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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明之光十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927713
- 條形碼:9787510927713 ; 978-7-5109-2771-3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司法文明之光十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 本書特色
“一夜好風吹,新花一萬枝。”于民于國而言,□好的風,莫過于“制度”之春風。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鮮明提出“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進行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日趨定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持續完善。實踐證明,正是一項項好的制度有效祛除改革發展“腸梗阻”,打通利國利民□后一公里,才使得新時代的中國在不乏戰火與紛爭的國際形勢下,以“亂云飛渡仍從容”的氣魄,走出一條陜速發展、長期穩定的前進之路,令世人稱羨。近段時間,國人欣喜于2020中國營商環境世界排名的一票飛升,此實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當然釋放的紅利。 良法善治,良制勢優。審判制度歷來是經國序民、定國安邦的重要制度。多年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接地氣、順民意,在定分止爭、消弭矛盾、維護穩定方面獨領風騷:以□宏大的裁判文書網亮曬裁判結果;以□強悍的“執行”舉措亮劍失信被執行人;以□通暢的“兩個一站式”助力訴訟、便民利民;以□快速的辦案節奏回應社會……在“□□□”案、“張文中”案、“電梯內勸阻吸煙”案、“追趕交通肇事逃逸者”案、“于歡”案等一系列案件中,人民法院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嚴格依法審慎裁決,□終成功回應“冤不冤”“糾不糾”“勸不勸”“追不追”“防不防”等眾多社會普遍關注、利益糾葛復雜的重大爭議,在全社會樹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大旗。可以說,從訴訟之始到訴訟之末,從訴訟服務到裁判結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處處顯示司法為民的優勢,處處散發公平正義的光芒。 大智治制,制優民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為人民而建立,也為人民見證。然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畢竟是人類社會發展史上一項□□□□的嶄新創造,對以幾十年時間走完西方國家幾百年歷程的中國法治樣本需要人們認知,更需要我們解讀。 知優識優,論優說優,優而更優。習近平總書記說:“要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理論研究,總結70年來我們制度建設的成功經驗。構筑中國制度建設的學術體系、理論體系、話語體系。”□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強調,“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理論研究和宣傳教育”。□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過程中,結合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顯著優勢進行了系統研究和梳理,旨在通過客觀、全面、真實地展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顯著優勢,深化認識,促成共識,從而進一步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之路,更好地服務于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國人民,為世界法治文明貢獻中國智慧。 “不要人夸顏色好,只留清氣滿乾坤。”希望此書對廣大中外讀者深入研究、借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顯著優勢有所助益。因能力、學識有限,不當之處亦在所難免,誠望諒解。
司法文明之光十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 內容簡介
《司法文明之光(十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是*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過程中,結合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顯著優勢進行的系統研究和梳理。全書共分為十論,分別介紹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概略、政治性、人民性、正義性、統一性、規范性、高效性、透明性、回應性和適應性。旨在通過客觀、全面、真實地展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顯著優勢,深化認識,促成共識,從而進一步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之路,更好服務于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國人民,為世界法治文明貢獻中國智慧。
司法文明之光十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 目錄
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歷史發展
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本質屬性
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顯著特征
二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政治性
一、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本質特征和
*根本保證
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服務于黨和國家工作大局
三、堅持和完善黨領導審判工作的各項制度
三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人民性
一、人民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本質屬性
二、人民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鮮明品格
三、人民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崇高使命
四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正義性
一、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并重
二、個案正義與普遍正義并行
三、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
五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統一性
一、統一的法院組織體系
二、統一的法律規則體系
三、統一的法律適用機制
四、統一的法律監督機制
六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規范性
一、規范化監督管理是中國創舉且優勢明顯
二、推進規范化監督管理的現實動因
三、規范化監督管理的現實樣態
七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高效性
一、制度定高效
二、審判求高效
三、敬業創高效
四、管理出高效
五、科技促高效
八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透明性
一、審判過程的透明性—正義看得見
二、審判結果的透明性一正義落實錘
三、執行程序的透明性—正義有保障
四、司法政務的透明性—正義在身邊
九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回應性
一、回應“勸不勸”,讓司法審判永遠守護社會正能量
二、回應“追不追”,讓見義勇為者敢為
三、回應“護不護”,讓英雄人物的名譽權不受侵害
四、回應“退不退”,讓誠信友善不受傷害
五、回應“防不防”,讓法理與道德、倫理融合
六、回應“判不判”,讓司法維護公共秩序底線
七、回應“冤不冤”,讓正義不缺席
八、回應“糾不糾”,讓司法保障良好營商環境
十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的適應性
一、適應政治體制
二、適應經濟體制
三、適應社會治理體系
四、適應中華傳統法律文化
五、適應自然地理環境
六、適應民族結構狀況
司法文明之光十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 節選
《司法文明之光(十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判制度)》: 人民參與司法的傳統由來已久。抗日戰爭時期的“馬錫五審判方式”即為人民參與司法的典范。“馬錫五審判方式”的特點為: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深入農村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案情;依靠群眾,尊重群眾,調判結合,由司法干部與人民群眾共同辦案;方便群眾訴訟,巡回審判、就地解決糾紛。“馬錫五審判方式”在當代司法實踐中仍然具有鮮明的時代價值。當前中國審判制度主要通過發揮人民陪審員作用、加強與司法理論界交流、保障律師訴訟權利、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等形式保障人民參與司法。2009年*高人民法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意溝通工作的意見》,通過構建與廣大人民群眾、社會各界溝通交流的長效機制,擴大民意溝通的對象范圍,改進和完善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機制,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以及社團組織的溝通協調機制,改進和完善特邀咨詢員制度、人民陪審員制度,健全和創新法院領導干部深入基層傾聽民意機制、司法決策征求意見機制、民意溝通機制、與新聞媒體溝通協調機制、民意轉化機制、工作整改情況向群眾反饋機制等,暢通司法民主渠道,為人民法院推進司法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深化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提供了全面性基礎性規范。人民陪審員制度作為人民群眾了解司法、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直接形式,2019年4月25日*高人民法院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等法律為依據,正式發布了《*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結合審判實際,對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作出具體規定。同時還發布了由*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制定的《人民陪審員培訓、考核、獎懲工作辦法》。截至有關司法解釋發布之日,共新選出人民陪審員近12萬人,加上原來選任、尚未到期的人民陪審員共計30余萬人。2015年9月16日,*高人民法院與*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印發《關于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使律師執業權利得到有力保障、律師執業行為得到有效規范,同時也有利于構建司法人員與律師的新型關系。人民法院依法建立公民有序參與司法過程的機制,充分利用群眾組織和社會組織的力量,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息訴罷訪和執行難等問題的有效解決。如*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創建的律師志愿服務崗,在為當事人免費提供訴訟服務的同時,亦作為司法職業共同體參與到人民司法過程中。對于關涉人民利益的司法政策和改革舉措,如*高人民法院發布的五年改革綱要、各項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均*大限度*為廣泛地聽取人民意見,爭取人民的理解和支持。此外,*高人民法院還建立了實習生制度、法律研修學者制度,通過多種渠道健全司法民主,不斷擴大人民參與司法的深度和廣度,進一步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人民對司法的監督,主要表現形式為國家權力機關即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同級人民法院的監督,具體表現為人民法院向同級人大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質詢。這是人民群眾通過自己的代表機關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體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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