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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監督執紀問責規定學習手冊(含最新修訂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38808
- 條形碼:9787519738808 ; 978-7-5197-3880-8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黨內監督執紀問責規定學習手冊(含最新修訂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本書特色
為使各級黨政機關和黨員領導干部系統了解和學習黨在黨內監督、紀律處分和問責方面的相關規定,特組織編輯《黨內監督執紀問責規定學習手冊》。《黨內監督執紀問責規定學習手冊》分為綜合、黨內監督、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問責規定九個部分,收錄全新核心黨內法規及規范文件,適合各級黨委(黨組)、各級紀委(紀檢組)、黨員領導干部、廣大黨員日常加強學習使用。
黨內監督執紀問責規定學習手冊(含最新修訂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內容簡介
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條例共27條,與原條例相比,新增14條,修改12條。
明確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
強調各級黨委(黨組)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踐行忠誠干凈擔當。
完善問責原則
在強調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同時,增加“權責一致、錯責相當,集體決定,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等內容,更好促進事業發展,激勵干部增強擔當精神。
明確主體職責
為進一步壓實管黨治黨責任,對不同問責主體的職責作了具體規定。明確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問責工作的領導;紀委履行監督專責,協助同級黨委開展問責工作,紀委派駐(派出)機構按照職責權限開展問責工作;黨的工作機關依據職能履行監督職責,實施本機關本系統本領域的問責工作。
豐富問責情形
將原有的6大類問責情形修改為11大類。針對黨的建設以及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修改或者增加部分問責情形,要求對于存在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執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在人民群眾關心、直接、現實的利益問題上不作為、亂作為等失職失責情形,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的,予以嚴肅問責。
增加問責程序
著眼規范問責、精準問責,從啟動、調查、報告、審批、實施等各個環節對問責工作予以全面規范。規定啟動問責調查和作出問責決定應當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序;依規依紀依法開展調查,問責事實材料應當與調查對象見面,聽取其陳述和申辯;調查結束后應當集體研究形成調查報告,綜合考慮主客觀因素,正確區分不同情況,精準提出處理意見。
規定不予免予問責、從輕減輕問責和從重加重問責等情形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條例共27條,與原條例相比,新增14條,修改12條。明確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強調各級黨委(黨組)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踐行忠誠干凈擔當。完善問責原則在強調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同時,增加“權責一致、錯責相當,集體決定,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等內容,更好促進事業發展,激勵干部增強擔當精神。明確主體職責為進一步壓實管黨治黨責任,對不同問責主體的職責作了具體規定。明確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問責工作的領導;紀委履行監督專責,協助同級黨委開展問責工作,紀委派駐(派出)機構按照職責權限開展問責工作;黨的工作機關依據職能履行監督職責,實施本機關本系統本領域的問責工作。豐富問責情形將原有的6大類問責情形修改為11大類。針對黨的建設以及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修改或者增加部分問責情形,要求對于存在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執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在人民群眾關心、直接、現實的利益問題上不作為、亂作為等失職失責情形,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的,予以嚴肅問責。增加問責程序著眼規范問責、精準問責,從啟動、調查、報告、審批、實施等各個環節對問責工作予以全面規范。規定啟動問責調查和作出問責決定應當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序;依規依紀依法開展調查,問責事實材料應當與調查對象見面,聽取其陳述和申辯;調查結束后應當集體研究形成調查報告,綜合考慮主客觀因素,正確區分不同情況,精準提出處理意見。規定不予免予問責、從輕減輕問責和從重加重問責等情形對符合“三個區分開來”原則等情形的,可以不予免予問責;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或者消除不良影響等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問責;有對黨中央或上級黨組織三令五申的指示要求不執行或者執行不力等情形的,從重加重問責。《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還規定,正確對待被問責干部,對影響期滿、表現好的干部,符合條件的,按照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正常使用。防止問責泛化、簡單化針對實踐中濫用問責、推卸責任等突出問題,強調問責要依規依紀、實事求是,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充分、責任分明、程序合規、處理恰當,不得向下級黨組織和干部推卸責任,明確問責對象申訴的權利及程序,對不應當問責、不精準問責的及時予以糾正,對濫用問責或者在問責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的嚴肅追究責任。
黨內監督執紀問責規定學習手冊(含最新修訂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目錄
黨內監督執紀問責規定學習手冊(含最新修訂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作者簡介
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專業法規編纂機構。法規中心以國家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規范性文件為主要內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讀者需求,策劃編纂適合辦案實務、教學研究和一般大眾實際需要各類法律圖書。法規中心長期與機關單位、法學院校及研究機構保持密切合作,擁有相關領域較為權威、專業的作者資源和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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