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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眾籌融資微觀法律問題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0371629
- 條形碼:9787520371629 ; 978-7-5203-7162-9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股權眾籌融資微觀法律問題研究 本書特色
《股權眾籌融資微觀法律問題研究》是作者博士學位論文成果。以美國和意大利的股權眾籌監管規則作為主要研究對象,試圖從法律建構的視角進行國際比較,以期圖解外國法律建構中的思考方式、價值選擇、規則設計和優劣得失,希冀有助于我國股權眾籌立法實踐,并助益于我國金融治理規則的設計。《股權眾籌融資微觀法律問題研究》認為股權眾籌監管趨于本土化,但股權眾籌法律逐漸國際化。美國和意大利兩國的監管規則具有很強的時代性和地域性,不僅是對各自國情的應對性和規劃性安排,還體現了“占領”新市場“游戲規則”制高點的潛在蘊意,著眼于規則的國際競爭。而對于我國而言,隨著我國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的逐漸融合,未來我們可用的制度借鑒空間已日趨狹小,如果沒有原創性規則設計和智力貢獻,將會被新的國際產業分工及其規則再次裹挾進西方國家的治理體系中。
股權眾籌融資微觀法律問題研究 內容簡介
股權眾籌融資是指創新型初創企業通過互聯網在線平臺公開發行證券,從大量的個人或組織處募集資金來滿足項目、企業或個人資金需求的活動。該融資模式利用大眾智慧選擇發行產品,借助于互聯網的便捷、快速和高效,重塑交易結構、減少交易成本、提高資金配置效率,已對傳統金融發展模式帶來實質性影響,但因其運行機制還不成熟,缺乏有效監管,存在較高風險。本書以美國和意大利的股權眾籌監管規則作為主要研究對象,試圖從法律建構的視角進行微觀比較,以期厘清外國法律建構中的思考方式、價值選擇、規則設計和優劣得失,希冀有助于我國網絡金融立法實踐,并助益于我國金融治理規則的設計。
股權眾籌融資微觀法律問題研究 目錄
一 本書選題的來源及背景
二 本書選題的研究現狀
三 本書的研究方法
四 本書的邏輯與結構安排
**章 金融秩序的變動與股權眾籌融資市場的形成
**節 金融秩序的變動與眾籌融資的產生
一 金融秩序的變動與互聯網技術的興起
二 互聯網技術下的眾籌融資市場
第二節 股權眾籌與股權眾籌市場
一 股權眾籌融資
二 股權眾籌市場的形成
第二章 股權眾籌融資市場準入問題研究
**節 股權眾籌公開發行的前置性條件
一 股權眾籌金融工具的性質問題
二 股權眾籌證券的公開發行問題
三 股權眾籌的豁免問題
四 小結
第二節 股權眾籌發行人準人法律問題研究
一 股權眾籌發行人的內涵
二 股權眾籌發行人的注冊地和發行限額要求
三 股權眾籌發行人的特定條件要求
四 小結
第三節 股權眾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法律問題研究
一 股權眾籌投資者適當性準入門檻問題
二 股權眾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中的投資限額規則
三 股權眾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中的其他問題
四 小結
第四節 股權眾籌在線平臺準人問題
一 股權眾籌在線平臺的內涵
二 股權眾籌在線平臺的準入要求
第三章 股權眾籌融資參與人行為規則法律問題研究
**節 股權眾籌發行人行為規則
一 發行人發行行為及其問題
二 發行人廣告行為及其問題
三 發行人其他行為及其問題
四 發行人輕微違規行為的處置
第二節 股權眾籌投資者行為規則
一 注冊與申報問題
二 申購與交易問題
第三節 股權眾籌在線平臺行為規則
一 在線平臺的積極行為及其規制
二 在線平臺的禁止性行為及其規制
三 在線平臺安全港規則及其爭議
第四章 股權眾籌融資信息披露法律問題研究
**節 股權眾籌發行人信息披露問題
一 股權眾籌發行人一般信息披露
二 股權眾籌發行人財務信息披露
三 股權眾籌發行人信息披露形式問題
第二節 股權眾籌在線平臺信息披露問題
一 在線平臺對自身信息的披露
二 在線平臺對發行人信息的披露
三 在線平臺對投資者教育信息的披露
第五章 股權眾籌融資責任承擔與救濟法律問題研究
**節 股權眾籌融資責任承擔機制法律問題
一 股權眾籌融資中的責任承擔與金融消費者保護
二 股權眾籌金融消費者保護責任的監管理論問題
三 股權眾籌金融消費者保護監管處罰的理論問題
第二節 股權眾籌融資責任承擔與救濟機制的設計
一 股權眾籌融資的刑事責任與救濟問題
二 股權眾籌融資的行政責任與救濟問題
三 股權眾籌融資的民事責任與救濟問題
第三節 股權眾籌責任承擔與救濟機制中的撤銷豁免注冊資格問題
一 《JOBS法案》對撤銷豁免注冊處罰的原則性規定
