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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工作百問百答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0876533
- 條形碼:9787500876533 ; 978-7-5008-7653-3
- 裝幀:一般純質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工作百問百答 本書特色
解決疑難問題 貼近基層實際 通俗易懂管用 操作指引可依
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工作百問百答 內容簡介
本書作為“工會工作百問百答叢書”的一個分冊,主要講述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工作的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系統介紹了工會組織制度基本知識、勞動者入會與會籍管理、會員代表大會的組成與職權、選舉基層工會領導機構、常見疑難困惑問題等內容,是新時代工會干部學習工會工作業務知識的基礎讀物。
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工作百問百答 目錄
目 錄
**部分 基礎知識
1. 我國工會組織是怎樣劃分的?
2. 全國工會組織有哪些?
3. 地方工會組織有哪些?
4. 我國工會的組織體制是怎樣的?
5. 各級工會組織的任期為多長時間?
6. 怎樣理解和把握基層工會這一概念?
7. 基層工會是否分層級?
8. 基層工會具體包括哪些工會組織?
9. 行業工會與產業工會有哪些區別?
10. 基層工會組織是怎樣成立的?
11. 基層工會組織的基本形態是怎樣的?
12. 基層工會組織的特殊形態有哪些?
13. 基層工會的組織架構是怎樣的?
14. 基層工會是否都要設立經費審查委員會、女職工委員會?
15. 企業可以設立“婦聯”組織嗎?
16. 基層工會委員會需履行哪些職責?
17. 基層工會為什么要進行法人資格登記?
第二部分 入會與會籍管理
18. 勞動者怎樣申請加入工會?
19. 勞動者應具備哪些條件?
20. 怎樣理解“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
21. 怎樣理解“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22. 什么是勞務派遣用工?
23. 勞務派遣工怎樣加入工會?
24. 復員轉業軍人、居委會工作人員能加入工會嗎?
25. 外籍職工能加入我國工會嗎?
26. 離休、退休職工能加入工會嗎?
27. 刑滿釋放人員、被開除會籍的人員能加入工會嗎?
28. 民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業主能加入工會嗎?
29. 工會會員享有哪些權利?履行哪些義務?
30. 怎樣理解和把握“會員會籍”?
31. 會員會籍處理有哪些情形?
32. 保留會籍的情況有哪些?
33. 怎樣辦理保留會籍手續?
34. 怎樣辦理恢復會籍手續?
35. 怎樣辦理退會、開除會籍手續?
36. 會員組織關系是怎樣接轉的?
37. 會員情況登記應注意哪些問題?
38. 怎樣做好會員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工會會員代表大會
39. 有多少會員可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0. 會員代表大會的任期為多長時間?
41. 會員大會適用任期制嗎?
42. 怎樣理解和把握會員代表大會提前或延期換屆的時間?
43. 會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幾次會議?
44. 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應堅持哪些原則?
45. 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需要書面報告嗎?
46. 會員代表的結構有哪些要求?
47. 會員代表的名額有限制嗎?
48. 誰有資格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9. 會員代表大會有哪些職權?
50. 怎樣把握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
51. 誰來選舉會員代表?
52. 當選會員代表應具備哪些條件?
53. 怎樣選舉會員代表?
54. 選舉上一級工會的代表候選人必須是本級工會的會員代表嗎?
55. 選舉會員代表的程序是怎樣的?
56. 候選人得多少贊成票方能當選?
57. 為什么要進行會員代表資格審查?
58. 怎樣進行會員代表資格審查?
59. 會員代表應履行哪些職責?
60. 代表(團)組長的職責是什么?
61. 哪些情形下會員代表身份自然終止?
62. 會員代表應向誰負責?
63. 哪些情形下可以罷免會員代表?
64. 誰有權提出罷免會員代表?
65. 什么情況下罷免會員代表有效?
66. 補選會員代表應注意哪些問題?
67. 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前應履行哪些報告程序?
68. 每屆會員代表大會**次會議召開前怎樣培訓會員代表?
69. 怎樣撰寫和處理提案?
70. 每屆會員代表大會**次會議的預備會議有哪些主要事項?
71. 哪些人員可以列席會員代表大會?
72. 開展會員評家應把握哪些關鍵問題?
73. 會員代表大會可以通過電視電話、網絡視頻等方式召開嗎?
74. 會員代表大會與職工代表大會“兩會合一”帶來哪些法律風險?
75. 會員代表大會與職工代表大會能“兩會合一”嗎?
76. 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事項應當公開嗎?
第四部分 選舉工會領導機構
77. 基層工會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的產生方式是怎樣的?
78. 直接選舉與“海選”有什么區別?
79. 誰來負責新成立基層工會的選舉籌備工作?
80. 基層工會委員會的委員數額有限定嗎?
81. 什么情況下基層工會可以設立常務委員會?
82. 基層工會委員候選人應具備哪些政治要求?
83. 基層工會委員候選人應具備哪些履職要求?
84. 基層工會委員候選人中有哪些特別要求?
