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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北京政府分稅制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0371919
- 條形碼:9787520371919 ; 978-7-5203-7191-9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民國北京政府分稅制研究 內容簡介
民國北京政府時期分稅制的推行,其實質是在地方勢力靠前膨脹時中央政府采取的應急措施,這種嫁接性、功利性特征雖有利于緩解中央政府的財政危機,但常因政令難出都門而收效甚微,各項稅收制度的完善和眾多征管機構的建立并未給民國稅收帶來好運。中央非常不錯的喪失和國家治理能力的弱化,地方軍閥對中央財政的惡意侵蝕和西方列強對中國稅政的野蠻干預等一系列困擾,使新生民國輪的財稅改革一直是個愿景。稅收現代化的根本前提是國家獨立和社會穩定,其基本要求是稅收法定。稅收法治化是稅收文明的重要標志,也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民初社會的急劇動蕩恰是其致命缺陷,軍閥財政必然罔顧民生,過度的資源汲取必然動搖國家根基。
民國北京政府分稅制研究 目錄
一 研究旨趣
二 學術回顧
三 研究路徑
四 概念界定
**章 晚清財政危機的譜系
**節 晚清財政的持續惡化
一 近代經濟的轉型
二 財政惡化的原因
三 財政危機的表現
第二節 晚清財政的應對決策
一 傳統補救措施
二 現代財稅改革
三 晚清統治危機
第二章 近代稅權分設的愿景
**節 清末分稅制的籌議
一 分稅制的引入
二 分稅制的架構
三 分稅制的意義
第二節 民初分稅制的再興
一 中樞的企盼
二 都督的紛爭
三 文人的思考
第三章 北京政府分稅制的實踐
**節 分稅制的法制構建
一 稅收法制的完善
二 民初分稅制的確立
三 民初分稅制的演進
四 民初分稅制的特征
第二節 分稅制的征管機構
一 中央財稅機構
二 地方財稅機構
第三節 分稅制的稅務管理
一 稅務計政制度
二 稅務稽征制度
三 稅收宣傳制度
四 人事管理制度
五 稅收征管實效
第四章 北京政府分稅制的梗阻
**節 制度流弊泛濫
一 稅收不公
二 人治因素
三 稅收法定
第二節 央地關系惡化
一 稅收倫理
二 軍閥財政
第三節 民眾抗稅如潮
一 稅收亂象
二 抵制風潮
第四節 列強野蠻干預
一 稅權喪失
二 列強干預
第五章 北京政府分稅制的回望
**節 稅收現代化的掙扎
一 軍閥政治與財政
二 國家稅政與民生
第二節 稅收現代化的路徑
一 稅收文明
二 歷史借鑒
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
民國北京政府分稅制研究 節選
《民國北京政府分稅制研究》: (一)財政關系 民國中央與地方之財政關系與前清大同小異,解款仍舊,協款仍舊。如果說新型國家財政制度有一定進步的話,其優于晚清的地方大致如下幾點。 一是解款制度的統一。前清收支省自為政,皆不統一。各省向中央解款,可以錢出多門、對應各部,中央各部亦有接受解款之權,甚為混亂。民國則要求各省由各縣解款財政廳,北京則解往財政部,實現了管理上的逐步統一。 二是協款制度的統一。前清舊制,相關省份按照中央指令直接協濟,但協濟與否、協濟多少自命令發出后,便與財政中樞的關系不是很大了,純然成為各省之間的私下交易,扯皮不斷,很難統一協調。民初協款規定,由各富省將協款上解中央,再由中央配于各貧省,不令彼此私相授受,杜絕了中間程序上的煩擾和無序。 三是設立審計院。北京政府于中央設立審計處(后設審計院),頒布了一系列法規。審計院依法負責對全國財政進行監督,審定國家歲入歲出,應該視為財政上的一大進步。中央政府雖然對地方行政管控乏力,但對于舉借外債之事,政府必定干涉,故至今各省借外債者極少。此為審計院的成就之一①。 財政上的三權分立當列為稅制變化之亮點。民國成立,政制改為內閣,設立國會,以財務立法監督財政;設立審計院,以財務司法審核財政,依法審核收支之用途及其收支之虛實,人民有監督財政之權;財務行政由財政部負責,掌管全國預算決算之編制,財政收支之執行,公帑之保管等職責②。盡管許多制度并不一定能夠得以推行,如預算決算并未按期編制實行,財政監督也僅僅是一種設想而徒具其名,但至少是稅制上的一大進步。較之前清“既無立法機關為準則于先,復無司法機關為檢查于后,一任坐握財權者之欺飾蒙混,是以紊亂糾葛不可爬梳”①的弊端,民初財政上三權分立在時人看來,簡直是一劑靈丹妙藥,“三重監督為國家整理財政必不可少之制度”,雖然因各種原因而“始終未克完全施行”②,但其進步意義不容忽視。 民初稅收特點除紊亂苛繁之外,尚有稅收不公的問題:一是間接稅過重,直接稅過輕。間接稅涉及一般消費品,人民負擔額與其負擔力相比,貧者過重,富者反輕,有失租稅公平之道。二是直接稅偏重田賦,而其他稅種如營業稅、家屋稅等很難推行,殊失公平普及之旨。三是涉外稅收嚴重不公,中外商民在租界內及外國人之在內地所經營之所有事業、資本、財產等,均不能依法納稅,不僅莫大稅源因之脫漏,亦且驅逐內地工商與資本移入于外人勢力之下。筆者曾就稅收不公問題撰寫數篇文章,常扼腕于民國之多艱,民生之辛酸。 就稅收征管而言,*為討厭的是稅收征管制度自身的腐敗和有法不依。租稅征收制度,當力求人民納稅之便利與國家收入之增加。中國征收制度,多由官吏包收,如厘金、常關及統稅、統捐等,大多是國家預定稅額,責成官吏依額征繳,并以各種考成制度督促征收,增收則獎勵有加,減收則譴責隨至。官吏往往設法勒索,或額外加征,務為貪索,以邀懋賞,每有稅制本良,而結果轉至害民病國,因是人民負擔較應納之額為重,而國家收入并不因是而增加③。 ……
民國北京政府分稅制研究 作者簡介
李向東,1969年出生,河南南召人,北部灣大學教授,歷史學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要從事中國近現代史的教學與研究工作。近年來,主持完成國家社科一般項目1項,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項目1項,其他省部級、廳級科研項目10多項,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課題7項,出版學術專著2部,在《中州學刊》《山東大學學報》《歷史教學》等期刊發表學術論文4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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