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清通鑒(全四冊)(精裝)
-
>
明通鑒(全三冊)(精裝)
-
>
跨太平洋的華人改良與革命 1898-1918
-
>
天有二日(簽名鈐印特裝本)
-
>
歐洲至暗時刻(1878-1923):一戰為何爆發及戰后如何重建
-
>
(精裝)奧托·馮· 俾斯麥與德意志帝國建立
-
>
華文全球史:中國文脈
《資治通鑒綱目提要》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1568724
- 條形碼:9787511568724 ; 978-7-5115-6872-4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資治通鑒綱目提要》研究 本書特色
今人對《提要》或其成書的研究有嚴文儒先生《資治通鑒綱目叢考》關于《綱目提要》的部分,湯勤!吨祆涞氖穼W思想》,束景南《朱熹年譜長編》等。文儒先生的研究是一篇論文,重在對大的方面的把握,具體未予展開;湯勤福先生對《提要》亦未做詳論;束景南先生則是在《朱子大傳》《朱意年譜長編》等大著作中提及其某個方面的問題,具體不做展開。因此,就有較為全面而具體的研究《提要》一書的必要。
《資治通鑒綱目提要》研究 內容簡介
《資治通鑒綱目提要》為《資治通鑒綱目》之《綱》淵源所在,具有很大的研究價值和研究意義,有不少專家學者都對此書做了詳盡研究。作者的這本書就是為了更好地深入研究《資治通鑒綱目提要》。本書從成書考略、版本流傳經過及研究方法、朱熹思想的演進、后人對《綱目》之《綱》的修訂等方面進行深入研究,具有非常豐富的參考價值。
《資治通鑒綱目提要》研究 目錄
**章《資治通鑒綱目提要》成書考略003
一、朱熹撰修《綱目提要》緣起006
二、具體步驟及時間007
三、《提要》的取材013
第二章《提要》版本流傳經過及研究方法017
—、著錄019
三、后世對《提要》的引用、研究020
三、本書研究方法022
第三章 從《提要》到《綱目》看朱熹思想的演進023
一、文字上的增刪和句式的修改026
二、補充史實030
三、微言大義,繼承以一字寓褒貶的《春秋》筆法033
四、評價034
第四章 從《提要》、初期刻本看后人對《綱目》之《綱》的修訂035
一、應加肯定的修訂038
二、后人修訂可商榷處042
三、修改不當或脫漏045
結語051
附錄《資治通鑒綱目提要》輯錄053
主要參考文獻195
古籍195
今人著作198
參考論文198
《資治通鑒綱目提要》研究 節選
**章 《資治通鑒綱目提要》成書考略 《提要》為《資治通鑒綱目提要》的簡稱,前人也稱之為《通鑒提要》。宋濂是較早提到《提要》的,他認為朱熹親撰《提要》并且《提要》的作用就是《綱目》的寫作大綱,學生據《提要》以作目。他說:“新安子朱子……親為《通鑒提要》以授弟子天臺趙師淵幾道,使著其目……師淵遂據《提要》為《綱目》五十九卷,朱子重為之審定,故其中亦頗有與《凡例》弗合。”由于成書后又經過朱熹審定,所以《提要》的原貌和審定后的“綱”兩者就是同一事物發展的兩個階段,這一發展的意義將在第二章詳細論述。 前代學者對于《提要》一書主要有以下三種看法: **,認為《提要》根本不存在,如清代周中孚《鄭堂讀書記》卷十六,史部編年類,有“《宋志》又別出《提要》五十九卷,蓋即一書而誤分為二也”; 第二,認為《提要》即《綱目》之《綱》,如清代錢謙益《絳云樓書目》卷一編年類,有“宋溫陵刻《通鑒提要》,即此書之綱也”; 第三,認為《提要》并非出自朱熹之手、朱熹僅作《凡例》,如全祖望認為“觀朱子與趙師淵書,則是書全出訥齋,其本之朱子者,不過《凡例》一通,余未嘗有所筆削”;持這種觀點的還有《四庫全書總目》的纂修者,他們認為“朱子因司馬光《資治通鑒》以作《綱目》,惟《凡例》一卷出于手定。其綱皆門人依《凡例》而修”。 筆者認為《提要》確有其書,且確為朱熹親筆。其作用是朱熹纂修時的大綱,《提要》分發給學生,由學生分頭寫《綱目》,朱熹再匯總審定!短嵋穾捉浶薷亩蔀槌蹩瘫尽毒V目》之《綱》的形態。后世《綱目》通行而《提要》遂無單行之必要,故明代后此書漸佚。考其成書經過,可以更好地了解《綱目》的成書。 一、朱熹撰修《綱目提要》緣起 《提要》與《資治通鑒》關系緊密,故其撰修原因也與《通鑒》一書有關。 **,正統觀上的不同。 《通鑒》詳于史料而略于義理,加上對具體朝代的正統問題等存在不同意見。 朱熹認為《通鑒》所述于理不安,所以起意另作一書。