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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保護、不動產登記糾紛101問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8075459
- 條形碼:9787568075459 ; 978-7-5680-7545-9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物權保護、不動產登記糾紛101問 本書特色
1. 本書適合大眾普法讀物,有利于市場傳播以及制作成電子書2. 問答與案例結合,讓讀者更能作為實踐參考3. 可以作為社區普法重點讀物
物權保護、不動產登記糾紛101問 內容簡介
本系列普法作品,致力于解決大眾生活*常見的法律問題糾紛,采用簡潔明了的問答形式,加以常見案例解說。每本書擬選取10-20件各大高院公布的相關民事案例,從中總結常見、大概率法律問題,使得百姓知悉生活領域中的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并識別司法實務中對相關法律問題所判定的法律后果,指引人們了解法院判決的法律依據及法理重心,從而對日常生活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形成合理、合法的預判,并對日常生活行為中可能的風險擁有預警及防范意識。本冊為物權保護、不動產登記糾紛,不僅基本敘述了不動產登記的一般規則和具體形態,而且對總登記、搶先發售登記、變更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信托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涂銷登記等登記形式進行了系統問答設計,使之能用于日常生活中產生的法律相關問題。
物權保護、不動產登記糾紛101問 目錄
**編? 物權保護、不動產登記糾紛 101 問
**章? 物權法的基本常識 / 2
**節? 物、物權與物權法 / 2 1. 什么是主物和從物? / 2 2. 動產與不動產在法律規定上有什么不同? / 3 3. 何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 3 4. 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法律沒有規定的物權類型? / 4
【案例 1-1】哪些物權屬于國家所有? / 4
【案例 1-2】國家是否有權對公民或集體的財產征收征用? / 6
第二節? 物權的法定分類及一般規定 / 7 5. 物權具有哪些分類? / 7 6. 所有權人對其所有物享有哪些權利? / 7 7. 以開發商品房為由,是否可以征收農民土地? / 8 8. 用益物權包括哪些內容? / 8 9. 土地或房屋等被征收,用益物權人是否有權獲得補償? / 8
10. 什么是擔保物權和反擔保? / 9
11. 常見的擔保合同成立方式有哪些? / 10
12. 擔保物損毀、滅失的,擔保物權是否同時消滅? / 10
【案例 1-3】所有權人的哪些權利受法律保護? / 10
【案例 1-4】擔保物權人享有哪些權利? / 11
物權保護、不動產登記糾紛101問 節選
第二節? 農村土地承包 76 農村土地承包采取什么方式?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農業的土地,依法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簡稱《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條還明確規定,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77 土地承包期限是多長?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承包期限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 法律規定繼續承包。 78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設立以什么時間為準?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登記機構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等證書,并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也就是說,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認需要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設立是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間為準的。 因為在現實的土地承包過程中,可能會發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發放不及時或者不到位的情況,盡管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是作為確認承包方享受權利的法律憑證,但土地經營權設立的時間仍以合同生效時間為準。 79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延長?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承包期限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 包的法律規定繼續承包。
物權保護、不動產登記糾紛101問 作者簡介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畢業于西北政法大學,有著二十余年的律師執業經歷,辦理各類經濟、民事案件及非訴訟業務上百余起,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扎實的理論功底。曾經負責過多家大中型企業的債務重組、資產重組、規范、新三板掛牌、上市的法律服務,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規范建設、公司內部風險防范、改制、公司并購、資產重組、金融及公司上市法律業務上實踐經驗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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