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22553
- 條形碼:9787521622553 ; 978-7-5216-2255-3
- 裝幀:70g輕型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研究 本書特色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全程深度參與《個人信息保護法》起草、出臺工作,結合長年開展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的研究成果,突出問題導向,結合國際經驗、學術觀點以及《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立法背景,詳細介紹、深入分析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條文背后的法理與邏輯,并以“《個人信息保護法》30問”的形式,回答各界關心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
本書全面梳理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背景,是廣大個人信息研究人員深入理解《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有益資料。
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研究 內容簡介
本書是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對我國即將頒布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背景進行的全面梳理。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出臺,從起草到頒布,都有信通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團隊的一份力量和貢獻。本書從個人信息保護的緣起開始,然后從個人信息保護的主體、個人信息的使用規則、個人信息的保護方式、個人信息保護的特殊規則、APP領域個人信息保護和優選主要國家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經驗等七個方面展開,全面梳理了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條文背后的法理與邏輯。全書以專題形式展開,結合實踐案例,是廣大個人信息研究人員深入理解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推薦閱讀資料。
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研究 目錄
**篇 導論:個人信息保護的緣起
專題一 什么是個人信息?
一、個人信息的內涵是什么?
二、如何區分與個人信息相關的各類概念?
三、學界和實務界有關“個人信息權”的誤解
四、“個人信息受保護權”的引入
專題二 為什么要保護個人信息?
一、現實需求:信息技術發展及其應用的迫切需要
二、法治需求:實現人民利益的《個人信息保護法》
專題三 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的淵源在何方?
一、早期探索:美歐的兩種模式
二、制度成型: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發展出了哪些內容?
第二篇 共治:由誰保護個人信息?
專題一 政府層面——成立個人信息保護機構
一、以歐盟為例的統一行政監管模式
二、以美國為例的分散監管模式
三、我國選擇統籌協調加分行業監管模式
專題二 行業層面——形成行業自律規范
一、行業自律的動機與原因
二、行業自律的類型與模式
三、行業自律的優勢及局限性
四、行業自律實踐
專題三 個人層面——自發開展私力救濟
一、《民法典》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二、歸責方式的偏向保護
三、程序上的偏向保護
四、損害的證明及賠償數額計算方式
專題四 群體性糾紛的司法解決路徑
一、集體訴訟的起源
二、集體訴訟的概念和特征
三、集體訴訟與傳統訴訟理論的沖突與衡平
四、集體訴訟適用要件及救濟制度
五、我國代表人訴訟制度及其與集體訴訟的區別
六、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的公益訴訟制度
七、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群體性糾紛解決制度尚待改進的幾點
第三篇 利用:如何使用個人信息?
專題一 個人信息處理原則
一、“處理”的內涵
二、個人信息處理原則的國際探索
三、個人信息處理原則的具體規定
專題二 知情同意——主要合法性基礎
一、知情同意規則的起源
二、知情同意規則現在還適用嗎?
三、知情同意規則的具體細節
專題三 個人信息處理的其他合法性基礎
一、其他合法性基礎有哪些?
二、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對其他合法性基礎的規定
專題四 個人信息跨境流動
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的內涵
二、個人信息跨境流動規則
三、個人信息跨境流動的發展趨勢
四、我國個人信息跨境流動之路
第四篇 強化:個人信息有哪些特殊保護規則?
專題一 敏感個人信息的保護規則
一、敏感個人信息的內涵
二、敏感個人信息區分保護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三、敏感個人信息的特殊保護規則——以生物識別信息為例
專題二 國家機關處理個人信息規則
一、個人信息處理主體的劃分
二、我國關于國家機關處理個人信息的規則建構
專題三 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規則
一、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的制度背景與相關概念
二、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的域外觀察與核心規則
三、我國對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保護現狀
專題四 利用個人信息進行自動化決策
一、自動化決策的概念厘清
二、自動化決策引發的個人信息安全風險分析
三、關于自動化決策的立法規定
四、自動化決策規制的核心問題
第五篇 保障:如何保護個人信息?
專題一 從“登記注冊制”轉向“問責制”
一、登記注冊制——一種事前監管的手段
二、問責制——對產業發展更友好的事中和事后監管手段
專題二 基礎性保護要求:安全保障原則
一、安全保障原則的內涵
二、技術性安全保障措施
三、組織性安全保障措施
專題三 事前的數據保護影響評估制度
一、隱私影響評估(PIA)的興起
二、數據保護影響評估制度的理論基礎和主要內容
三、如何適用數據保護影響評估制度?
四、DPIA制度對我國的啟示
專題四 事后的數據泄露通知制度
一、數據泄露通知制度的內涵及法理基礎
二、歐盟數據泄露通知制度
三、美國數據泄露通知制度
四、我國個人信息泄露通知制度
專題五 設計和默認的數據保護
一、設計和默認的方式進行數據保護理念的內涵
二、八項基本原則
三、我國的個人信息安全工程
四、合規建議:八項隱私設計策略(Privacy Design Strategies)
附錄:解讀《個人信息保護法》30問
問題1:《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據是什么?
問題2:《個人信息保護法》的保護對象和管轄原則是什么?
問題3:如何界定個人信息?
問題4:《個人信息保護法》為什么采用“個人信息處理者”的表述?
問題5:《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了哪些個人信息保護基本原則?
問題6:處理個人信息有哪些合法性基礎?
問題7:《個人信息保護法》對同意有什么要求?哪些情形下需要單獨同意?
問題8:個人是否可以撤回同意?
問題9:《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了哪些告知個人的要求?
問題10:如何理解《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的共同處理情形?
問題11:如何理解《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的個人信息委托處理情形?
問題12:《個人信息保護法》對通過自動化決策方式處理個人信息的行為作出了哪些限制性要求?
問題13:《個人信息保護法》對于個人信息公開以及處理已公開個人信息作出了哪些規定?
問題14:《個人信息保護法》對公共場所安裝圖像采集、個人身份識別設備有哪些限制性要求?
問題15:什么是敏感個人信息?
問題16:處理敏感個人信息有哪些特殊要求?
問題17:處理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有哪些特殊要求?
問題18:《個人信息保護法》是否適用于國家機關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
問題19:國家機關處理個人信息有哪些特殊要求?
問題20:個人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享有哪些權利?
問題21:《個人信息保護法》對于死者的個人信息作了哪些規定?
問題22: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承擔哪些個人信息安全保障義務?
問題23:哪些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設立個人信息保護負責人?
問題24:如何理解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制度?
問題25:如何履行個人信息泄露通知義務?
問題26:《個人信息保護法》賦予大型互聯網平臺哪些特別義務?
問題27: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有哪些?
問題28:《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了哪些法律責任?
問題29:提起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有哪些要求?
問題30:個人信息去標識化和匿名化有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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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研究 作者簡介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是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設立的專業法律研究機構。中心掛靠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秉承中國信息研究院“國家高端專業智庫、產業創新發展平臺”的宗旨,主要圍繞電信互聯網產業發展的法律和政策問題進行深入研究,為政府提供高質量的法律研究支撐,與行業共建有成效的溝通交流平臺。 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團隊建自2000年,中心充分發揮研究院和政經所專業融合優勢,在信息通信法律法規、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市場開放和體制改革等方面開展基礎性和前瞻性研究,并為相關政府部門提供了有力的立法和政策建議。中心密切關注國內外、產業界的重大戰略、政策、產業發展實踐,結合行業特點和國際趨勢,研究信息通信業的法律問題。中心致力于構建政府、行業、企業溝通協作與研究探討的平臺,同國際組織、國內外學術團體和企業開展深入的交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