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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損害政府補償責任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2089544
- 條形碼:9787562089544 ; 978-7-5620-8954-4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環境損害政府補償責任研究 本書特色
《環境損害政府補償責任研究》是廣東省社科規劃項目《環境損害政府補償責任研究》的*終成果,其目標本不在環境法學的理論創新,主要還是完成工作任務。但是研究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無法回避的問題,在此簡單總結幾點,算作對這個研究過程的反思,也算對自己今后研究工作的提醒。
虛假的問題意識。環境問題是環境法學研究的出發點,對問題的認識程度在很大意義上決定著研究的深度。在觀察和總結環境問題的過程中,難免被一些表面的、非關鍵的因素所迷惑,也缺乏深入探究問題本源的動力。因此對問題的總結和提煉不到位,隨便找一個所謂的環境問題即開始理論分析和對策研究,其結論難有說服力。在對環境損害的政府補償責任進行研究的過程中,越深入發掘越能發現一些初步的判斷并不具有實質意義。
環境損害政府補償責任研究 內容簡介
政府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理論基礎是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的實質是政府作為公共環境的管理者和控制者對維護公共環境利益所負擔的安全保障義務。根據政府的環境安全保障義務,政府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應以過錯推定為歸責原則,責任構成的核心是政府負有其職責范圍內特定的環境安全保障義務,因未盡環境安全保障義務間接引發生態環境損害。由于政府未盡環境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并非直接也并不必然導致生態環境損害,所以政府一般僅根據自身行為的可責性及其程度對生態環境損害承擔補充性的賠償責任,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在政府不負有特定環境安全保障義務的情況下政府不承擔賠償責任。
環境損害政府補償責任研究 目錄
一、環境損害界定的困難
二、環境損害應對的難題
三、環境損害救濟的障礙
四、環境損害救濟的制度需求
**章 環境損害的概念及救濟
**節 環境損害的概念分析
_、損害的概念
二、環境損害的界定
三、環境損害的形態
四、環境損害的評定
第二節 環境損害的救濟方式
一、環境損害救濟的必要性
二、環境損害救濟的基本方式
三、環境損害的政府補償
第二章 環境損害政府補償的實踐分析
**節 環境損害政府補償的基本情況
一、環境損害補償的現實狀況
二、政府承擔環境損害補償責任的狀況
三、政府承擔環境損害補償責任的實踐問題
第二節 環境損害政府補償的必要性
一、環境損害救濟的現實需求
二、補救政府環境監管失職的需要
三、履行基本權利保護義務的需要
第三章 環境損害政府補償責任的理論基礎
**節 政府法律責任理論與補償責任
一、政府責任理論
二、政府的法律責任
三、政府的行政補償和賠償責任
四、政府的環境損害補償責任
第二節 環境損害政府補償責任的法理依據
一、政府責任承擔的原則
二、政府承擔環境損害補償責任的事實條件
三、政府承擔環境損害補償責任的法律條件
第三節 環境損害政府補償責任的性質
一、環境損害政府補償責任的定性
二、政府補償責任的補償性
三、政府補償責任的職責性
四、政府補償責任的替代性
……
第四章 環境損害政府補償責任的限度
第五章 環境損害政府補償責任的制度化
第六章 環境損害政府補償制度的體系定位
余論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
環境損害政府補償責任研究 作者簡介
劉長興,1978年2月生,男,河南南陽人。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長期從事環境法教學與研究工作。
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法律研修學者,廣東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咨詢專家。
1998年中南政法學院本科畢業,2002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士畢業,2006年武漢大學環境法學博士畢業。
1998年至1999年在河南省方城縣人民法院工作,2002年至2006年在深圳市水務局法規處工作,2006年后到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工作至今。2014年至2015年掛職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民行處副處長。
主要研究方向為環境法,主要成果:
《論“綠色原則”在民法典合同編的實現》,載《法律科學》2018年第6期。
《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法律責任基礎與合理界分》,載《法學》2018年第6期。 劉長興,1978年2月生,男,河南南陽人。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長期從事環境法教學與研究工作。
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法律研修學者,廣東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咨詢專家。
1998年中南政法學院本科畢業,2002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士畢業,2006年武漢大學環境法學博士畢業。
1998年至1999年在河南省方城縣人民法院工作,2002年至2006年在深圳市水務局法規處工作,2006年后到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工作至今。2014年至2015年掛職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民行處副處長。
主要研究方向為環境法,主要成果:
《論“綠色原則”在民法典合同編的實現》,載《法律科學》2018年第6期。
《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法律責任基礎與合理界分》,載《法學》2018年第6期。
《環境侵權規則設計之偏差及矯正——基于環境侵權鑒定的分析》,載《法商研究》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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