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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刑事訴訟法適用一本通(第二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931741
- 條形碼:9787510931741 ; 978-7-5109-3174-1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最新刑事訴訟法適用一本通(第二版) 本書特色
本書以刑事訴訟法條文為主線,對相關法律規范、司法解釋、司法政策等進行系統梳理,輔以典型案例要旨和適用提示。具體體例說明如下:【條文要旨】條文內容的關鍵詞提示,在目錄中要呈現!痉蓷l文】具體的條文內容!鞠嚓P規定】具體條文的相關司法解釋、司法政策!镜湫桶咐肌繌闹笇园咐戎刑釤挷门幸,反映法律適用中存在的疑難問題的裁判意見。【知識點】用簡潔的文字(一般不超過100字),提示法律、司法解釋中關鍵詞的涵義。本書雖為法律依據整理類工具書,卻融入了新元素,與目前市場上的一本通素,與目前市場上的一本通類圖書相比,具備工具書與實務指導書的雙重屬性,融入了知識點元素。將立法部門對法律的權威解釋、司法部門對司法適用中的指導意見予以呈現,便于讀者準確理解法律條文含義并加以適用。
最新刑事訴訟法適用一本通(第二版) 內容簡介
逐條提煉刑事訴訟法條文要旨方便檢索 以刑事訴訟法為全書主干、連通公檢法司法行政四部門刑事案件辦理流程 貫通刑事訴訟法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司法政策、行政法規、部門規章、部門規范性文件 匯聚司法機關指導性案例的裁判要旨并列明案例編號與公布時間 專設知識點解析刑事訴訟法條文中的歧義點、適用中的難點
最新刑事訴訟法適用一本通(第二版) 目錄
**章 任務和基本原則
**條【立法目的與根據】
第二條【刑事訴訟法的任務】
第三條【職權原則】【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機關的職權】
第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
第六條【依靠群眾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平等原則】
第七條【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
第八條【法律監督原則】
第九條【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原則】
第十條【兩審終審制】
第十一條【審判公開原則】【保障辯護原則】
第十二條【依法定罪原則】
第十三條【人民陪審員制度】
第十四條【保障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原則】
第十五條【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第十六條【依法不追訴原則】
第十七條【追究外國人刑事責任適用我國刑事訴訟法原則】
第十八條【刑事司法協助原則】
第二章 管轄
第十九條【職能管轄】
第二十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一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二條【高級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三條【*高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四條【級別管轄的變通】
第二十五條【地域管轄】
第二十六條【優先、移送管轄】
第二十七條【指定管轄】
第二十八條【專門管轄】
第三章 回避
第二十九條【回避的對象、方式與事由】
第三十條【辦案人員行為之禁止】
第三十一條【回避的決定】【回避決定的效力】【回避的復議】
第三十二條【其他人員的回避】
第四章 辯護與代理
第三十三條【辯護的方式與辯護人的范圍】【禁止擔任辯護人的范圍】
第三十四條【委托辯護的時間】【委托辯護的形式】【辯護人的告知義務】
……
第二編 立案、偵查和提起公訴
第三編 審判
第四編 執行
第五編 特別程序
附則
最新刑事訴訟法適用一本通(第二版) 節選
第二十五條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檢察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怠于行使或者不當行使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承擔司法責任!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2019年10月11日公布并施行) 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準確及時懲罰犯罪、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推動刑事案件繁簡分流、節約司法資源、化解社會矛盾、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修改后刑事訴訟法,確保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正確有效實施,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工作實際,制定本意見! ∫、基本原則 1.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應當根據犯罪的具體情況,區分案件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實行區別對待,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對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認罪認罰案件,要盡量依法從簡從快從寬辦理,探索相適應的處理原則和辦案方式;對因民間矛盾引發的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認罪、真誠悔罪并取得諒解、達成和解、尚未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要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特別是對其中社會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過失犯、未成年犯,一般應當體現從寬;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嚴重暴力犯罪,以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敏感案件,應當慎重把握從寬,避免案件處理明顯違背人民群眾的公平正義觀念。 2.堅持罪責刑相適應原則。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既要考慮體現認罪認罰從寬,又要考慮其所犯罪行的輕重、應負刑事責任和人身危險性的大小,依照法律規定提出量刑建議,準確裁量刑罰,確保罰當其罪,避免罪刑失衡。特別是對于共同犯罪案件,主犯認罪認罰,從犯不認罪認罰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注意兩者之間的量刑平衡,防止因量刑失當嚴重偏離一般的司法認知。 3.堅持證據裁判原則。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按照證據裁判要求,全面收集、固定、審查和認定證據。堅持法定證明標準,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作出有罪裁判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防止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而降低證據要求和證明標準。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但證據不足,不能認定其有罪的,依法作出撤銷案件、不起訴決定或者宣告無罪! 4.堅持公檢法三機關配合制約原則。辦理認罪認罰案件,公、檢、法三機關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依法推進從寬落實。要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強化對自身執法司法辦案活動的監督,防止產生“權權交易”、“權錢交易”等司法腐敗問題。 二、適用范圍和適用條件 5.適用階段和適用案件范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貫穿刑事訴訟全過程,適用于偵查、起訴、審判各個階段。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沒有適用罪名和可能判處刑罰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適用,不能因罪輕、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剝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獲得從寬處理的機會。但“可以”適用不是一律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后是否從寬,由司法機關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 6.“認罪”的把握。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認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承認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僅對個別事實情節提出異議,或者雖然對行為性質提出辯解但表示接受司法機關認定意見的,不影響“認罪”的認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數罪,僅如實供述其中一罪或部分罪名事實的,全案不作“認罪”的認定,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但對如實供述的部分,人民檢察院可以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人民法院可以從寬處罰! 7.“認罰”的把握。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認罰”,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愿意接受處罰。“認罰”,在偵查階段表現為表示愿意接受處罰;在審查起訴階段表現為接受人民檢察院擬作出的起訴或不起訴決定,認可人民檢察院的量刑建議,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在審判階段表現為當庭確認自愿簽署具結書,愿意接受刑罰處罰! 罢J罰”考察的重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態度和悔罪表現,應當結合退贓退賠、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因素來考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雖然表示“認罰”,卻暗中串供、干擾證人作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隱匿、轉移財產,有賠償能力而不賠償損失,則不能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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