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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振興:基層干部法治素養與能力建設叢書集體土地征收、拆遷、拆違法律問題解答與實例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928390
- 條形碼:9787510928390 ; 978-7-5109-2839-0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鄉村振興:基層干部法治素養與能力建設叢書集體土地征收、拆遷、拆違法律問題解答與實例 內容簡介
《鄉村振興:基層干部法治素養與能力建設叢書》包括《集體土地征收、拆遷、拆違法律問題解答與實例》《農村土地流轉法律問題解答與實例》《農村生產經營、生活法律問題解答與實例》及《生態資源環境保護法律問題解答與實例》四卷,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江必新、浙江省不錯人民法院院長李占國擔任主編,由*高人民法院、浙江省不錯人民法院有關庭室的領導和法官以及相關部委的有關科室人員為組成作者團隊。在廣泛深入調研的基礎上,依托*高人民法院豐富的案例資源和對涉農案件的司法大數據分析,全面、客觀、科學地梳理了鄉村振興、美麗鄉村建設中矛盾糾紛的主要類型、多發點以及法律風險點,并采用一問一答形式,結合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分析,對人們普遍關心的涉農法律問題進行通俗易懂的解答,提示存在的法律風險。對于全面提升基層干部的法治素養和依法辦事能力,提高基層司法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辦案能力具有指導和幫助作用。
鄉村振興:基層干部法治素養與能力建設叢書集體土地征收、拆遷、拆違法律問題解答與實例 目錄
**節 導讀
一、登記的概念、類型
二、登記的共性程序
三、相關法律規定
第二節 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
問題1: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主要有哪些類型?
問題2:集體土地所有權轉移登記應具備哪些材料?
問題3:相鄰權人是否有權對他人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行為提起訴訟?
問題4:哪些主體可以成為集體土地所有權人?
◎法律規定速查
第三節 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登記
問題1: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首次登記應提供哪些材料?
問題2:連續登記行為應該如何救濟?
問題3: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筑物及構筑物的所有權如何歸屬?
問題4: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購買農村房屋是否可以辦理產權登記?
問題5:農村房屋所有權轉讓是否采取登記生效主義?
問題6:農村違法建房是否一律不能登記?
問題7:城鎮居民是否可以因繼承主張農村房屋登記?
問題8:對房屋登記行為有異議,何時提起訴訟受法律保護?
◎法律規定速查
第四節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
問題1: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何種權利?
問題2: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類型有哪些?
問題3: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想要承包需滿足什么條件?
問題4: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糾紛中民行交叉問題如何處理?
問題5: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主要流程是什么?
問題6:集體農業用地承包使用權審批表是否具有可訴性?
問題7:鄉鎮政府對于侵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是否具有監管職責?
問題8: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如何化解?
問題9: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行為的司法審查要達到何種程度?
◎法律規定速查
第五節 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
問題1:集體建設用地主要類型有哪些?
問題2: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行使需要遵循哪些原則?
問題3: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用地審批流程是什么?
問題4:集體建設用地是否可以人市?
問題5:集體建設用地登記是否創設土地權利?
問題6:哪一主體有權收回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
問題7:集體土地使用權收回后是否可再行主張征地補償?
問題8:鄉(鎮)企業用地的概念是什么?
問題9:鄉(鎮)企業用地在使用過程中有哪些限制?
問題10:哪些情況下可以使用鄉(鎮)村公益用地?
◎法律規定速查
第六節 宅基地使用權登記
問題1: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以及如何正確理解
……
第二章 土地確權
第三章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
第四章 集體土地的征收與補償
第五章 鄉村違法用地行為及其處置
第六章 農村村民權益保障
鄉村振興:基層干部法治素養與能力建設叢書集體土地征收、拆遷、拆違法律問題解答與實例 節選
《集體土地征收、拆遷、拆違法律問題解答與實例》: 問題2: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類型有哪些? 【解答】 在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大致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身份性承包經營權(家庭承包經營權),一種是契約式承包經營權(四荒土地承包經營權)。這兩種承包經營權均適用于草原、林地、水面等特殊類型土地的承包。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草地的承包期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為30年至70年;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30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法相應延長! 【图彝コ邪裕覈r村仍然實行集體經濟,而在實行承包經營的情形下,集體經濟的*主要的表現是確保每個農民有地可種,即確保其經營權。為此,《農村土地承包法》第5條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薄掇r村土地承包法》第15條也明確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痹诔邪^程中,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針對四荒地承包還享有承包優先權。如此,家庭承包意味著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以戶為單位)才能進行承包,具有內部性、身份性。這種承包具有本村成員生存發展的社會保障功能。家庭承包的這種性質和功能決定了家庭承包只是區分不同家庭擁有哪些地塊和多少地塊的方式,需要發包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將土地分配到每戶家庭。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6條、第7條的規定,其應當遵從公開、公平、公正和男女平等原則! 〔灰瞬扇〖彝コ邪绞降乃幕牡爻邪凇掇r村土地承包法》中稱為其他方式的承包。這種承包方式只適宜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公開競價方式承包,可以由本集體組織以外的人承包,受到完全的契約約束,并可自由流轉。與家庭承包不同的是,四荒地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權利義務完全由承包合同約定,包括承包期限、承包費等。《農村土地承包法》第53條明確規定這類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讓、出租、人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第54條規定可以繼承,不僅可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承包收益,而且在承包期內可以由繼承人繼續承包。因此,契約式的承包完全不同于家庭承包,是一種完全商業化、財產化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物權法默認了這樣的兩分體制,確認四荒地的承包經營權可繼續適用《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出租、人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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