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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13438
- 條形碼:9787521613438 ; 978-7-5216-1343-8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 本書特色
我國立法提升出口管制法治化水平!我國立法提升出口管制法治化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包括總則、管制政策和清單、管制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六章,共48條,對適用范圍、管理體制、管制措施等作出詳細規定。該法準確把握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措施、填補立法空白,確保出口管制手段充足、靈活高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八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草案)》的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 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目錄 **章 總則 第二章 管制政策、管制清單和管制措施 **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兩用物項出口管理 第三節 軍品出口管理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章 總則 **條 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加強和規范出口管制,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對兩用物項、軍品、核以及其他與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相關的貨物、技術、服務等物項(以下統稱管制物項)的出口管制,適用本法。 前款所稱管制物項,包括物項相關的技術資料等數據。 本法所稱出口管制,是指國家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向境外轉移管制物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向外國組織和個人提供管制物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 本法所稱兩用物項,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軍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軍事潛力,特別是可以用于設計、開發、生產或者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的貨物、技術和服務。 本法所稱軍品,是指用于軍事目的的裝備、專用生產設備以及其他相關貨物、技術和服務。 本法所稱核,是指核材料、核設備、反應堆用非核材料以及相關技術和服務。 第三條 出口管制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維護國際和平,統籌安全和發展,完善出口管制管理和服務。 第四條 國家實行統一的出口管制制度,通過制定管制清單、名錄或者目錄(以下統稱管制清單)、實施出口許可等方式進行管理。 第五條 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承擔出口管制職能的部門(以下統稱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出口管制工作。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出口管制有關工作。 國家建立出口管制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出口管制工作重大事項。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密切配合,加強信息共享。 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出口管制專家咨詢機制,為出口管制工作提供咨詢意見。 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適時發布有關行業出口管制指南,引導出口經營者建立健全出口管制內部合規制度,規范經營。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出口管制有關工作。 第六條 國家加強出口管制國際合作,參與出口管制有關國際規則的制定。 第七條 出口經營者可以依法成立和參加有關的商會、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 有關商會、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章程對其成員提供與出口管制有關的服務,發揮協調和自律作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規的國家標準版本;2、法律、法規的權威性中外文對照文本;3、中外法學著作;4、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法學教科書;5、法律工具書;6、解釋、宣傳、介紹法律、法規的普及性讀物。7、法律、法規中文及中外文對照文本的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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