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人身損害賠償101問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8075992
- 條形碼:9787568075992 ; 978-7-5680-7599-2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人身損害賠償101問 本書特色
1. 本書適合大眾普法讀物,有利于市場傳播以及制作成電子書2. 問答與案例結合,讓讀者更能作為實踐參考3. 可以作為社區普法重點讀物.
人身損害賠償101問 內容簡介
本冊作為啄木鳥生活法律指引書系之一,延續問答和案例結合的模式,針對大眾普法市場。每本書擬選取10-20件各大高院公布的相關民事案例,從中總結常見、大概率法律問題,使得百姓知悉生活領域中的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并識別司法實務中對相關法律問題所判定的法律后果,指引人們了解法院判決的法律依據及法理重心,從而對日常生活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形成合理、合法的預判,并對日常生活行為中可能的風險擁有預警及防范意識。為當事人、律師等法律工作者進行訴訟提供一種訴訟指引。作者針對人身損害賠償中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了講解。
人身損害賠償101問 目錄
**章 人身損害賠償 /?1
**節 人身損害賠償費用與范圍 / 1
1. 人身損害賠償的范圍包括哪些? / 1
2. 人身損害賠償義務人應承擔的醫療費用如何確定? / 2
【案例 1-1】:人身損害侵權責任人應當在哪些范圍內予以賠
償? / 3
3. 人身損害賠償義務人應承擔的誤工費如何確定? / 4
【案例 1-2】退休人員需要支付誤工費嗎? / 5
4. 人身損害賠償義務人應承擔的護理費如何確定? / 6
5. 人身損害賠償義務人應承擔的交通費如何確定? / 8
6. 人身損害賠償義務人應承擔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如何確定? / 8
7. 人身損害賠償義務人應承擔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
如何計算? / 9
8. 人身損害賠償義務人應承擔的殘疾輔助器具費如何計算? / 11
【案例 1-3】超出法定期限的人身損害賠償如何確定? / 12
9. 人身損害賠償義務人應承擔的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如何計算? / 13
10. 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
年限,賠償權利人能否要求賠償義務人繼續支付相關費用? / 14
【案例 1-4】超出法定年限的賠付條件是什么? / 15
11.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被侵權人能否要求
精神損害賠償? / 16
12. 自然人因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的,能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 18
【案例 1-5】:自然人因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的,能否要求
精神損害賠償 / 18
13. 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權遭受侵害的,其近親屬能否要求精神損害
賠償? / 19
14. 顧客的結婚照片在沖洗時被丟失,顧客能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 20
15. 賠償義務人所承擔的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根據哪些因素確定? / 20
第二節 侵權責任與承擔 / 21
16. 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的歸責原則是怎樣的? / 21
17.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如何承擔侵權
責任? / 22
【案例 1-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
如何承擔侵權責任? / 23
18. 二人以上實施有危害他人的危險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
成他人損害的,如何承擔侵權責任? / 23
【案例 1-7】二人以上實施有危害他人的危險行為,其中一人或
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如何承擔侵權責任? / 24
19. 因見義勇為救助他人而使自己受傷的,能否要求受益人補償? / 25
20. 被侵權人對于自身人身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侵權人如何承擔
賠償責任? / 26
21. 人身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實際加害人是否承擔責任? / 26
【案例 1-8】人身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實際加害人是否
承擔責任? / 27
22. 人身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應當由誰承擔侵權責任? / 28
【案例 1-9】人身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應當由誰承擔侵權
責任? / 28
23.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是否承擔責任? / 29
24. 受害人因進行防衛對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是否承擔民事責任? / 30
25. 因緊急避險造成他人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
人身損害賠償101問 節選
31.產品投入流通后發現存在缺陷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及時采取哪些補救措施? 《民法典》**千二百零六條規定,產品投入流通后發現存在缺陷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及時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等補救措施;未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補救措施不力造成損害擴大的,對擴大的損害也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據前款規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負擔被侵權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費用。產品投入流通時,生產者、銷售者可能因某種原因或者技術水平等未能發現產品有缺陷,在產品售出已經進入流通后才發現產品存在缺陷。在這種情形下,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及時以合理、有效的方式向使用人發出警示,或者采取召回缺陷產品等補救措施,以防止損害的發生或者損害進一步擴大。 警示,是指對產品有關的危險或產品的正確使用方式給予說明、提醒,請使用者在使用該產品時注意已經存在的危險或者潛在可能發生的危險,避免危險的發生,防止或者減少對使用者的損害。警示的作用:(1)告知使用者產品有危險,明示產品的缺陷;(2)讓使用者知道在使用該產品時如何避免危險的發生,以保證人身、財產的安全。 召回,是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依法定程序,對其生產或者銷售的缺陷產品以換貨、退貨、更換零配件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缺陷產品危害的行為。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已經在我國初步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者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召回和通知情況。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有前款規定情形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食品生產者認為應當召回的,應當立即召回。召回的意義在于防患于未然,生產者、銷售者將缺陷產品從流通環節中撤回,阻斷可能發生的危害。 依據《民法典》規定,對投入流通后發現存在缺陷的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可以根據每個產品的不同性能、特點、作用、缺陷的狀況、損害發生的概率等情況采取更有利于防止損害發生或者進一步擴大的措施。 如果生產者、銷售者對投入流通后發現存在缺陷的產品,不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或者采取補救措施不力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6 旅行者在旅行途中遭遇人身損害,何種情況下,旅行社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以下簡稱《旅游法》)第七十條**款規定,旅行社不履行包價旅游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旅行社具備履行條件,經旅游者要求仍拒絕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后果的,旅游者還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賠償金。 違反合同約定就需承擔相應責任,這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則。具體到包價旅游合同上,除一般性違約外,有些為故意違約,可能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的嚴重后果。如旅行社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甚至甩團等,僅承擔通常的違約、賠償責任仍不能體現公平、合理的要求,需要法律予以特殊規定。旅行社承擔懲罰性賠償的前提條件是,旅行社具備履行條件,經旅游者要求仍拒絕履行合同,這種情形在旅游行業中通常被稱為甩團。 甩團往往是由于旅游者拒絕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的項目,導游、領隊未能從中獲得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所引起的,這種行為本身性質惡劣,有時會發生旅游者走失、人身傷害的嚴重后果。需要注意的是,旅行社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如下:(1)旅行社具備履行條件拒不履行合同。如果旅行社因為不可抗力以及盡到合理注意義務仍不可預見的事件而無法履行,則不能認為旅行社拒不履行合同;(2)經旅游者要求仍然拒絕履行合同。旅游者要求旅行社繼續履行合同,是旅行社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的必經程序。
人身損害賠償101問 作者簡介
1974年生人,現為北京市銘達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2003年步入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開始執業。師從田文昌老師,主要從事刑事案件辯護;2010年入職北京市銘達律師事務所,以金融領域非訴業務為主。摩羯座,生命隸屬于職責。
- >
小考拉的故事-套裝共3冊
- >
二體千字文
- >
羅曼·羅蘭讀書隨筆-精裝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故事新編
- >
中國人在烏蘇里邊疆區:歷史與人類學概述
- >
唐代進士錄
- >
【精裝繪本】畫給孩子的中國神話
- >
我從未如此眷戀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