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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稅收教學案例精選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2308593
- 條形碼:9787522308593 ; 978-7-5223-0859-3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國際稅收教學案例精選 內容簡介
為加強研究生課程和教學資源建設,打造一批具有學科專業優勢和特色的高水平、高質量的研究生精品教材,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生院組織編寫了研究生精品教材和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案例集系列叢書。靠前稅收教學案例精選是一部針對財政稅收專業的專業碩士研究生的案例教學教材。 案例的選取遵循以下原則:一是針對性,即緊密圍繞所要傳授的基本理論選擇有代表性的案例,而非一味求新、求異。二是難易適中,一眼就能看明白的案例不利于激發的創造性,太難的案例又會讓學生望而卻步,只有難度適中的案例才能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三是規范性,為了提高案例教學的課堂效果,在運用案例教學時要注意案例教學過程的完整性。一個完整的教學方案應具有教師的案例準備、學生的案例準備、案例的分析與討論和撰寫案例分析報告等環節,這種規范的案例教學有助于學生對案例及相關理論全面地掌握。
國際稅收教學案例精選 目錄
1 常設機構
案例1:Zimmer代理型常設機構案例
案例2:非居民企業提供勞務構成常設機構
案例3:Laird India是否構成Laird USA代理型常設機構案例
2 稅收管轄權
案例4:蘋果公司跨國避稅案——“雙層愛爾蘭”公司架構案例
案例5:A.R.M-H訴廣州地稅個人所得稅案例
3 國際避稅地
案例6:兒童投資主基金訴杭州市西湖區稅務局稅務征收案例
案例7:盛大網絡娛樂公司案例
4 稅收倒置交易
案例8:漢堡王稅收倒置交易案例
案例9:輝瑞公司稅收倒置交易案例
5 稅收信息交換
案例10:美國Dewees案例
案例11:Berlioz Investment Fund SA v. Directeur de l'administration des Contributions directes(C-682/15) 案例
6 轉讓定價
案例12:微軟公司避稅案例
案例13:DSG集團保修服務案例
案例14:瑞士魏克控股有限公司等與泰州浩普投資有限公司關聯交易損害責任糾紛上訴案例
案例15:雪佛龍集團關聯融資稅務案例
7 綜合教學案例
案例16:加拿大葛蘭素史克轉讓定價訴訟案例
案例17:從美法數字服務稅之爭看國際稅收規則動向案例
案例18:泛美衛星公司涉稅案相關法律問題再探討——兼論被告稅務機關為何勝訴
案例19:彭博集團訴英國稅務海關總署常設機構利潤歸屬案例——當合伙企業遇上常設機構,如何確定常設機構利潤歸屬?
下篇 實務案例精選
8 特別納稅調整
案例20:向低稅率地區轉移利潤避稅有風險
案例21:某上市公司低價轉讓股票給關聯個人被稅務局調整補稅3005.57萬元并加收滯納金30.06萬元
案例22:一起關聯交易轉讓定價反避稅案,補繳稅款600多萬元
案例23:乳山市稅務局對某日資來料加工企業進行反避稅調查,補稅22萬元
案例24:關聯個人向房企提供借款未代扣代繳個稅而被稅務局依法作出補繳稅款392.56萬元并罰款196.28萬元
案例25:集團內無償借貸謹防稅務風險
案例26:避稅與反避稅的博弈——以上市公司為例
案例27:解開產品低價外銷秘密
案例28:未注竣工結算期引來反避稅調查
案例29:北京部分企業集團稅務風險點——三類關聯交易蘊含巨大稅務風險
案例30:山東濰坊國稅局查結一起通過避稅港進行避稅的案件——入庫稅款及利息1438.57萬元
9 非居民股權轉讓
案例31:揚州市稅務局以外部數據交換獲得的信息為線索對外籍個人股權轉讓交易追蹤核查追繳個稅470萬元
案例32:長春市稅務局對非居民股權轉讓監管重實質——被轉讓企業虧損4億元,但轉讓方繳納稅款4800萬元
案例33:外資企業個人股東平價轉讓股權被稅務機關調整補繳個人所得稅
案例34:青島市稅務局一起成功案例,三點實操經驗告訴你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如何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
案例35:青島市稅務局兩個典型CASE解讀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的外匯及合理商業目的問題
案例36: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忽略匯率差,企業補稅500多萬元
案例37:7號公告下非居民企業間接轉讓境內公司股權案例分析
案例38:資產評估:切勿忽視價格合理性
案例39:非居民企業身份認定及集團內部企業重組的安全港規則應用案例
案例40:網絡尋信息避稅終被查
案例41:境外間接轉讓境內股權復雜架構難掩納稅義務
案例42:一條股東變更信息,牽出境外千萬稅款
案例43:利用避稅港籌劃股權轉讓風險大
案例44:穿透“導管”公司追繳非居民股權轉讓億元稅款
10 非居民稅收管理
案例45:未與非居民企業簽訂包稅合同的非納稅義務人所負擔的稅款,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呢?
