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魯迅全傳:苦魂三部曲-增訂版(全三冊)
-
>
大家精要- 克爾凱郭爾
-
>
尼 采
-
>
弗洛姆
-
>
大家精要- 羅素
-
>
大家精要- 錢穆
-
>
白居易:相逢何必曾相識
吳之振傳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7552478
- 條形碼:9787507552478 ; 978-7-5075-5247-8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吳之振傳 本書特色
清初**詩人、出版家,桐鄉鄉賢吳之振**傳記 桐鄉俊彥郁震宏、潘詩雨親筆奉獻,向先賢的致敬禮
吳之振傳 內容簡介
本書記載了吳之振一生事跡, 分為十章, 從他的家族歷史開始, 一直至其去世, 原原本本地展現了吳之振的成長經歷、交游、個性、文化成就、慈善事業、姻親網絡等內容, 是迄今為止**部有關吳之振的傳記。
吳之振傳 目錄
**章、八百祇園千年吳,風雨江山嘆搖曳
第二章、童年曾賦海棠詩,偶遇天隨嘆絕奇
第三章、手挾詩抄萬卷走,重來輦轂聽霜鐘
第四章、十七從君學賦詩,廿年霜雪枉披襟
第五章、扁舟一棹歸何處,家在江南黃葉村
第六章、粱肉寧如藜藿尊,高蹈林下作閑人
第七章、關得雙扉堅似鐵,不容俗物浪相干
第八章、孟舉肝腸雪霜白,博施濟眾美名傳
第九章、招攜同入江西社,俗眼何曾別愛憎
第十章、懶聞時事只題詩,生死幻化歸空無
吳之振傳 節選
《州泉積善錄》是朱纮所作。朱纮原是蘇州人,贅居石門,后客吳之振家。在生活中,吳之振和朱纮是親密的好友,兩人常在一起吃飯喝酒,互送小禮,寫詩唱和。兩人相處的日子越來越久,朱纮對吳之振的為人也越來越了解,他看到吳之振總是做善事,就很想把這些善舉記錄下來。 一日,朱纮在喝酒時對吳之振說:“孟舉兄,你仗義疏財,博施濟眾,好事如果不記錄下來,實在可惜啊!” 吳之振笑說:“昔人謂陰德如耳鳴,人不知而己獨知之。做善事自己知道就可以了,記錄下來,豈不是刻意宣揚啊?” 朱纮答:“記錄的目的是揚善,并非揚名。如果將善舉記錄下來,后人仿而行之,為利無窮!” 吳之振還是搖搖頭。 朱纮繼續說道:“孟舉兄如此,卻是為一己之私而抑善了,孔夫子都是不贊成的。‘子路拯溺’,‘子貢拒金’,孔夫子的態度大相徑庭。” “子路拯溺”的故事講的是:子路救了一個落水的人,那人為報救命之恩,用一頭牛作為答謝,子路接受了。孔子對此表示贊成,他說:“魯人以后都會勇于搭救落水者了。” “子貢拒金”的故事講的是:魯國有一道法律,如果魯國人在外國淪落為奴隸,只要有人能夠把這些同胞贖回來,就可以獲得金錢獎勵。子貢曾經贖回一人,但不好財富,不去領金錢。孔子卻認為子貢此舉不妥,因為從此以后,魯國可能就沒人再去贖回同胞了。 吳之振在自己的詩文中對平生所作的善事只字不提,但朱纮還是執意寫了《州泉積善錄》,專門編輯吳之振生平所行如賑饑,救災、己責、助喪諸善事,共三十五條。商邱宋犖、昆山葉燮、慈溪姜宸英、武進邵長蘅皆為此書寫序,這四人皆是文章巨公。其中,姜宸英在《州泉積善錄》一書的序中寫到:“此其故人八十歲翁朱纮氏之所為也,非吳子之意也。” 可惜的是,《州泉積善錄》一書早已佚,但《石門縣志??雜類志》中錄了三條善事,文末注明“皆見《州泉積善錄》”。 **個故事講了吳之振“買童遣歸”。 吳之振的長子吳寶林要聘媳婦了,所要迎娶的是蘇州顧汧的女兒。顧汧是康熙十二年(1673)的進士,授翰林院編修,官至禮部侍郎。 吳之振親自前往蘇州送聘禮,并在當地買了一名書童,取名“河洲”。后來,偶然經過一家人門口,見一對夫妻相對而哭,哭聲凄厲。吳之振見狀,跑過去問其原因。原來,自己買的這位書童正是這對夫妻的兒子,他們兄弟幾家只有這一個兒子,不得已賣了。