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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選擇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0391788
- 條形碼:9787520391788 ; 978-7-5203-9178-8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選擇 本書特色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問題,是近年來學界和實務界重點關注的問題之一。有效的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制度有助于威懾生態損害風險行為,補救生態損害結果,促進生態保護的“法律化”治理。實施機制的選擇和運用在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制度的構建過程中居于*關鍵的地位,因為這決定了生態損害法律責任目標的實現效果。如果實施機制選擇錯誤,生態損害法律責任目標的實現就會大打折扣,甚至與原初的目標發生背離。程玉博士以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選擇為研究對象,深入論證二者利弊,通過對域外法律制度的觀察和借鑒,進而對我國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完善提出了可行性路徑。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選擇 內容簡介
公法責任屬性決定了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具有二元性,不僅實施主體可以是政府機關和環保組織,其實施程序也可以是司法機制和行政機制。本書通過制度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對生態損害法律責任的兩種實施機制進行比較分析,得出結論:兩種實施機制的功能優劣具有相對性和不確定性,立法者對二者的選擇實際上是在兩種不完善工具間的選擇。很后,本書以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領域的“本土化和靠前化的互動”為視角,在借鑒域外法制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本國法制傳統和現實國情,對中國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變革方向提出了制度完善建議,未來法律制度的發展應當著重修補既有的“雙軌制”制度安排。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選擇 目錄
一 問題的提出
二 研究意義
三 研究文獻綜述
四 研究分析框架
五 研究思路和方法
六 可能的創新點
**章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及其兩種實施機制
**節 生態損害的概念定義、特征及救濟法理
一 生態損害概念的本質及定義
二 生態損害的特征及救濟難題
三 生態損害應救濟性和可救濟性的法理
第二節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的概念、屬性及定位
一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的概念
二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的公法責任屬性
三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的兩種實施機制
四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的規制功能定位
第三節 中國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現狀與問題
一 有關生態損害法律責任法律屬性的爭鳴
二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行政實施機制的“隱退”
三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司法實施機制的“勃興”
本章小結
第二章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域外法經驗
**節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國際法發展
一 國際法規則項下生態損害責任的司法實施機制
二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行政實施機制的國際法規則
第二節 歐盟及成員國的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
一 《歐盟環境指令》中的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
二 主要歐盟成員國的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
第三節 美國法上的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及其實施機制
一 污染場地反應行動機制
二 自然資源損害賠償制度
本章小結
第三章 兩種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原理和內容結構
**節 兩種備選實施機制的研究范圍限定
一 不同規制工具的分類及比較
二 本書研究范圍的限定
第二節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行政實施機制的原理和程序
一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行政實施機制的理論基礎和作用原理
二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行政實施機制的實施程序
第三節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司法實施機制的原理和程序
一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司法實施機制的理論基礎和作用原理
二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司法實施機制的實施程序
本章小結
第四章 兩種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效果和比較選擇
**節 兩種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佳實現條件
一 行政實施機制的*佳實現條件
二 司法實施機制的*佳實現條件
第二節 行政實施機制的實施效果考察
一 行政機關是否享有明確的法定授權
二 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的失靈
三 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的專業化行政能力
四 小結
第三節 司法實施機制的實施效果考察
一 法定原告提起訴訟時面臨的障礙
二 生態公共利益多元代表的失靈
三 司法機關及法官的專業化裁判能力
四 司法裁判的穩定性和可執行性
五 小結
第四節 兩種法律責任實施機制問的比較選擇
一 路徑選擇的基本理論框架和分析方法
二 兩種機制實施成本的比較分析
三 兩種不完善機制間的選擇
本章小結
第五章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中國選擇
**節 選擇生態損害法律責任混合實施機制的理由
一 生態公共利益要求采納混合實施機制
二 公私法的融合式發展奠定了規范基礎
三 域外立法經驗對混合實施機制的支持
四 我國生態損害法律責任法的客觀現實
第二節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混合實施機制的規范進路
一 對《土壤污染防治法》第97條體系定位的解讀和反思
二 一般生態損害(非土壤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完善
第三節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混合實施機制的程序構成
一 土壤污染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程序結構
二 一般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程序結構
本章小結
結語
參考文獻
索引
后記
生態損害法律責任實施機制的選擇 作者簡介
程玉,男,1992年生,安徽肥西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比利時根特大學法律與犯罪學院訪問學者。主要研究領域為環境法、國際環境法、自然災害法。近年來,先后主持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面上資助和國際教育協會橫向資助項目各1項,參研國家社科基金和各類部委重點研究課題5項;累計發表CSSCI核心期刊論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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