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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法規匯編2020年第9輯(總第283輯)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13056
- 條形碼:9787521613056 ; 978-7-5216-1305-6
- 裝幀:55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法規匯編2020年第9輯(總第283輯)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法規匯編》是國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規匯編正式版本,是刊登報國務院備案并予以登記的部門規章的指定出版物。本匯編每年出版12輯,每月出版1輯。本輯為2020年度第9輯。本書收錄上月公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委會通過的法律及決定、國務院公布的行政法規及法規性文件、很高人民法院和很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報國務院備案的部門規章,同時附錄報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文件目錄。本匯編所收的內容,按下列分類順序編排: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國務院部門規章,司法解釋。每類中按公布的時間順序排列。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法規匯編2020年第9輯(總第283輯) 目錄
編輯說明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
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國務院關于修改《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的決定
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
國務院文件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外貿穩外資工作的意見
國務院部門規章
農用薄膜管理辦法
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
農業農村部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管理辦法
關于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
關于修改《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的決定
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
公安部關于修改《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決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
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
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
司法解釋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關于刑事案件涉扶貧領域財物依法快速返還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刑事案件涉扶貧領域財物依法快速返還的若干規定
*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高人民法院關于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的實施意見
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工作規則
*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為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高人民法院關于為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
*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附:
2020年8月份報國務院備案并予以登記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法規匯編2020年第9輯(總第283輯) 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20年8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1號公布 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第二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應當按照規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的具體確定辦法,由國務院依據本法和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三條 對進口貨物或者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第四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如下: (一)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百分之七; (二)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百分之五; (三)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者鎮的,稅率為百分之一。 前款所稱納稅人所在地,是指納稅人住所地或者與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其他地點,具體地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第五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 第六條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特殊產業和群體以及重大突發事件應對等情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七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一致,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第八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扣繳義務人為負有增值稅、消費稅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扣繳增值稅、消費稅的同時扣繳城市維護建設稅。 第九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由稅務機關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征收管理。 第十條 納稅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法規匯編2020年第9輯(總第283輯) 作者簡介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將司法部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司法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草案起草,負責立法協調和備案審查、解釋,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指導行政復議應訴,負責普法宣傳,負責監獄、戒毒、社區矯正管理,負責律師公證和司法鑒定仲裁管理,承擔國家司法協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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