修法后的執法要點。
以案釋法指導實務:收錄執法典型案例,分析執法實務中的重要問題。
匯編相關辦案依據:匯集市場監管、藥品監管、安全生產、生態環境等領域的重要相關規定,掃描二維碼可下載相關行政執法文書,方便實用。
新《行政處罰法》適用辦案手冊:2022年版 內容簡介
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通過了《行政處罰法》,該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之后,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對各地區、各部門貫徹實施好《行政處罰法》作出了具體部署。本書由資深行政法學者與實務專家聯合編寫,逐條對《行政處罰法》進行精釋,內容突出實務,著重闡釋修法后的重點內容和執法實踐中可能出現的疑難問題,且在法條后附有相關規定與案例,是廣大行政執法人員及其他公職人員學習、適用《行政處罰法》不可或缺的實用手冊。
新《行政處罰法》適用辦案手冊:2022年版 目錄
**章 總則
**條【立法目的和依據】
第二條【行政處罰的定義】
第三條【適用范圍】
第四條【適用對象】
第五條【適用原則】
第六條【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第七條【行政處罰當事人的權利】
第八條【被處罰者的其他法律責任】
第二章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設定
第九條【行政處罰的種類】
第十條【法律的行政處罰設定權】
第十一條【行政法規的行政處罰設定權】
第十二條【地方性法規的行政處罰設定權】
第十三條【國務院部門規章的行政處罰設定權】
第十四條【地方政府規章的行政處罰設定權】
第十五條【行政處罰的立法后評估】
第十六條【其他規范性文件禁止設定行政處罰】
第三章 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
第十七條【行政處罰的實施】
第十八條【特殊類型的行政處罰實施機關】
第十九條【授權實施行政處罰】
第二十條【委托實施行政處罰】
第二十一條【受委托組織的條件】
第四章 行政處罰的管轄和適用
第二十二條【行政處罰的管轄】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政府的管轄權】
第二十四條【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管轄權】
第二十五條【管轄權爭議】
第二十六條【執法協助】
第二十七條【行政處罰與刑事司法的銜接】
第二十八條【改正違法行為及沒收違法所得】
第二十九條【同一行為不得重復處罰】
第三十條【對未成年人處罰的限制】
第三十一條【對精神病人、智力殘疾人處罰的限制】
第三十二條【從輕、減輕處罰的條件】
第三十三條【不予處罰的條件】
第三十四條【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第三十五條【刑罰的折抵】
第三十六條【行政處罰的時效】
第三十七條【法律適用的從舊兼從輕原則】
第三十八條【行政處罰的無效】
第五章 行政處罰的決定
**節 一般規定
第三十九條【行政處罰信息公示】
第四十條【行政處罰應當查明事實】
第四十一條【電子技術監控設備的適用】
第四十二條【公正文明執法】
第四十三條【回避制度】
第四十四條【行政機關的告知義務】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權】
第四十六條【證據種類及適用規則】
第四十七條【行政處罰全過程記錄】
第四十八條【行政處罰決定的公開與撤回】
第四十九條【突發事件應對】
第五十條【保密條款】
第二節 簡易程序
第五十一條【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
第五十二條【簡易程序的適用要求】
第五十三條【簡易程序的履行】
第三節 普通程序
第五十四條【取證與立案】
第五十五條【執法調查檢查程序】
第五十六條【證據收集程序】
第五十七條【處罰決定】
第五十八條【法制審核】
第五十九條【處罰決定書的內容】
第六十條【行政處罰決定作出期限】
第六十一條【行政處罰決定書的送達】
第六十二條【行政機關不履行告知義務不得作出處罰】
第四節 聽證程序
第六十三條【聽證的適用范圍】
第六十四條【聽證的基本程序】
第六十五條【聽證結束后的處理】
第六章 行政處罰的執行
第六十六條【處罰決定的自行履行】
第六十七條【罰款的繳納】
第六十八條【當場收繳罰款】
第六十九條【可以當場收繳罰款的特殊規定】
第七十條【行政機關出具專用票據的義務】
第七十一條【當場收繳罰款的繳納期限】
第七十二條【執行措施】
第七十三條【申請復議、提起訴訟不停止處罰執行及例外】
第七十四條【依法沒收非法財物的處理】
第七十五條【行政處罰的監督】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七十六條【違法實施行政處罰的法律責任】
第七十七條【不使用或使用非法罰沒財物單據的法律責任】
第七十八條【自行收繳罰款的處理】
第七十九條【私分罰沒財物的處理】
第八十條【使用、損毀查封、扣押財物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一條【違法實行檢查和執行措施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二條【以罰代刑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三條【行政不作為的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八十四條【涉外行政處罰】
第八十五條【期限的計算】
第八十六條【施行日期】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2021年1月2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2011年6月30日)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
(2021年11月15日)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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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處罰法》適用辦案手冊:2022年版 作者簡介
莫于川,中共黨員,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二級教授、中國行政法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現任北京市志愿服務發展研究會副會長,多個中央國家機關和地方黨政機關的法制顧問、立法專家或復議委員,多個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兼職教授或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是行政法、憲法和社會法。曾參加立法工作100余項,發表學術論文300余篇,出版專著教材30余種,承擔科研課題30余項,獲科研成果獎30余項。
哈書菊,女,1971年生,法學博士后,現為黑龍江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法律專家庫專家,黑龍江省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會副會長,黑龍江省法學會俄羅斯法學會秘書長,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出版專著3部,在**級及其他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30余篇,主持或者參加省部級、廳局級等科研項目20余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