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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社會學原理 版權信息
- ISBN:9787100207614
- 條形碼:9787100207614 ; 978-7-100-20761-4
- 裝幀:70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法社會學原理 本書特色
適讀人群 :政法、哲學、社會學等人們常說,一本書必須能夠用一句話來概括它的意思。假如擺在面前的這本書應該接受這種檢驗,那么這句話大致可以這樣說:在當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時代,法的發展的重心既不在于立法,也不在于法學或司法判決,而在于社會本身。或許這句話里就包含著任何一種法社會學原理的精髓。
法社會學原理 內容簡介
歐根?埃利希在中國的法社會學界可謂家喻戶曉。“在當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時代,法的發展的重心既不在于立法,也不在于法學或司法判決,而在于社會本身。”也許埃利希的這句話中就包含有任何一種法社會學原理的精髓,其著作《法社會學原理》奠定了社會法學這門學科的基本地位。作者在《法社會學原理》一書中圍繞著“法律發展的重心不在立法、法學,也不在司法裁決,而在社會本身”的主題,系統地闡述了其“法律社會學”的基本原理,特別是其中的“活法”觀念。這一觀念批判了概念法學的國家主義法觀念,指出真正的法律不是由國家制定的成文法,而是由各種社會聯合體自發產生的和為人們自覺遵守的實際起作用的法律,其本質就是聯合體的內部秩序。法律包括法律事實、法律規范和法律命題三個方面,后二者是法學家在認識前者的基礎上創制的。法律規范又分為一級規范和次級規范,它是法學家在認識“活法”和處理社會糾紛的基礎上發現的。因此。作為法學家之一的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可以“通過自由的科學發現”解釋和補充已有法律規則的不足。在該書中埃利希還就社會法學的研究方法作了論述,認為真正的法學不應停留于對已有法律文獻的研究,而應深入生活觀察聯合體的內部秩序。該書的出版極大地助益了法學界對法學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的認識。
法社會學原理 目錄
第四版編校者說明
**章 實用的法概念
第二章 社會團體的內部秩序
第三章 社會團體與社會規范
第四章 社會的規范強制與國家的規范強制
第五章 法的事實
第六章 裁判規范
第七章 國家與法
第八章 法條的形成
第九章 法條的構造
第十章 正義的內容
第十一章 羅馬法學
第十二章 英國法學
第十三章 中古的共同法法學
第十四章 共同法法學的歷史學派
第十五章 法學的工作
第十六章 國法
第十七章 法在國家與社會中的變遷
第十八章 法學家法的法典化
第十九章 習慣法理論
第二十章 法社會學的方法
人名索引
內容索引
附錄一 《法社會學原理》英譯本序說(瓦爾特·L.莫爾著)
附錄二 《法社會學原理》中文節譯本序說(楊樹人著)
附錄三 歐根·埃利希的思想與方法(羅斯科·龐德著)
附錄四 歐根·埃利希生平與著作概覽(舒國瀅編制)
譯者后記
法社會學原理 作者簡介
歐根??埃利希(Eugen Ehrlich,1862-1922),奧地利法學家,歐洲法社會學、自由法學的創始人之一。生于布科維納的切爾諾夫策(Czernowitz)的一個猶太人家庭。1886年在維也納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1894年任維也納大學講師,主講羅馬法,并兼任律師工作。1897年起在切爾諾夫策大學擔任羅馬法教授直至1922年去世。在此期間,埃利希于1906-1907年間擔任該大學的校長。其主要著作有:《默示的意思表示》(1893年)、《德國民法典上的強行法與非強行法》 (1899年)、《自由的法的發現和自由法學》(1903年)、《法社會學原理》(1913年)和《法律邏輯》(1919年)等。 譯者簡介: 舒國瀅,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法理學、法美學與法學方法論。譯著《法律論證理論》于2019年在商務印書館出版,并納入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第18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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