案例46:境外母公司派遣人員來子公司提供服務支付工資薪金被稅務局認定構成常設機構,依法補繳企業所得稅及滯納金12.71萬元
案例47:誤判交易性質可能少繳稅
案例48:支付的這筆設計費需代扣預提所得稅嗎?
案例49:福建平潭稅務部門首次成功追繳非居民企業跨境勞務稅款
案例50:廣西來賓國稅局破解技術服務費突增謎團
案例51:北京——合同暗藏擔保費企圖避稅有風險
案例52:寧夏寧東國稅局完成首例非居民企業常設機構的認定工作
案例53:浙江寧波:首家中外合作大學扣繳非居民企業所得稅1000萬元中外合作辦學外方所得應依法納稅
11 受益所有人
案例54:忽視特殊條款,申請協定待遇被否
案例55:濰坊市稅務局在后續管理過程中否定了香港某公司“受益所有人”身份,補繳稅款153萬元
案例56:法國B公司因不符合持股時間要求而不能享受協定待遇,*終補繳稅款75萬元
案例57:注意!常駐代表機構≠常設機構
案例58:不能證明是“受益所有人”,香港一股東被征巨額稅款
案例59:寧夏國稅強化非居民稅收管理,一筆利潤分配扣繳所得稅1637萬元
案例60:浙江常山——謹防導管公司“擇協”避稅
12 情報交換
案例61:
國際稅收教學案例精選 作者簡介
曹明星,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教授。現任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副院長,兼任中央財經大學國際稅務研究中心主任、國際財稅協會(IFA)執行委員、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國際稅法部主任。曾先后訪學/訪問國際財政文獻局(IBFD)、歐洲稅務學院、維也納經濟大學、荷蘭萊頓大學、阿姆斯特丹大學、美國西北大學、紐約大學等世界著名國際稅收研究機構。研究領域為國際稅收/國際稅法、財政稅收/財稅法;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新時代國際稅收治理問題研究》,協調“EU-CHINA Tax Treaties”“RemovingTax Barriers to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等國際合作研究;曾出版《現代財稅法之辯證生成論——中美對極的分析框架》《跨境所得的國際稅收籌劃與管理》《數字經濟國際稅收變革系列研究》《國際稅收協同創新系列叢書》等著作;組織策劃《中國國際稅務評論(China International Tax Review)》《一帶一路國際稅收觀察(Belt & Road International Tax Monitor)》;曾在Journal of European and International Tax Law,《改革》《財貿經濟》《財稅法研究》《稅務研究》《國際稅收》等核心期刊發表“量能課稅原則新論”“BEPS方略:新威權主義重構國際稅收秩序的集結號”“OECD數字稅改方案述評:理論闡釋、權益衡平與規則建構”等學術論文。榮獲“鄧子基國際稅收優秀論文”一等獎、全國稅務專業優秀案例一等獎、財政部共建課題優秀成果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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