85. 哪些人不能作為基層工會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和主席、副主席候選人?
86. 基層工會委員會的委員候選人是怎樣產生的?
87. 上一級工會可以向基層工會推薦本單位以外人員作為工會主席、副主席候選人嗎?
88. 基層工會實施選舉前應做好哪些準備工作?
89. 基層工會委員會委員和常務委員會委員是如何選舉產生的?
90. 選舉基層工會主席、副主席應把握哪些問題?
91. 怎樣選舉基層工會主席、副主席?
92. 什么條件下可進行基層工會主席、副主席直接選舉?
93. 誰來主持會員大會的選舉?
94. 誰來主持會員代表大會的選舉?
95. 誰來主持基層工會委員會的**次會議?
96. 大會主席團的產生和任務是怎樣的?
97. 選舉之前怎樣介紹候選人的情況?
98. 選舉人可以另選他人嗎?
99. 關于監票人應把握哪些問題?
100. 選舉必須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嗎?
101. 設立流動票箱應注意哪些問題?
102. 怎樣確認選舉是否有效?
103. 被選舉人得多少贊成票方能當選?
104. 被選舉人獲得過半數贊成票一定能當選嗎?
105. 獲得過半數贊成票的被選舉人人數少于應選名額時該怎么處理?
106. 為什么要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及選舉是否有效?
107. 怎樣向上一級工會報告基層工會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和主席、副主席的選舉結果?
108. 上一級工會怎樣批復基層工會選舉結果?
109. 基層工會委員會的任期為什么從選舉之日起計算?
110. 怎樣把握基層工會提前或延期換屆的“特殊情況”?
111. 基層工會提前或延期換屆應注意哪些問題? 174
112. 為什么強調上一級工會要督促指導基層工會按期換屆?
113. 基層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而調動工作時應履行什么程序?
114. 哪些情形下可以罷免基層工會主席、副主席和委員?
115. 罷免基層工會主席、副主席和委員的具體操作程序是怎樣的?
116. 怎樣補選基層工會主席?
117. 怎樣補選基層工會副主席、委員?
118. 補選基層工會主席、副主席、委員的任期怎樣計算?
119. 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怎樣選舉產生?
120. 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與工會委員會有哪些聯系和區別?
121. 基層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是怎樣產生的?
122. 區域性、行業性工會組織怎樣選舉?
第五部分 常見疑難困惑問題
123. 集團公司工會在哪個范圍內成立?
124. 如何把握集團公司工會與下屬單位工會的組織關系?
125. 怎么理解“聯合制、代表制”原則?
126. 怎樣把握社會團體與其他社會組織的區別?
127. 怎樣理解民辦公益組織的性質?
128. 成立基層工會組織至少需要幾名會員?
129. 鄉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園區)、村(社區)等區域(行業)性工會的名稱應該叫什么?
130. “保留會籍”一詞的歷史演變過程是怎樣的?
131. 為什么保留會籍的人員不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132. 職工、勞動者和就業人員有什么區別?
133. 為什么規定基層工會任期為“三年或者五年”?
134. 逾期未換屆的基層工會能否繼續履職?其法人資格是否有效?
135. 為什么取消對外籍職工候選人資格的限制?
136. 為什么要取消對用人單位行政副職、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候選人資格的限制?
137. 全員持股企業的行政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能作為工會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嗎?
138. 離退休人員可以擔任基層工會主席嗎?
139. 基層工會委員會有權補選工會委員嗎?
140. 一人能否擔任多個基層工會的主席?