關于這點,《語錄》有如下記載,朱熹曾對弟子余大雅說:“三國當以蜀漢為正,而溫公乃云,某年某月‘諸葛亮入寇’,是冠履倒置,何以示訓?緣此遂欲起意成書。”另外朱熹在奏章中也表明了這個意思,他說:“臣舊讀《資治通鑒》,竊見其間周末諸侯稱王號而不正其名,漢丞相亮出師討賊而反書入寇,此類非一,殊不可曉。又凡事之首尾詳略,一用平文書寫,表歲以首年,而因年以著統,大書以提要,而小注以備言。至其是非得失之際,則又輒用古史書法,略示訓誡,名曰《資治通鑒綱目》!敝祆浯_定正統的依據以及貫穿于他的《綱目》的根本思想就如他概括的《春秋》的大旨“正誼不謀利,明道不計功;尊王,賤伯;內諸夏,外夷狄”三條。在《綱目·凡例》十九目中,他便根據這種正統觀構造出煩瑣細密的義例和書法,他制定的“萬世史筆”的“準繩規矩”是要辨正閏,確定周秦漢晉隋唐六個朝代為正統,其他為非正統,或是僭國,或是篡賊,或是無統;要明順逆,凡為正統,便是順而正義的,凡為僭偽篡竊,便是逆而不義的;要嚴篡弒之誅,以史家直筆大書篡弒犯上之罪,不得隱諱,使亂臣賊子懼;要褒揚尊賢死節,大加特書,以表彰三綱五常的倫理道德。 第二,為方便閱讀,編纂一部通俗簡略的歷史書。 《通鑒》卷數過多,閱讀不便,司馬光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所以作《目錄》《舉要歷》等,但又失之太略,這就需要一個適中的普及型讀物。朱熹的做法是:將司馬光的《資治通鑒》《目錄》《舉要歷》和胡安國的《資治通鑒舉要補遺》四書增損檃括,大致“踵編年之成文”,而成《綱目》(《綱目》成書前先有《提要》)。《綱目》五十九卷,以《綱》統《目》,取綱舉目張之意,解決了《通鑒》卷帙過大的問題;而朱熹提倡的大經大法又體現在了《綱》的文字上。所以歷來人們研究的重點也在他的《綱》上。而《綱》的雛形就是本書的研究對象——《提要》。因此,在《提要》纂修伊始,便定下了它的義理先行、以義理綱紀史事、以是否符合義理為取舍、褒貶史事、評價歷史的價值標準,即所謂“明天道、定人道”。后人推崇《綱目》,也是由于這種正統論符合宗法社會的道德標準。所以后代明憲宗《〈通鑒綱目〉序》、清圣祖《御批通鑒綱目》、清高宗《御批通鑒輯覽》即以官方身份倡導此義。 二、具體步驟及時間 朱熹在起意之后,便著手進入了發凡起例等實質的編寫階段!短嵋烦蓵饕幸韵氯齻步驟: **,訂立《凡例》(乾道八年,1172年);第二,《提要》草創階段,即根據《凡例》概括《通鑒》記載的史事寫出《提要》;第三,《提要》完善階段,即對《提要》反復修改,*后成為《綱目》之《綱》的形態。 (一)訂立《凡例》階段 關于《凡例》訂立的時間,有資料如下: 《資治通鑒綱目提要》研究 《綱目·凡例》修立略定,極有條理意義矣。俟到此,更商榷之。但修書功緒尚廣,若得數月全似此兩月無事,則可以小成矣。(《朱文公文集續集》卷二《答蔡季通》書五十) 此書束景南《朱熹年譜長編》(第451頁)定在乾道七年(1171年,辛卯,四十二歲)。所謂略定,既其成型。據《資治通鑒綱目序例》寫成年知《凡例》成于乾道八年。有觀點(如王懋竑《朱子年譜》)認為序成之年即《綱目》成書之年,非是。因朱熹有全書未成而《序》已先成的先例。且由之后的信件、語類等可知,此時全書未成。又如束景南先生認為“乾道八年四月他(朱熹)完成了《資治通鑒綱目》的初稿”。 (二)《提要》草創階段 關于《提要》纂修和修改,《朱熹文集》《朱子語類》等未有明確記載,然考其《綱》之雛形這一性質,則《綱目》的纂修和修改實質上也包含了《提要》的纂修與修改?纪蹴f《朱子年譜》(以下簡稱王譜)、束景南《朱熹年譜長編》(以下簡稱束譜)有如下資料: 某此無他,但為《通鑒》課程所迫,無復優游潛玩之功,甚思講論耳。已看到后漢章帝處,只三四日當畢,向后功夫卻不多矣。不免且挪功夫了卻《易說》。(《朱文公文集·續集》卷二《答蔡季通》書九十二) 此書束譜定在乾道五年十月。對于《凡例》之前的《提要》寫作,不妨作如是觀,即《凡例》需要建立在一定量的積累上,而這些具體的例子可以說就是得出《凡例》這—規律性認識前的某此必要的積累,其后才是在《凡例》指導下的大量《提要》寫作。這很好地說明了為什么有的《提要》內容與《凡例》不符,除了傳統學者認為的成于他人之手這一觀點外,筆者認為這是一個寫作階段的問題。即寫作《凡例》前的初步認識階段和《凡例》寫成后據此概括的內容,兩者不但在時間上存在差距,在對史料處理上亦不盡同。筆者為敘述方便,仍將《凡例》寫作前的準備性工作與之后的《提要》寫作放在一起。 