吳之振聽后,于心不忍,就遣回了剛買的書童。為了消除他們的顧慮,還將買書童的契約當場燒毀了。 第二個故事說的是吳之振替人還債焚券。 石門縣有一名殺羊的屠夫蔣某,嗜好賭博。有一次出去賭錢,運氣不佳,輸給一名卒驛許多錢,輸了錢又無力支付。 于是,蔣某就將夫妻兩人抵押給了卒驛,以此償還賭債。蔣某的妻子不愿前往卒驛家中,但自己丈夫欠錢在先,無能為力,只得日夜哭泣。 吳之振聽說了這件事以后,就把驛站的官員和卒驛叫來,責問道:“聽說驛卒以賭博的方式抵押了一對夫婦,你是他的長官,難道沒有監督不嚴的過失嗎?” 賭博的卒驛見吳之振把自己的長官也叫來了,還批評了自己的長官,心里有點害怕。吳之振是縣里有名的富家子弟,還是個人人稱道的大善人,縣令都要敬他三分。卒驛覺得事情鬧大了,本就心驚膽戰,又聽吳之振這么一說,覺得很窘迫,趕緊拿出抵押券,要將人放回。 吳之振接過了抵押券,但也沒有借由自己的影響力欺壓卒驛。他又對卒驛說:“雖然你是通過賭博贏的錢,終究還是蔣屠夫欠了你錢,抵押券我收著了,錢嘛,就由我代他還你吧!” 身在一旁的屠夫蔣某,看到吳之振如此行事,既是感激、敬佩,又是慚愧、懊悔。他對吳之振說,自己愿意終身在吳家服役,一輩子忠心耿耿,以謝大德。吳之振卻說:“我不過是偶然間聽說了這件事,可憐你的妻子,所以來解決糾紛罷了。如果讓你到我家服役,就和驛卒把你們抵押的做法沒有分別了。”說完,吳之振就將夫妻倆的抵押券燒了。 第三個故事講的是吳之振捐銀救女。吳之振不僅對族人或同鄉進行資助,在異姓或是外地人需要幫助時,他亦能伸出援助之手。 湖州離石門很近,若坐上一條小船,順著石門縣的悠悠運河,能到達湖州。許多湖州人若是水路出城,就會在石門縣停留,歇息片刻。 湖州菱湖有費某夫婦,以販柴為業。每次到石門縣城,會買些私鹽回菱湖出售,從中賺一點小錢奉養雙親。費某夫婦運氣不錯,來回幾趟都沒有被發現,便放心大膽地繼續做著這門小生意。 不巧的是,有一次,他們販賣私鹽的行為不小心被石門的捕役發現了。販賣私鹽可是犯罪,早在春秋時期,齊國管仲就提出了“官山海”政策,鹽和鐵實行專賣,以后歷朝歷代,都是明文規定不允許老百姓私自販賣食鹽的。 這倆夫妻違禁販賣私鹽被抓,被要求罰銀子九兩多。 九兩多銀子對這對普通夫婦來說不是個小數目,真是得不償失。費某計無所出,決定賣妻以繳罰款。賣妻在清朝比較常見,女子地位低下,一旦結婚,就成為男性的私屬物,受其支配。如果男人不能自活,賣妻也就順理成章了。 費某的妻子聽說自己將被典賣了,一路哭嚎:“我家里老人九十多歲了,我已懷孕數月,我寧死也不改嫁!”聽到的人無不哀嘆。 吳之振聽說這件事后,可憐這個婦女。于是,他又拿出九兩多銀子,讓費某去官府繳納罰款。費某謝過恩德,立即趕往縣衙。 知縣不解,問:“你不是說沒有錢嘛?如何這么快就能拿出罰金?” 費某將原委告訴了知縣。知縣了解實情后,為吳之振的義舉所感動,便把販私鹽的十余位輕犯都釋放了。 這三個小故事,都是講吳之振仗義疏財。誠然,吳之振良好的家庭經濟實力是義舉善行形成的重要基礎,但可貴的是能“人富而仁義附焉”,生在朱門的吳之振不必飽嘗苦難,但對苦難有同理和同情之心。
吳之振傳 作者簡介
郁震宏,1977年生,桐鄉市大麻鎮人,曾任中華書局文學室編輯、浙江古籍出版社《浙江文叢》編輯部副主任。出版有《陳傅良詩集校注》,參與編撰整理《余杭通志》、《洲泉鎮志》、《光緒石門縣志》等地方文獻。 潘詩雨,1993年生,桐鄉市崇福鎮人。畢業于溫州大學中文系,現任職于嘉興市陽光小學。喜愛閱讀、寫作,作品發表于《溫州青年》、《嘉興日報》等。
- >
大紅狗在馬戲團-大紅狗克里弗-助人
- >
小考拉的故事-套裝共3冊
- >
莉莉和章魚
- >
山海經
- >
朝聞道
- >
二體千字文
- >
自卑與超越
- >
詩經-先民的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