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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大全(總第5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399491
- 條形碼:9787509399491 ; 978-7-5093-9949-1
- 裝幀:60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2019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大全(總第5版) 本書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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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大全(總第5版) 內容簡介
本書全面梳理了我國數量繁多的民事法律法規,反映我國民事領域的立法動態,具體內容如下:??一、全面收錄文件??收錄現行有效的民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司法解釋等文件四百余件,此外還收錄了優選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導案例和公報案例六十余個。??二、編排合理,查找方便??1.本書共設計了兩套目錄檢索方式。一套目錄按照民法部門法主題,分為民事實體篇和民事程序篇,其下又細分為綜合、婚姻家庭、物權、合同、知識產權、勞動、侵權、訴訟程序、非訴程序。此外,還提供了一套拼音檢索方式,按照文件首字字母為序進行排列檢索。??2.考慮到部分文件在劃分類別時可能存在交叉或重疊,為避免重復收錄,便于查閱,本書在目錄中設置了“存目”,原處收錄全文,存目處標出參見處及文件頁碼,以便檢索。??3.選取了部分重要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逐條加注條旨,言簡意賅,方便讀者快速準確地了解條文內容。??三、動態增補??依托我社法規出版物《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法規匯編》,提供免費實時專業法規增補服務。
(2019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大全(總第5版) 目錄
**章基本規定第二章自然人**節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第二節監護第三節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第四節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第三章法人**節一般規定第二節營利法人第三節非營利法人第四節特別法人第四章非法人組織第五章民事權利第六章民事法律行為**節一般規定第二節意思表示第三節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第四節民事法律行為的附條件和附期限第七章代理**節一般規定第二節委托代理第三節代理終止第八章民事責任第九章訴訟時效第十章期間計算第十一章附則**章基 本 規 定**條【立法目的】條文主旨為編者所加,下同。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調整范圍】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第三條【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原則】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第四條【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條【自愿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第六條【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七條【誠信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第八條【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九條【綠色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第十條【處理民事糾紛的依據】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十一條【一般法與特別法的關系】其他法律對民事關系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十二條【民法的效力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二章自然人〖1〗**節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第十三條【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第十四條【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平等】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第十五條【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第十六條【胎兒利益保護】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十七條【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年齡的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第十八條【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十九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一條【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第二十二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三條【法定代理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第二十四條【民事行為能力的認定及恢復】不能辨認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其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定該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本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復的狀況,認定該成年人恢復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本條規定的有關組織包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第二十五條【自然人的住所】自然人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居所為住所;經常居所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所視為住所。第二節監護第二十六條【父母子女間的扶養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2019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大全(總第5版)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規的國家標準版本;2、法律、法規的權威性中外文對照文本;3、中外法學著作;4、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法學教科書;5、法律工具書;6、解釋、宣傳、介紹法律、法規的普及性讀物;7、法律、法規中文及中外文對照文本的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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