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工作百問百答 節選
1.我國工會組織是怎樣劃分的? 我國工會是一個團結統一的整體,但工會組織內部又劃分不同的類型。怎么劃分呢?這是一個常見而容易被忽視的問題,很多人往往憑感覺對工會內部不同的組織進行分類。如果這一問題搞不清楚,就會出現對不同的工會組織定位不準,履 職錯位問題。其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下簡稱《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已經作出了規定。《工會法》第十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組織會員開展活動。女職工人數較多的,可以建立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在同級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女職工人數較少的,可以在工會委員會中設女職工委員。”“企業職工較多的鄉鎮、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層工會的聯合會。”“縣級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級總工會。”“同一行業或者性質相近的幾個行業,可以根據需要建立全國的或者地方的產業工會。”“全國建立統一的中華全國總工會。”《工會法》第十一條、第十四條對工會組織的分類也間接作出了規定。《中國工會章程》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的標題分別為“全國組織”“地方組織”“基層組織”,這一分類基本上與《工會法》保持了一致。從這些規定可知,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單獨或聯合成立的工會,以及鄉鎮、城市街道等成立的工會聯合會屬于基層工會組織;縣級以上地方 建立的工會為地方工會組織,包括地方總工會和地方產業工會;全國建立的為全國工會組織,包括中華全國總工會和各全國產業工會。 注意:《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對工會組織的分類不是按照工會的級別劃分的,而主要是按照工會組織的性質和職能劃分的。依據現有規定,我國工會組織應劃分為三大類:全國工會組織、地方工會組織和基層工會組織。 2全國工會組織有哪些? 全國工會組織,包括中華全國總工會和全國產業工會。 (1)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總工會是各級地方總工會和各全國產業工會的領導機關。這里順便介紹一下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內設機構和直屬單位。2016 年中華全國總工會改革試點以后,機關內設部門有辦公廳、組織部、宣傳教育部、研究室、基層工作部、權益保障部、勞動和經濟工作部、法律工作部、女職工部、社會聯絡部、網絡工作部、財務部、國際聯絡部、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機關離退休干部局、資產監督管理部、機關黨委。內設事業單位有中國工運研究所、中華全國總工會信息中心、中國職工對外交流中心、中華全國總工會機關服務中心。直屬單位有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工人日報社、中國工人出版社、中國職工國際旅行社總社、中國職工之家、全總文工團、中國職工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中國職工發展基金會、全總青島療養院、全總北戴河療養院。 (2)全國產業工會。全國產業工會的設置,由中華全國總工會根據需要確定。目前,全國產業工會共有 10 個,分別是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中國民航工會、中國金融工會、中國教科 文衛體工會、中國海員建設工會、中國能源化學地質工會、中國機械冶金建材工會、中國國防郵電工會、中國財貿輕紡煙草工會、中國農林水利氣象工會。其中,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設在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民航工會設在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金融工會設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這三個全國產業工會以同級黨組織領導為主,同時接受中華全國總工會的領導。其他七個產業工會設在中華全國總工會機關,接受中華全國總工會黨組書記處領導。 3地方工會組織有哪些? 地方工會組織,包括地方總工會和地方產業工會。 (1)地方總工會。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建立地方總工會。地方總工會分三級——省級、地市級、縣級。此外,經濟(高新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保稅區等功能區建立的工會組織,如列入 地方編制的,也屬于地方總工會,沒有列入地方編制的,不屬于地方總工會。 (2)地方產業工會。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建立地方產業工會。地方產業工會也分三級——省級、地市級、縣級。各級地方產業工會的設置,由同級地方總工會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注意:地方產業工會是列入同級地方編制的,*低可以到縣一級。很多人容易把產業工會與行業工會相混淆,關于二者的區別,后面的問題予以回答。 4 我國工會的組織體制是怎樣的? 我國工會的*高領導機關是工會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華全國總工會執行委員會。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建立地方總工會。地方總工會是地方工會組織和產業工會地方組織的領導機關。全國建立統一的中華全國總工會,簡稱“全總”。全總是各級地方總工會和各產業工會全國組織的領導機關。在工會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全總的重大問題由執行委員會決策。執行委員會閉會期間,由全總主席團行使日常決策職能。主席團下設書記處,書記處在主席團領導下主持全總的日常工作。執行委員會和全總主席團成員按照聯合制的原則選舉產生。 地方各級工會代表大會和由它選舉產生的地方總工會是各級地方工會的*高領導機關。執行機構是地方總工會委員會。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負責執行上級工會的決定和同級工會代表大會的決議,討論和決定本地區職工群眾的重大問題;領導本地區工會工作,定期向上級總工會報告工作。各級地方總工會選舉產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務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地方總工會在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委員會職權。全國產業工會由中華全國總工會設置,地方產業工會由地方總工會設置。全國產業工會代表大會和地方產業工會代表大會是各級產業工會系統的領導機關。由它們分別選舉產生的產業工會全國委員會和產業工會地方委員會負責大會閉會期間的重大問題的決策。產業工會全國委員會與地方總工會對所屬的地方產業工會實行雙重領導。但不同的產業工會在領導關系問題上,還存在一定的差別,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中國民航工會、中國金融工會,以及中國國防郵電工會中的郵政電信系統的工會組織,因行政管理體制實行垂直領導,以上一級產業工會領導為主,同時接受同級地方總工會領導。而其他的產業工會以同級地方總工會領導為主,同時接受上一級產業工會的領導。基層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是基層工會的*高領導機構,討論決定基層工會重大事項,選舉基層工會領導機構,并對其進行監督。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負責執行大會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主持基層工會的日常 工作。
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工作百問百答 作者簡介
張智君,全國總工會基層工作部副部長,中國法學會會員,中國勞動法學會、中國社會法學會常務理事,國家一級勞動關系協調師,長期從事工會工作實踐與理論研究,深諳我國工會基本理論和勞動法律制度,河北省總工會特約研究員。 先后參與我國《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社會保險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勞動爭議處理司法解釋的制定。出版《工會法人工作實用手冊》《基層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實用手冊》《工會會員知識手冊》《勞動者,加入工會和會籍管理》等多部專著。主持起草《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并編寫該條例輔導讀本,主持編寫“十三五”工會干部培訓教材《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和企業民主管理工作概論》等知識讀本。 善于理論聯系實際,以通俗易懂的語言解讀理論、法律與實務問題,以案說法、辨法析理,深入淺出、務實管用,深受讀者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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