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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學術文庫英國誹謗法歸責原則的二元化變革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39348
- 條形碼:9787519739348 ; 978-7-5197-3934-8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學術文庫英國誹謗法歸責原則的二元化變革 本書特色
《英國誹謗法歸責原則的二元化變革》從比較法的視角考察普通法系諸國歸責原則的演化歷程,探究過錯內涵的變遷與適用條件,以期為我國名譽侵權制度過錯要件的"回歸"進而促進名譽權與表達自由的平衡提供有益參考。鑒于英國法在普通法系中居于基礎地位,因此本書選擇英國誹謗法為主要研究對象,同時兼顧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有關制度,以便從更寬廣的視野展開研究,為我國名譽侵權制度的完善提供更多可資參照的素材。
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學術文庫英國誹謗法歸責原則的二元化變革 內容簡介
《英國誹謗法歸責原則的二元化變革》從比較法的視角考察普通法系諸國歸責原則的演化歷程,探究過錯內涵的變遷與適用條件,以期為我國名譽侵權制度過錯要件的“回歸”進而促進名譽權與表達自由的平衡提供有益參考。鑒于英國法在普通法系中居于基礎地位,因此本書選擇英國誹謗法為主要研究對象,同時兼顧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有關制度,以便從更寬廣的視野展開研究,為我國名譽侵權制度的完善提供更多可資參照的素材。
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學術文庫英國誹謗法歸責原則的二元化變革 目錄
**節研究緣起與意義
一、權利沖突現象解說
二、侵權法領域權利沖突的化解
三、名譽侵權過錯要件虛化的現狀
四、選題意義
第二節文獻綜述
一、國內文獻綜述
二、國外文獻綜述
第三節研究方法與主要創新
一、研究方法
二、本書主要創新
**章英國誹謗法基礎理論
**節英國法律文化管窺
一、自由主義
二、保守主義
三、經驗主義
第二節英國法上的名譽與表達自由
一、名譽的內涵與優先保護傳統
二、表達自由演化歷程
第三節英國誹謗法成長史
一、英國誹謗法演進梗概
二、地方法院的誹謗制度
三、教會法院的誹謗制度
四、《詆毀權貴法》與刑事誹謗
第二章英國誹謗法概述
**節誹謗責任的構成要件
一、言論的誹謗性
二、誹謗性言論已經公布
三、受害人可以辨別
四、原告遭到了損害
第二節英國誹謗法抗辯事由
一、普通法系侵權抗辯事由概述
二、真實性抗辯
三、誠實意見抗辯
四、絕對特權
五、限制性特權
第三章“雷諾茲特權”與“公共利益抗辯”
**節“雷諾茲案”與“雷諾茲特權”
一、基本案情
二、審理經過
三、“雷諾茲特權”的論證過程
四、“雷諾茲特權”解析
第二節“雷諾茲特權”的后續演化
一、上議院26年Jameel案
二、*高法院212年Flood案
三、歐洲人權法院29年TimesNewspapersLtd.案
第三節英國《213年誹謗法》中的公共利益抗辯
一、英國《213年誹謗法》的立法背景
二、公共利益抗辯文本解讀
三、公共利益抗辯與“雷諾茲特權”的比較分析
四、誹謗法中的“公共利益”
五、“公共利益”認定中的主客觀因素
第四章英國誹謗法過錯要件的判斷與歸責原則的變革
**節英國傳統誹謗法歸責原則
一、侵權歸責原則概述
二、英國傳統誹謗法的歸責原則
第二節英國侵權法上的過錯與誹謗法上的惡意
一、注意義務及其判斷方法
二、違反注意義務的判斷方法
三、英國誹謗法上的惡意
第三節英國誹謗法二元化歸責原則的確立
一、惡意與過錯的趨同
二、過錯客觀化與注意義務職業化
三、英國的媒體自律傳統
四、英國誹謗法歸責原則的二元化
第五章主要普通法系國家誹謗法歸責原則二元化變革考察
**節美國:“公眾人物”理論與“真實惡意”法則
一、英美兩國誹謗法的分離
二、“真實惡意”法則內涵解析
三、“真實惡意”法則的適用條件
四、美國誹謗法歸責原則二元化變革解析
第二節加拿大:格蘭特案與“負責任交流抗辯”
一、表達自由理念在判例法領域的逐步確立
二、美英兩國誹謗法變革對加拿大的影響
三、“負責任交流抗辯”與加拿大誹謗法歸責原則的二元化
第三節澳大利亞:蘭格案與“蘭格抗辯”
一、政治性表達自由的司法確立
二、政治性表達自由對誹謗法的影響
三、“蘭格抗辯”與澳大利亞誹謗法歸責原則的二元化
第六章我國名譽侵權制度歸責原則的完善
**節我國現行名譽侵權制度歸責原則的批判與反思
一、名譽侵權的行為樣態
二、過錯要件虛化與歸責原則扭曲的文本解讀
三、過錯要件虛化與歸責原則扭曲的實務考察
第二節過錯要件的回歸與英美誹謗法抗辯體系取舍
一、過錯的內涵與判斷標準
二、名譽侵權過錯要件之內涵與判斷
三、英美誹謗法抗辯體系取舍
第三節過錯的層次與“公眾人物”理論的取舍
一、層次性過錯的適用依據:“公共性”因素
二、“公共性”因素的適用方式:“個案判斷”抑或“類型化”
三、系爭陳述屬性與過錯層次選擇
結語
后記
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學術文庫英國誹謗法歸責原則的二元化變革 作者簡介
靳羽,河南南陽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教師,廣東省法學會金融法學研究會理事,曾經在法院從事民商事司法審判工作近十年。先后在《比較法研究》《政治與法律》《民商法論叢》《人民司法》等核心期刊發表論文多篇。主要研究方向為民法、公司法、證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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