二 《眾籌規則建議稿》對撤銷注冊處罰的規定
三 《眾籌規則建議稿》撤銷注冊處罰存在的問題
第六章 對境外股權眾籌監管規則的分析與評價
**節 境外股權眾籌監管規則立法技術分析
一 美國股權眾籌監管規則立法理念分析
二 美國股權眾籌監管規則立法技術分析
第二節 對境外股權眾籌監管規則的整體評價
一 境外股權眾籌監管規則宏觀方面的特征
二 境外股權眾籌監管規則微觀方面的特征
三 境外股權眾籌監管規則其他亟須討論的問題
結束語
參考文獻
縮略語表
致謝
股權眾籌融資微觀法律問題研究 節選
《股權眾籌融資微觀法律問題研究》: 一 注冊與申報問題 關于股權眾籌投資者的注冊,各國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不同國家的不同平臺會有不同的要求。但對于股權眾籌發行而言,注冊是投資者參與公開發行的基礎條件,也是一個前置性合同。投資者選擇在一家在線平臺上注冊,該行為暗含兩層含義,一是表明其有意愿準備參與股權眾籌證券的發行;二是表明其愿意與該在線平臺簽訂一份有關遵守平臺規則的合同。 (一)保證和承諾 在線平臺在注冊規則的設計中,也暗含了一個保證條款,即當投資者同意注冊時,就必須對注冊內容承擔保證責任。這種保證責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投資者保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慣例和社會公共道德,保證自覺遵守中介機構規定的管理辦法;投資者不得進行存儲、發布、傳播違反法律法規的任何信息。 2.投資者承諾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和完全的民事責任能力。 3.承諾注冊時提交的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的;承諾當信息發生變化時,會及時更新信息;承諾以提交的信息作為履行合同的關鍵要素。 (二)申報行為 投資者應該按照在線平臺的要求,及時提交申報材料。提交的申報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投資者的個人信息。個人投資者包括注冊用戶名、姓名、郵箱、密碼、聯系電話、聯系地址、身份證件號碼及其復印件、社會保障號碼;機構投資者包括注冊用戶名、名稱、郵箱、密碼、聯系電話、聯系地址、法定代表人、執照或許可證號等。 2.投資者對提供資料或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因提供材料不真實而造成的所有責任均由投資者本人承擔;對他人造成傷害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投資者對經審核通過的注冊用戶名和密碼的安全性承擔完全責任;投資者如發現任何非法使用用戶賬號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況,應強化密保措施,并及時通知中介機構和相關行為方;投資者對以其用戶名、郵箱進行的所有活動和事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三)禁止或限制行為 1.禁止投資者利用特定技術或其他手段破壞或擾亂正常的投融資活動。 2.未經中介機構同意,投資者不得將用戶名和密碼轉讓或者授權他人使用。 3.禁止投資者為了獲取在線平臺上的信息資源而開戶注冊。 ……
股權眾籌融資微觀法律問題研究 作者簡介
王建雄,男,漢族,1981年10月生,甘肅榆中人。2008年8月參加工作,200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廈門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現任湖南科技學院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教師,中級職稱,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經濟法。曾在政府機關、國有企業、學察學院工作。曾在《國際經濟法學刊》《江漢論壇》等專業期刊發表《美國眾籌融資法律制度的新發展及其對我國的啟示》等論文近20篇。作為主要研究者參與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1項、參與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規劃項目1項,主持省級社科基金項目1項,指導省級科研項目1項,主持教育廳項日和市級科技創新項目各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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