又如: 《通鑒》節只名《綱目》,取舉一綱眾目張之義,《條例》亦已定矣。三國競須以蜀漢為正統,方得心安耳。(《朱文公文集·續集卷二》之《答蔡季通書》一百零四) 此書王譜定在壬辰(乾道八年,公元1172年)。 又如: 《通鑒》方此修改未定,舊本太略,不成文字也。 大概乾道八年之前,《提要》已著手。等積累到一定量之后,才有《凡例》,(參見《朱子新學案》)之后《提要》進入大量的撰修階段,朱熹與同志(蔡元定、李宗思等)又做了進一步努力,如: 《通鑒綱目》三國以后草稿之屬,臨行忘記說及。今想隨行有的便(方便)旋付及,幸甚。唐事已了。但欲東漢之末接三國,修之庶幾有緒,易為力耳。……近游誠之相過,開爽可喜,渠南北(朝)事甚孰,或取過伯起者托渠料理也。(《朱文公文集續集》卷八《答李伯諫》書一) 又如: 《通鑒綱目》文字,近方得暇修得數卷,南北朝者,伯起不承當,已托元善(詹體仁)矣。度渠必能成之。但見修者已殊費功夫,蓋舊看正史不熟,倉卒無討頭處。計今秋可了見到者,余者望早付及。(《朱文公文集續集》卷八《答李伯諫》書二) 又如: 《通鑒》諸書,全不得下功。前次卻修得晉事,粗定條例,因事參考,亦頗詳密。但晉事*末兩三卷未到,故前書奉速。今承喻已寄少輿處……宋以后事,分屬張元善(即詹體仁),已修得大字數卷來,尚未得點勘。若得年歲間無出入,有人抄寫,此其不難了。(《朱文公文集續集》卷八《答李伯諫》書三) 此三書前后相及,束譜認為**書作于乾道八年九月(游誠之九月來見朱熹,見下),第二書作于九年(1173年)七月(其中言及作《蘄州教授廳記》),第三書作于九年冬(其中言及作《六先生像贊》)?芍谴沃匦蕖毒V目》。李宗思分寫東漢至三國以后,詹體仁分寫宋以后南北史,其余由蔡元定分寫,朱熹乃總其事。其結果如朱熹《答呂伯恭》書(《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四)所言: 《綱目》草稿略具,俟寫校凈本畢,即且休歇數月,向后但小作工程,即亦不至勞心也。向來之病,非書累人,乃貪驟內發而然。今當就此作節度,庶幾小瘳耳。 此書王《譜》定在乙未(1175年)后。此后提及修改的資料,如: 《綱目》近亦重修及三之一。條例整頓,視前加密矣。異時須求一為隱括,但恐不欲入此千古是非林中擔當一分。然其大義例,熹已執其咎矣。但恐微細事情有所漏落、卻失眼目,所以須明者一為過目耳。(《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四《答呂伯恭》) 又如: 《綱目》亦修得二十許卷,此一卷是正本五卷,義例益精密。上下千有余年,亂臣賊子,真無所匿其形矣。恨相去遠,不得少借余力,一加訂正。異時脫稿,終當以奉累耳。(《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五《答劉子澄》) 又如: 《通鑒綱目》近再修至漢晉間,條例稍舉。今亦設錄數項,上呈。但近年衰悴目昏,燈下全看小字,不得甚,欲及早修纂成書而多事分奪,無力謄寫,未知何時可得脫稿,求教耳。(《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二《答張敬夫》) 以上三書皆同時略相先后之語,據王譜分別在丙申(1176年)、丁酉(1177年)、戊戌(1178年)三年。束譜稍有差異,而大致亦定在丙申年(1176年)左右。可知這幾年朱熹為《綱目》用力頗深而成果也是較為顯著的。即如下所言: 此間數日來整頓《綱目》,事卻甚簡。乃知日前覺得繁,只是局生。要之天下事,一一身親歷過,更就其中屢省而深察之,方是真實窮理,自然不費心力也。(《朱文公文集續集》卷一《答黃直卿》) 初稿草成之際,朱喜親為審定,卻覺其事甚簡,不甚繁重。由《凡例》到《綱目》草稿成型的過程,這也是朱喜親操《提要》之確證。由于未睹單列《提要》成書經過的文獻,故筆者僅將與之關系較密的《綱目》成書經過列上。
《資治通鑒綱目提要》研究 作者簡介
郁輝,棗莊學院文學院教師,博士,畢業于華東師范大學古籍研究所古典文獻學專業,主要研究領域為朱子學、史學文獻的整理。
- >
詩經-先民的歌唱
- >
回憶愛瑪儂
- >
二體千字文
- >
隨園食單
- >
苦雨齋序跋文-周作人自編集
- >
推拿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朝花夕拾
- >
月亮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