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闖進數學世界――探秘歷史名題
-
>
中醫基礎理論
-
>
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新編21世紀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
>
高校軍事課教程
-
>
思想道德與法治(2021年版)
-
>
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2021年版)
-
>
中醫內科學·全國中醫藥行業高等教育“十四五”規劃教材
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配套輔導用書經濟法練習題集(第5版)/劉文華 孟雁北/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配套輔導用書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0285177
- 條形碼:9787300285177 ; 978-7-300-28517-7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配套輔導用書經濟法練習題集(第5版)/劉文華 孟雁北/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配套輔導用書 內容簡介
本練習題集是“新編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經濟法》的配套輔導用書,按照教材的章節安排了同步練習題,幫助學生切實掌握課程內容,真正把專業知識學好。每章都設有名詞解釋與概念比較、選擇題、簡答題、案例分析題、論述題與深度思考題等題型。本練習題集還考慮到了法科學生通過司法考試和考研的需要。從歷年國家司法考試(律師資格考試)的試題中精選了部分經典的試題,幫助學生了解司法考試的難度、角度和形式,并進行有針對性的學習和復習。
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配套輔導用書經濟法練習題集(第5版)/劉文華 孟雁北/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配套輔導用書 目錄
第二章 經濟法的概念、本質和基本原則
第三章 經濟法的地位和體系
第四章 經濟法的制定與實施
第五章 經濟法主體的一般原理
第六章 經濟管理主體
第七章 企業概述
第八章 特殊企業和國有企業
第九章 合作制暨集體所有制企業或組織
第十章 市場規制法原理
第十一章 經濟合同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競爭法
第十三章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 產品質量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 價格法
第十六章 會計、審計法律制度
第十七章 宏觀調控法原理
第十八章發展規劃法
第十九章 財政法
第二十章 稅法
第二十一章國有資產管理法
第二十二章金融法
綜合測試題(一)
綜合測試題(二)
綜合測試題(三)
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配套輔導用書經濟法練習題集(第5版)/劉文華 孟雁北/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配套輔導用書 節選
經濟法的本質具有兩層含義:一是指一般意義上的法的社會性和階級性等,二是指經濟法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門的性質或屬性。 經濟法作為法的一個部門,自然包含著反映生產力客觀要求、商品關系暨市場經濟共同規律、現代國家及其職能等共性的一面,集中體現為經濟法是社會本位法,是由社會經濟的社會化所導致的國家干預、參與經濟之法。同時,中國經濟法又具有鮮明的階級性和民族性。 經濟法的本質屬性主要是: (1)經濟法是平衡協調法。 所謂平衡協調法,是指經濟法的立法和執法從整個國民經濟的協調和社會整體利益出發,來調整具體經濟關系,協調經濟利益關系,以促進、引導或強制實現社會整體目標與個體利益目標的統一,保證社會經濟持續、穩定、協調地發展。 (2)經濟法是社會本位法。 經濟法的社會本位,是指它在對經濟關系的調整中立足于社會整體,在任何情況下都以大多數的意志和利益為重。行政法可謂行政權力本位,民法傳統上是“個人權利本位”,經濟法則是“社會責任本位”,是以社會整體利益為*高準則。 (3)經濟法是系統、綜合調整法。 經濟法是反映經濟關系分化與綜合這兩種發展趨勢要求,體現法律的統、分兩種調整機制功能的法律部門。綜合調整和系統調整是經濟法等社會法固有的調整機能,是法律現代化的一種表現。 (4)經濟法是經濟集中與經濟民主對立統一的法。 一些重要的規定國家經濟管理職能和活動的法律、法規,也必然確認和保護著企業等市場主體應有的地位和權益;一些重要的規定企業等市場主體自由意志、自主行為的法律、法規,也必然規定了體現國家調控、指導、規制、監督等方面職能和活動的法律規范。 (5)經濟法是“以公為主、公私兼顧”的法。 經濟法不是只體現國家意志和利益、單純干預和管理經濟的公法,更不是只立足于個人或權利本位、企業本位的私法。它是“以公為主、公私兼顧”的法,是介于二者之間,對二者進行平衡協調的一種新型的法。經濟法具有如下特征: (1)經濟性或專業性。 經濟法具有經濟性,這是不言而喻的,因為經濟法的對象發生在直接物質再生產領域,并具有經濟目的性。經濟法之法律關系中的人身權如廠商名稱權、標志權、商譽權等,也首先是以財產價值形態表現出來的,其精神因素微弱。 經濟性的重要表現,是經濟法往往把經濟制度、經濟生活的內容和要求規定為法律。直接賦予經濟規則以法律效力,也意味著經濟法具有專業性。 (2)政策性。 經濟法根源于國家對經濟的自覺調控和參與,其重要意義不在于如民法般抽象地設定和保障某種權利,而需要及時應對萬變之經濟生活,以求興利去害,促使經濟盡速、平穩發展,并提高國家及其經濟的國際競爭力。它的任務是實現一定經濟體制和經濟政策的要求,從而獲得了比其他任何法律部門更為顯著的政策性特征。經濟法的政策性主要表現為如下幾個方面: 1)在法的調整滲透于社會關系的各個方面并高度專業化的今天,經濟法的法律調整往往以政策先行,并賦予政策以法的效力。 2)政策因經濟形勢需要而經常發生變化,經濟體制也非一成不變,經濟法受其影響也時常處于變動之中,無論中外,皆然。這種易變性也可以表現為法的政策化。 3)經濟法的執法或司法力度受經濟政策的影響很大。 (3)政府主導性。 經濟法是國家干預、從事經濟活動,參與經濟關系的產物,調整的是直接體現國家意志或公共、集體利益的經濟關系,從而與政府的管理和參與有著密切關系。作為這種特殊意志性的客觀要求及其在法律上的反映,經濟法在強制性、授權性和法的實施方面均體現著政府主導性特征,亦可稱為行政主導性。 (4)綜合性。 經濟法基于公、私法的兼顧、融合,在多方面具有綜合性的特點。 1)綜合性是指公法因素和私法因素的綜合,表現為兩個角度:一是經濟法以行政、刑事等“公”的手段,去調整企業、合同、價格、利潤、利率等“私”的關系。二是將平等對立、協調商量、等價有償、恢復補償等私的手段,引入有政府和公權力加入、為公共利益考量之“公”的關系。 2)綜合性又指經濟法的調整是將各種法律調整手段有機結合進行綜合調整。經濟法對其關注的經濟關系,采取所需的各種手段進行調整,包括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褒獎的、社會性的,等等。 3)綜合性還可以理解為經濟法在其調整中處處體現著統分結合、指導和規制相結合的現代市場經濟精神。 (參考資料:劉文華主編:《經濟法》,6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9)
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配套輔導用書經濟法練習題集(第5版)/劉文華 孟雁北/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配套輔導用書 作者簡介
劉文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北京培黎職業學院院長、兼任北京市經濟法學會會長、北京市人民政府專家顧問團顧問。 孟雁北: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亞太法學研究院副院長,經濟法教研室副主任,數字經濟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反壟斷與競爭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中韓市場暨規制法研究中心(MRLC)中方執行主任。
- >
中國人在烏蘇里邊疆區:歷史與人類學概述
- >
姑媽的寶刀
- >
自卑與超越
- >
人文閱讀與收藏·良友文學叢書:一天的工作
- >
龍榆生:詞曲概論/大家小書
- >
唐代進士錄
- >
隨園食單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朝花夕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